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中的事實

恆美廣告公司51 的創始人比爾·伯恩巴克在晚年時曾說過一句經常被引用的名言:「最好的廣告告訴人們事實。」對於這位給廣告業帶來無數靈感並創作出了無數精彩作品的廣告人,我一直心懷敬意,然而,我一直沒能完全理解這句話的含義。我只能通過他所說的「事實」來猜測。

《瘋狂廣告人》是一部惡搞廣告業的喜劇片。影片中的廣告社創作出的廣告都直言不諱。反過來,這種直言不諱成就了這樣的經典廣告語——「沃爾沃,雖然矮胖但安全」52 ,或者是「不要再和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廝混了。我們就是你想要的一切」。由於某些原因,我不認為這是比爾·伯恩巴克口中所指的「事實」。那麼他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事實是一個抽像概念,哲學家們在我們開始探究它的含義之前就一直在努力尋找答案了。不管真相的定義是什麼或者可能是什麼,我們都知道自己認為的事實是什麼。這些構成了我們許多行為的動機。考慮到這一點,也許伯恩巴克真正的意思是「最好的廣告告訴我們,顧客自己相信的才是事實」。這樣一來好像就講得通了。與故事加諸我們身上的影響相比,這一點也許更有意義。

《認同感:用故事包裝事實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