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得學生的尷尬與好處

一般來說,大學老師對大學生,根據教師年齡的不同,看待的角度有所差別。45歲以上的大概把學生看作子女,40歲以下的大概將學生視為弟弟妹妹。因為他們一般30左右才要小孩,沒有那麼大的子女。當然也有例外,我聽過一位20多歲的老師說「這些孩子呀」,我笑說你才多大。其實這主要是以年齡劃分,而非從情感劃分。老師把學生當做自己的孩子的情況,一般在博導和博士之間發生率較高,這像一家人一樣,很感動人。認得學生似乎可見老師對學生的熟悉,其實未必。當然有的老師說基本上認得。

別林斯基有句文學理論名言是「熟悉的陌生人」,指的是文學創作的創造性、歷史感和現實感,生活中的「熟悉的陌生人」說的是生活中的尷尬與自由。雖有差異,但同樣具有束縛中的自由。

如我現在對教過的大學生就如此,不認得幾個人,但他們全都認得我,所以他們是我的「熟悉的陌生人」。有的男生、女生在路上跟我打過幾次招呼,有的甚至講過名字,但我就是記不住,點名的時候想起似乎是這個人,不久又拋到腦後了。弄得有一個男生打了多次招呼後忍不住問我:「老師,您不記得我的名字了嗎?」因為我一般回答「你好!」我只能說「不好意思,學生多記不住」,那個男生就笑呵呵地走開了。我一般能夠記住的大概是當面聊過天,問過我問題的學生,記憶停留的時間比路上打招呼至少要長兩三分鐘吧。

原來教高中時,因為有固定的座位表,有早讀、晚修,半個月就能把學生認全。現在教大學,班多,一般一個學期教三四個班,而且我不愛點名,所以還是不太認得學生。當然有些是熟悉的。這樣的結果如下。

其一,因為點名,我記住名字認不得人。這可能是因為我人到中年,或者是我的心被家庭和工作佔領,沒有給學生留下空間。即使有的同學、朋友提過某個學生,我也只記得名字不認得人。我現在指導畢業論文的2008級的9個學生,因為我們只見過兩次面,所以我基本不認得。

其二,我認得人記不住名字。這因為一方面,點名或上課次數多了,我對學生有個模糊印象,相遇時候可能會有似曾相識的感覺。另一方面,剛開始我可能把某些學生錯看成我的同學朋友,或者我教過的大學生,所以我有時候會疑惑地看兩眼,或者納悶,或者點名時直接說「你有點像我同學」。當然後來近距離看時,我才發現原來是兩個人,造成誤會,實在不便。這也許和我太近視有關。當然其中不排除有極個別氣質相似的。巧合的是,個別來函授的中小學教師說我很像他或她的同事。更搞笑的是現在2009級中文系本科三班的一個男生有點像2009級高級文秘班的一個男生,我剛開始有點納悶:「這傢伙聽課上癮了,上學期聽過了還來聽!」

其三,有的學生的名字和性別剛開始我對不上號。如有的叫某某翰或某某超的,像大學教授如劉登翰、毛翰、程文超都是男學者,或不久前才見過面的初中的一個大胖子男生的名字,誰知是個女生。有個叫什麼某某芳的,以為肯定是個女生,誰料卻是個男生,所以我驚訝得「呀」了一聲,弄得他臉紅耳熱的。叫「敏」的不好說,我認識的明敏、智敏、建敏等都是男性;叫「濤」的更不好說,竇文濤是男的,劉濤是女的。

其四,有的時候,我會把學生當成空氣。學生都認得我,我不認識學生,所以這可能導致散步或者上街時碰到學生會視若無睹,「目空一切」,把學生當作空氣。這實屬無禮。有時候我可能正在思考一個問題,或者觀看一棵樹之類的風景,把自己都當空氣,何況是學生。當然這也給予我相對的自由,「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青春,就是用來追問的:一位大學老師的答問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