第2節


那時候看地裡有不少人在忙活,離遠的看就以為是耕田,走近了才看出來挖墳頭呢。那時候有句話是這麼說的「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
這種要讀成四聲音種地的種,那為什麼說是種墳呢?說起來挺有意思可以仔細講講。趕墳隊的規矩是按挖多少墳頭給多少錢,那些老墳時間久土質都硬化,再有力氣的人一天也挖不了幾個。
有的人心眼多鬼主意也多,趁著半夜別人都睡覺,就到白天要幹活的地方,找個角落挖開一個淺坑,把坑裡放些豬牛一類大型家畜的骨頭,來充當人骨,再把坑埋了用軟土壘個小土坡,等到白天來遷墳的時候,搶著要挖這處墳,那土軟沒幾下就能挖開,撿出裡面的屍骨裝進麻袋中,扔在人力的平板車上,那一個墳頭的錢就算是到手了,這就是種墳。
由於當時管的也不嚴,花的也是公家錢,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不做得太過分,那就當做是幹活了。後來的那句「不收糧食收墳頭,不種莊家改種墳」也是有嘲諷的意味。說的是那些種墳的人,他們滿腦子想著怎麼貪點小便宜,但始終沒繞過那個彎,仔細想想,起早貪黑的挖坑做假墳,白天在當著管事的面挖開,那費得勁加起來,不比挖一個老墳輕快多少。
話說盧氏縣趕墳隊成立之初,算上那些沒事過來打零工的,人數是很多的。直到51的下半年,趕墳隊有了變動,原本每日一結的餉錢變成了每月一開,也不按墳頭給錢每月固定開那麼些,糧食補助也沒有,最多提供給隊員宿舍住。錢少了也沒法打零工,而且每個月隊裡還有定量的任務,那都是必須得完成的,你要是這個月任務沒完成,那餉錢也就少,你要是挖的多到月末也就給那點錢,當地的莊稼漢都老實的回家種地了,沒過多少時間整個趕墳隊只剩下七個人。
曾經那些有錢的地方大財主,在全國解放後也都被抄了家,田地和房屋也都被分給當地老百姓。雖說當時吃不飽飯,但這遮風擋雨的地方倒是不用愁,趕墳隊提供唯一的福利宿舍,當地人自然是看不上的,但外地來的人沒趕上分田分地,也只能將就在遷墳隊裡餬口飯吃,起碼還能有個住的地方。
最後剩下的七個人裡,有六個都是外地來的,他們也在趕墳隊裡干了有些年頭,算的上是老手,站在墳頭邊打眼一瞧,就知道墳土有多厚,得挖多長時間,動手之前先分工,每天清理墳頭的進度還不錯。
趕墳隊中有一對親兄弟,在隊裡排行老三和老四。兄弟中的哥哥叫李富財,弟弟叫李富德,兩人解放前是武漢老碼頭那的腳夫,只因為惹了事逃到河南,後來在趕墳隊餬口。
腳夫是對舊時候搬運貨物工人的稱呼,在內陸趕著騾、驢、馬等牲畜幫人運輸貨物的這種人被稱為趕牲靈或叫腳夫。這種腳夫的生活很困苦,走南闖北,翻山越嶺,風餐露宿,一走就是十幾天或至數月、數年,全憑兩隻腳謀生餬口。
在漢口碼頭用肩扛扁擔挑運貨的工人也叫腳夫,這幫人則全憑著一副肩膀一根扁擔,靠賣力氣賺點錢餬口。
當時從沈家廟起坡的貨物主要是中藥材,每捆都有300到500斤,最重的有800多斤,得兩排跳板兩條扁擔4個人抬,打起號子才能起坡上岸。有時候,腳夫們要光著身子站在齊肩深的水裡,把貨扛到前灘,再搬到沿江的馬路上。進倉庫一般要扛4到5層樓那麼高,上了頂還要爬八寸的跳板上堆,才能領到一根歡喜。歡喜就是一根上面刻有行號的竹條當做籌碼,幹完活了拿著歡喜可以去領工錢,碼頭上有句老話說了很多年叫「千年扁擔萬年籮壓得腰弓背又駝」。
李家兄弟兩當時就在寶慶碼頭當腳夫,那時候寶慶有個把頭叫胡玉清,手底下的腳夫有上千號人,是當地有名幫會的黑紅會大把頭。
把頭就是幫會的老大,幫會靠收取腳夫的保護費得來的錢,多半是進了把頭的口袋,雖說腳夫是各個行業中最底層,那賺的錢也是最少的,但架不住吃著碗的人多,在碼頭上也形成了一定的勢力。
舊社會的許多行當中,可能碼頭上的江湖氣、行幫色彩是最濃厚的了。武漢老碼頭不僅幫派林立,而且幫內有幫,派內有派,門戶森嚴,錯綜複雜。幫派不同,碼頭的肥瘦不同,為了爭奪貨流量大的碼頭,這幫派之間經常會發生械鬥,互相都下死手,每一次械鬥都得死傷不少人,但只要不鬧出大動靜,當地的政府也不會管的。
