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對誰錯?

下面兩組諺語中哪一組對你更有吸引力——前三個還是後三個?

聊勝於無。

眾叛親離肯定失敗。

「例如」根本不是證據。

謙虛過頭就是驕傲。

要當心你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敵人。

人比鋼鐵還要堅強,卻比蒼蠅還要脆弱。

第二組諺語表達的是很明顯的一些矛盾命題:謙虛不是驕傲,朋友恰恰是你不必警惕的那類人。第一組看起來似乎很精煉,但似乎沒有多少值得玩味的東西,而且其中都不包含矛盾。我和彭凱平發現第二種諺語在中國的諺語精選中比在美國的諺語集中更普遍。當我們讓密歇根大學和北京大學的學生指出他們對這些諺語的喜歡程度時,我們發現中國學生比較偏愛包含矛盾的諺語,而美國的學生則喜歡沒有矛盾的諺語。為了避免熟悉的諺語產生的這種差異,我們用依地語(猶太人使用的國際語)中的諺語進行研究。我們得到了同樣的結果:美國人和中國人同樣喜歡沒有矛盾的諺語,但是中國人比美國人更喜歡含有矛盾的諺語。(在此我們又發現了遠東和近東傳統的相似性:依地語的諺語像漢語一樣傾向於包含矛盾。)

為什麼會對矛盾有不同的偏好,其原因是很深刻的。在東方的思想中有一種推理風格,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這種風格被稱為辯證法,就是關注各種矛盾、關注如何解決或超越這些矛盾,或者在這些矛盾中找到真理。辯證法在推理方面沒有有力、可靠的規則,冒著違背辯證法真諦的危險,我們描繪了對辯證法來說很重要的三個原則,這一點彭凱平已經清楚地指出了。

變化的原則 東方的思想傳統強調現實不斷變化的本質。世界不是靜態的而是動態的、可改變的。處於一定的狀態下只是這個狀態要發生改變的徵兆。因為現實是在不斷變化的,因此反映現實的概念也是流動的、主觀的,而不是確定的、客觀的。

矛盾的原則 因為世界是不斷變化的,所以會不斷產生對抗、矛盾和異常。一切事物身上都存在新舊、好壞、強弱勢力的對比。實際上,對抗可以使彼此完善,並創造彼此。道家看到了和諧中存在的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抗又相互依存、相互制約。「道可道,非常道。」就如道家的創始人老子所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已。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或者如毛澤東寫的那樣:「一切對立的成分都是這樣,因一定的條件,一面相互對立,一面又相互聯結、相互貫通、相互滲透、相互依賴,這種性質,叫作同一性。」

關係的原則或整體觀 作為變化和對抗的結果,沒有什麼事物是孤立地、獨立地存在的,而是與眾多不同的事物聯繫在一起。要真正瞭解某個事物,我們就必須瞭解它的各種關係,就像音符蘊涵在旋律中一樣。

辯證推理的三個原則是相互聯繫的。變化產生矛盾,矛盾引起變化;不斷的變化和矛盾意味著在討論個體的時候不考慮它與其他部分的關係及其以前的狀態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這些原則也說明了東方思想中的另一個要旨,那就是要堅持找到極端命題間的中間道路。一個有力的假想認為矛盾只是表面上的,矛盾就是「A正確,那麼B也不是錯誤的」。禪宗的佛教格言「偉大真理的反面也是真理」就吸取了這種觀點。

對許多西方人來說,這些觀點似乎很有道理且相當熟悉。而且,自康德、費希特、黑格爾那個時代以來辯證法的傳統在西方思想中佔了一席之地。(雖然,黑格爾或馬克思的辯證法強調命題、反命題和綜合,但是被認為比東方的多樣性更具「攻擊性」,因為其效用總是想徹底消除矛盾,而不是接受或超越矛盾,或者用矛盾來更好地瞭解事態的發展。)

但是西方人似乎覺察不到他們自己所堅守的一些邏輯原則的力量,這股力量直接和東方辯證法的精神牴觸。這些原則包括同一律,即事物就是事物本身而不是其他的事物,還包括非矛盾律,就是一個命題不能既真又假。西方人所堅持的這一對邏輯原則和東方辯證法的精神,至少在表面看來是彼此直接對抗的。

同一律強調跨情境的一致性——不管在什麼情境下,A就是A。非矛盾律要求一個命題與其否定命題不能都是真命題——A和非A都是真命題是不可能的。相反,整體觀的原則說明一事物在一種情境下與在另一種情境下是不同的;變化的原則說明生命不斷地從一種存在狀態轉到另一種存在狀態,因此,存在就是不存在,不存在就是存在。嚴格地說,一個人在家裡扮演的角色和扮演商人的角色是完全不同的,財富就意味著貧窮行將到來。

現代東亞人當然意識到了西方人所珍愛的同樣的邏輯原則。但是從東亞人的觀點來看,非矛盾律只適用於一些概念和抽像觀念。排斥那些形式上看似矛盾的結論可能是錯誤的,因為概念僅僅是事物的反映,但是有時可能承認矛盾是存在的而不堅持認為事情的一種狀態或其對立的狀態是正確的會顯得更明智。