黑紅會大把頭胡玉清年輕的時候,只是個小混混,一直在街面上混日子,從來,就沒幹過什麼正經的活。後來到寶慶碼頭,投奔上一任大把頭,他不是腳夫,則充當小弟、打手的角色,因為每次幫派之間械鬥,胡玉清都是衝在最前面,手裡夠猛夠狠,結果就被大把頭看中,給提拔起來。等到上一任大把頭,在一次械鬥中被人偷襲,用刀砍掉半拉腦袋死了,胡玉清是他生前最器重的人,自然成為黑紅會新的把頭。
胡玉清剛當上把頭,就把腳夫們的份錢給加一倍,這讓腳夫們叫苦不迭,原本每天累死累活賺的幾個錢,剛能夠餬口,這下連半飽都吃不上,但卻不敢有異議,要是不幹這個那就只能等著餓死,還指望著在碼頭幹活養家餬口也都得忍著。
說著李富財李富德兄弟兩,就在胡玉清地盤裡當腳夫,他們兩人原本就欠下一屁股的債,等到月底要交份子錢,是一個大字也拿不出來,他們就躲在家裡想趁機糊弄過去,結果黑紅會手下專門收錢的小混混,就找到他們。
那日弟弟李富德,去街面買了兩碗武漢有名的熱乾麵,用竹筒裝著拿回來當晚飯,剛走到門口,就讓幾個黑紅會專門收錢的小混混給堵住。
其中一個小混混就對李富德說:「知不知道,老子找你們好幾天了?份子錢怎麼沒交?怎麼不想在這干了?告訴你,就是不幹你這月的錢也得交,不然廢你一條狗腿,聽沒聽懂?」
李富德是個悶葫蘆,平時就沒多少話,只會悶頭幹活,被人堵著門要錢了眼睛也沒抬一下就了回一句「沒錢。」
那群小混混,仗著自己是黑紅會的,出門都橫著走,找腳夫收錢的時候,看哪個不順眼,就是一頓拳打腳踢,腳夫被打也不敢還手,堆著笑臉把錢遞過去還得說一句:「幾位爺受累了,多給一些拿去喝酒。」
腳夫在他們面前,也都低三下四的,誰知這回遇到個李富德,不僅不給錢還愛答不理的,他們罵罵咧咧,挽起袖子就要動手打人。
正在這個時候屋子的門開了,李富財從裡面堆著笑臉就出來,對那群小混混點頭哈腰的說:「哎呦呦!幾位爺別動手哎!別動手、別動手,我弟弟他腦子不好使,別跟他一般見識,有錢!怎麼能沒有錢呢?都在屋裡呢,要不幾位爺受累跟我進來拿?正好攢錢剛買一隻燒雞,還沒下口呢!幾位爺來的正好屋裡來吃。」
幾個小混混一聽,這臭腳夫還買一隻燒雞,正好,也是好久沒吃到這口了,饞的厲害,一把就推開站在門口的李富財,一共四個人進了屋。
李富德心想:「兩人窮的熱乾麵都是使了挺大勁才買兩碗,哪有錢買什麼燒雞啊。」
但隨後,見剛才還是滿臉堆笑的李富財,轉頭一瞬間臉色陰沉,眉目間有濃重的殺氣,當下也明白過來,今天是躲不過了,不弄死他們自己也活不了,便跟著李富財一起進屋,隨手關上外門。
混混們進屋後就在桌子上找,既沒錢也沒燒雞,便回頭要問,結果見李家兄弟二人,各拎著一把柴刀,站在門口面色凶狠,那常年幹粗活壯實的身板,加上就像是要活劈他們的神情,當場就把四個小混混給鎮住。
沒等他們做出反應,李富財一柴刀橫劈過去,就把站在最前面的一個混混腦袋削掉一半,剩下半拉腦袋還頂在身體上,一股股的往外冒著血,這下把其餘的三人嚇的是屁滾尿流,當下腿軟就跪在地上求饒,說自己上有老母下有兒女什麼的。
李富財這人,平常總是一副笑臉嘻嘻的模樣,但實則上為人極其凶狠,見對面的三個混混跪地求饒,也沒手下留情,幾刀就剁了下去,頓時砍的是鮮血橫飛,濺的屋內滿牆血紅。
兄弟兩剁了四個黑紅會的人,還拿走他們身上收的份錢,連夜就逃出武漢,一路打著零活走到河南,後來加入當地的趕墳隊,也幹了不少年。
李家兄弟在遷墳隊七個人中,排行老三和老四,在盧氏縣遷墳也住了不少時間,每次趕上鄉親們收糧食忙不過來的時候,他們兩人還去幫忙,附近的人對他們兄弟兩印象都不錯,認識的見到都稱呼他們「老三老四」。
第一卷 墳坡詭事 第三章 吳老大
說來也是巧,趕墳隊七個人中,有六個身上都背著事。不是幹過什麼見不得光的勾當,就是身上有命案,總之都是背井離鄉,逃到河南的,互相也都瞞著不說,老老實實躲在這遷墳餬口。
趕墳隊裡按年歲的大小,相互就稱呼老幾老幾,隊裡有個年歲約四十五六,抄著一口陝西方言的吳姓漢子,因為他歲數最長,在趕墳隊干的時間最久,也自然當上了趕墳隊的隊長,其他人,就稱呼他為老吳或者吳老大。
說在趕墳隊干的日頭久,身上就會有一股洗不掉的泥腥味,還不是莊稼人的那種常年在地裡勞作帶的土味,而是那種老墳中特有的臭味,一般像盜墓賊身上就是這種味道。
老吳從進趕墳隊之前那身上就有這種味道,後來挖的墳頭多,都有這味也就沒人注意到這點,但大傢伙心裡都有數,都知道這老吳以前,沒準就是挖墳掘墓的盜墓賊,但趕墳隊這七個人裡誰身上還沒點事,要不還能躲這山溝裡挖墳頭麼。
有天一大早,專門負責趕墳隊任務的劉幹事從縣裡騎著自行車就來了,把車停好開門進了宿舍找老吳。
趕墳隊所住的宿舍那以前是五里川鎮一戶大地主的糧倉,解放後地主被打到,土地房屋都被沒收,一部分就分給當地的農戶,令一部分歸則為國有,咱們講到這得說說這一直提到的盧氏縣。
盧氏縣位於河南省西部與陝西省的洛南、丹鳳、商南三縣接壤,全縣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澗溪2400多條,最高海拔2057.9米,最低海拔482米,平均海拔1221米,地貌特徵可以用一句話來形容「三山三河兩流域、八山一水一分田。」
盧氏縣山多林木多,可用來耕種的面積很少,農戶世代從山溝的平坦處,開墾出萬畝可用來耕作的田地,在清末民初之時,當地出了一位販私鹽起家的財主,發了橫財回到家鄉,強行買下鎮裡的大片土地,後又反租給農戶,當地的農戶因此也成為他的佃農。
直到解放後地主被抄了家,家產田地又回到農戶手裡,財主自家祖墳也讓人給挖個底朝天,陪葬的錢銀也被農戶哄搶一空,那地主一時想不開就在關他的牛棚裡抹脖子死了。
田地被分後,原先地主用來屯糧的大糧倉也就荒廢,縣裡覺得這麼大的空間,荒廢了怪可惜,就在糧倉中加了隔斷,右邊的部分改成趕墳隊的宿舍,左邊當成倉庫,也都交給趕墳隊使用。
說這劉幹事推門進屋,差點沒讓滿屋的臭腳丫子味給熏出去,他以前是部隊的文員,一直就捯飭的挺乾淨,他哪受得了這一屋大老爺們的腳臭汗臭味,憋一口氣忍住,抬腳進到裡屋在大通鋪上找到還在打著鼾的老吳,劉幹事捏著鼻子,推了推悶頭睡大覺的老吳說:「哎吳同志啊,吳同志醒一醒,縣裡又有任務了快起來。」
老吳昨晚給小七侃他以前的風光事,說的是陝西老家,一有錢的財主給他親爹過七十大壽,那陣勢那場面,足足擺了七十桌酒宴,還請當地的戲班子連續唱兩天兩夜,那個熱鬧啊。
老吳說:「當時那財主有求與我,也是特意請我過來吃大席,哎呀,那一桌上八葷八素轉著圈擺,中間擱一隻烤全羊,羊是剛烤好的還在滴著油,你就光聞著菜的香氣,那就得飽了三成。咱是場面人啊,這種小場面見得多,我都沒當回事,就用刀在那羊腿上割下幾片精肉吃,其他的一口沒動,當時咱發達不差這口吃的。」
趕墳隊的老七,是個剛滿十八歲的小伙子,他是河南本地人,從小家裡人都餓死,剩他自己到處流浪。後來在遷墳隊幹活,一直堅持到最後,他歲數最小,因此在隊裡排行老七,哥幾個都叫他小七。
小七壓根沒吃過羊肉,也不知道那烤全羊是什麼味,就問老吳:「大哥,那烤全羊是啥味啊?有烤青猴兒好吃嗎?」這青猴兒是螞蚱的方言,就是烤螞蚱。
那味道沒法形容,只有吃過的人自己知道,老吳他就想,該怎麼說這羊肉味,結果越想越餓越想越饞,那口水都不自覺的流下來,他在自己嘴上抹一把,啐了一口說:「烤螞蚱是個啥?那跟嗑瓜子似得哪能跟羊比,等日後哥哥我再混好嘍,請你吃一整只的烤全羊!」
這話一說就過三更,小七特別愛聽老吳胡侃,那就跟聽評書似得,都聽上癮了,沒事就纏著老吳讓他講一段。
睡覺前老吳說了在財主家吃大席的事,結果小七是個苦命孩子,他哪吃過那些東西,就是聽一樂呵。結果老吳把自己給講饞了,那饞的都快不行,翻來覆去好不容易才睡著,結果他做了一個夢,在夢裡吃大席呢。
《趕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