對矛盾的這兩種態度的差異在很多領域都有一些很有趣的推理結果。

我和彭凱平讓密歇根大學的中國和美國大學生讀有關人們之間發生衝突的故事以及某個人內在衝突的故事。一個故事講的是母親與女兒間的價值觀衝突,另一個故事講的是在學校玩與學習之間的衝突。我們讓參與者分析這些衝突,我們用中庸之道,也就是辯證方法或非辯證方法來解釋這一切。辯證的回答通常包括把問題的原因歸結為兩個方面,並試圖通過妥協或超越使對立的觀點達成和解。「母親和女兒雙方都不能相互理解」,這樣的回答就是辯證的回答;指出在不遠的將來,母女倆的觀點就會彼此一致,這也是辯證的回答。非辯證的回答通常只看到一方或另一方的錯。

對於這種母女衝突,72%的中國人的答案都是辯證的,而僅有26%的美國人做出了辯證的回答。對於學習與玩的衝突,50%的中國人做出了辯證的回答,但是僅有12%的美國人做出了辯證的回答。總之,大多數中國人的回答都在努力尋找一條中間道路。而大多數美國人的回答都只是要求一方做出改變。

在另一項研究中,我和彭凱平對東方人和西方人對邏輯論證和辯證論證的傾向性進行了調查。我們讓參與者回答,對於亞里士多德的重物體先落地的假說,他們喜歡用哪種方式進行反駁。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密歇根大學自然科學專業的大學生,但都不是物理專業的學生。每個論證的開頭都這樣寫道:「亞里士多德認為物體越重則落地越快,然而這種假說是錯誤的。」

第一個邏輯論證(實質上是伽利略的經典論證)寫道:「假如我們有兩個物體,重的稱為H,輕的叫L。根據亞里士多德的假說,H比L落地快。現在,假如把H和L捆到一塊兒……會發生什麼情況呢?L加上H比H重,因此,根據最初的假說,應該比H落得快。但是在把兩個物體捆成一體的情況下……L比較輕,會使H減速,那麼L加上H應該比H單獨落得慢。根據最初的假設,L加H比H單獨降落既慢又快。因此這就很荒謬,最初的假說一定是錯誤的。」

第二個整體觀或者說辯證的論證繼續寫道:「……這種假說是建立在自然物體不受任何其他環境因素影響的這種觀點之上的……在現實中這是不可能的。設想我們有兩個物體,重的叫H,輕的叫L。如果我們把這兩個物體放在兩種不同的環境下,比如,把H置於颳風的天氣中(W),而把L置於無風而平靜的狀態下(Q)……W或Q將會出現差異。由於這些情境影響總是存在的,因此,我們認為最初的假說一定是錯誤的。」

對於「上帝的存在」這個問題,我們也問了參與者喜歡哪種論證,邏輯論證還是辯證論證?「邏輯」論證是古代「宇宙論」的翻版。「不管什麼存在都是有原因的……我們必須有兩個選擇。一個是繼續探索無限的連續性……根本沒有什麼終極的原因;另一個是……如果整個永恆的連續不斷的鏈條不是由任何事物決定的或引起的,這就很荒謬……因此,我們必需求助於……存在,存在擁有它自身存在的原因,沒有特殊的矛盾,存在不能假設為不存在。」

對上帝存在的辯證法論證如下:「……就如兩個人看桌子上的一個杯子,一個人看到的是帶把兒的杯子,另一個如果從相反的角度看,看到的必然是不帶把兒的杯子……他們每個人都只能看到部分的真理。沒有終極真理嗎?……一定有一種方式可以把所有不同的方面都累加起來……這種總和或『整體』由每一個特殊的方面構成,但是從整體上反映了真理。這種神奇的『整體』無法由單獨的個體來設計或發現。因此,我們必需求助於必要的、存在著的、超越每一個特殊實體的存在……」

大多數美國人都傾向於用邏輯論證來反駁亞里士多德對重力的假說,而大多數中國人都傾向於用辯證論證。對於上帝存在這個問題,大多數美國人都喜歡邏輯論證,而多數中國人則傾向於辯證論證。我的從事科學研究的西方同事發現中國人喜歡用辯證的方法來反駁亞里士多德的假說,這很是令人吃驚,因為他們認為伽利略的論證已相當完美。而且,我要指出的是僅有60%的美國人贊同伽利略的論證。

如果東方人和西方人遇上顯然是相互衝突的命題會怎麼樣呢?為了避免可能的矛盾,邏輯方法的論證就要求否決一個而支持另一個。辯證的方法則在尋求中間道路的過程中,贊同從雙方那裡找到某些真理。為了檢驗這一問題,我和彭凱平讓密歇根大學和北京大學的學生讀了幾個社會科學研究的報告總結。總共有5個不同的話題,我們讓參與者或者讀一篇有關某個具體發現的研究報告,或者有力地表達出不同觀點的研究報告,或者兩者兼有的研究報告。相反的研究在邏輯上彼此不必有矛盾,但是,至少要具有這樣的特點:如果一個是正確的,那麼另一個看起來就極可能是錯誤的。下面的一組陳述是典型的又比較明顯的矛盾的陳述。

陳述A:「一項調查發現年紀較大的同室者(指在監獄中),很可能就是刑期比較長的人,因為他們都是極端的暴力犯罪。作者得出結論說即便是監獄中發生了人口危機,年紀較大的囚犯也應該被關在監獄中。」

陳述B:「有關監獄中人口擁擠問題的報告指出,年紀較大的囚犯不太可能重新犯罪。因此,如果監獄中出現了人口危機,他們應該首先獲釋。」

下面的一組陳述是典型的在邏輯上沒有矛盾的陳述。

陳述A:「一位社會心理學家對一些年輕人進行了研究,指出那些感覺與家人關係很親密的人其各種社會關係也值得稱道。」

陳述B:「發展心理學家對青少年進行了研究,指出對父母依賴較少,與家庭的關係不太親密的人,一般更成熟一些。」

如果情況果真如此——感覺與家人關係親密的人擁有令人滿意的社會關係,那麼你就會認為與家庭的關係不太親密的青少年更成熟些的說法不會成立,儘管我們承認這不包含任何邏輯矛盾。

參與者對這些陳述的可信性進行了鑒定。每一組陳述中(對於中國人和美國人來說)都有一個比另一個更可信的陳述。參與者會做出什麼樣的推斷呢?這似乎很清楚,接觸了兩種明顯矛盾的命題的參與者應當比只知道其中一種命題的參與者認為的可信度要小。這對於那些與比較真實的命題相反的不太合理的命題就尤其如此了。但是美國人和中國人都不這麼認為。看了兩個命題的中國人認為這兩個命題同樣可信。在他們看到比較合理的命題有邏輯矛盾時,他們會認為不太合理的命題更可信。但是當他們看到不太真實的命題出現矛盾的時候反而會認為該命題更可信。這種不當的推理或許是因為想在兩個矛盾的命題上都找到某些真理的緣故。美國人不是把觀點集中在兩個命題上,實際上,如果他們發現更為合理的命題出現了矛盾的時候,他們反而認為該命題更可信。這似乎是在兩個衝突的命題中決定哪一個正確的結果。如果某個事物出現了矛盾反而認為這個事物比沒有出現矛盾時更可信,這種推理確實令人感到很困惑。我認為美國人這種方式的猜想是因為他們善於抗辯的緣故——這種能力是他們一生都在辯論的結果。當遇上有人對他們認為正確的命題進行不太有力的反駁時,他們會毫不費力地把它駁倒。問題是他們的抗辯如此輕而易舉的出現,會使他們更加相信看起來不可靠的命題是正確的。有證據顯示,美國人比中國人更喜歡辯論。實際上,美國人或許不知道他們自己的力量,也不瞭解對於他們來說攻擊一個他們發現是不合理的論證是多麼輕而易舉。

美國人喜歡逃避矛盾,這一傾向似乎和西方人的傾向息息相關。如果我能證明一些原則在指引我的信念,那麼我就可以證明與此相反的任何事情,儘管如此,我的信念還是彼此相容的。西方人需要證明他們的信念是由原則來引導的,這似乎也應用在實際的選擇中。組織心理學家布裡利、莫裡斯和西蒙森研究了歐裔美國人以及來自中國香港的消費者的選擇。所有的選擇都在三個一組的物體——比如電腦——中進行,但有兩方面的差異。一方面,「IBM」比「索尼」和「蘋果」優越,而「蘋果」在另一方面又超過了「IBM」和「索尼」。在這兩個方面,「索尼」總是介於「蘋果」和「IBM」之間。就選擇的範圍來說,在有限的狀況下,美國人和中國人一般都同樣會選擇介於二者之間的索尼電腦。在一次實驗中,布裡利及其同事讓參與者們給出選擇的原因,他們預料這將會促使美國人尋找證明所做出的選擇有道理的規則,例如「RAM(隨機存儲器)比硬盤的空間更重要」。但是這也會促使來自亞洲文化的人們尋求折中方案(RAM和硬盤的空間都很重要)。當要求為這些選擇提供正當理由的時候,美國人傾向於選擇處於兩極的物體,這些物體的選擇可以用比較簡單的規則來證明其合理性,而亞洲的參與者則傾向於選擇折中的物體。參與者給出了與他們的選擇相一致的理由:美國人傾向於把規則作為理由,而中國人則更喜歡折中的理由。

因此,有足夠的證據表明東方人與西方人對矛盾關注的方式不同。東方人十分偏好折中的解決辦法和辯證論證,他們更喜歡對兩種矛盾的論證。當要求他們給出選擇的理由時,他們傾向於折中、走中間道路,而不是什麼主導的原則。美國人對非矛盾律的忠誠似乎還是難免出現推理的差錯。相反,美國人對矛盾的恐懼有時候會使他們的判斷走向極端。這種傾向反映了東西方的哲學家和社會評論家所常常表現出來的對西方思維習慣中邏輯至上的抱怨。

《思維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