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對外關係與對外貿易政策

第一節 遷西洋人於澳門和開閩粵洋禁

一、驅逐傳教士於澳門、廣州

清朝政府自始就使用西洋傳教士中的技藝人員,並堅持下來,就中出現過康熙初年的曆法之爭,而後有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的容教令,康熙末年的禮儀之爭與禁教令,雍正厲行康熙的禁教政策,備受西方傳教士的抨擊。

以曆法之爭為契機,康熙熱衷於學習西方科學知識,對算學、幾何學、天文學、曆法多有關注,他的西學教師是西洋傳教士,因而對天主教有好感。康熙三十年(1691年)浙江巡撫查封教堂和強迫中國教徒退教事件發生之後,康熙以傳教士有勞績,應當允許天主教的傳播,於三十一年(1692年)發出容教令:“西洋人治理曆法,力造軍器,差往俄羅素,誠心效力,勞績甚多,各省居住西洋人並無為惡亂行之處,又並非左道惑眾、異端生事,反行禁止,似屬不宜,應將各處天主堂俱照舊存留,凡進香供奉之人,仍許照常行走,不必禁止。”康熙認定天主教不是“左道”,它的宗教義理不是“異端”,因此允許天主教傳教和中國人信教。容教令宣佈之後,天主教在各地自由傳教,中國人自由信教,教會得以迅速發展,直到康熙帝於五十九年(1720年)決定驅逐傳教士為止,這段時間成為“基督教勝利傳教時期”。可是在天主教內部發生在中國傳教方式的派別之爭,而且愈演愈烈,教皇格勒門得十一世反對利瑪竇派的傳教方式,於1704年(康熙四十三年)發佈禁約,禁止中國教徒偶像崇拜——教徒不許入孔廟、祠堂行禮,不許在家中、墳塋和喪葬弔唁舉行與天主教不合的禮儀,並於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先後派遣使節鐸羅、嘉樂來華執行。羅馬教廷挑起的儀禮之爭,迫使康熙認定天主教為小人異端之教,驅逐傳教士,禁止天主教在華傳播。於五十九年(172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向嘉樂發出諭旨,宣佈禁教政策:“爾教王條約與中國道理大相悖戾,爾天主教在中國行不得,務必禁止,教既不行,在中國傳教之西洋人亦屬無用。除會技藝之人留用,再年老有病不能回去之人仍准存留,其餘在中國傳教之人,爾俱帶回西洋去。……其准留之西洋人依著爾教王《條約》,自行修道,不許傳教。”

康熙驅逐傳教士於澳門,只是部分地實現了,有的傳教士潛匿下來,繼續傳教,浙閩總督滿保鑒於傳教士傳教的嚴重狀況,於雍正元年(1723年)十月奏請禁止,雍正令禮部議處,十二月十四日禮部擬出贊同滿保意見的驅逐傳教士文書:“查西洋人留京者,供修造歷日及閒雜使用;至在外各省,並無用處。愚夫愚婦聽從其教,起蓋天主堂,會集誦經,男女混雜,於人心地方甚屬有害,應如該督(覺羅滿保)所請,除奉旨留京辦事人員外,其餘散處直隸各省者,應通行各該督撫,轉飭地方官,查精通歷數及有技能者起送至京效用,余俱送至澳門安插,毋得潛居內地。……所有起蓋之天主堂皆令改為公館之用。其向來誤入其教者嚴行禁諭,令其改易,如有仍前聚眾誦經等項,從重治罪。”雍正於十七日批准施行,並就遣送傳教士具體方法發出上諭:“西洋人乃外國之人,各省居住年久,今該督奏請搬移,恐地方之人混行擾累,著行文各省督撫,伊等搬移時,或給予半年,或數月之限,令其搬移,其來京與安插澳門者,委官沿途照看送到,毋使勞苦。”雍正和康熙一樣,在驅逐傳教士的同時,留用西洋技藝人員,在欽天監和宮廷服務。

雍正的禁教,傳教士自然不滿意,認為遭到劫難,馮秉正在當年傷感地概述禁教情形:“我們神聖的宗教在中國被完全禁止了,除了在北京的傳教士以外,我們的所有傳教士都被驅逐出中國,我們的教堂或者被拆毀,或者被移作他用。詔書已經頒布。詔書命令基督教徒們放棄信仰,禁止中國人入基督教,違令者將受到嚴厲懲罰。”次年(1725年),傳教士龔當信說雍正帝對基督教“苛刻,幾乎失去理智”。其實,雍正帝做得是有分寸的,如遣送傳教士去澳門,採取護送方式,不令他們在途中受到他人危害,保護他們的人身安全;給傳教士去澳門幾個月或半年的準備時間,不使他們匆迫,料理好事務再動身。雍正又根據在朝廷服務的西洋人請求,允許傳教士居住廣州。

禁教令執行中,西洋人戴進賢請求不要把他們全部驅逐到澳門,雍正飭令有關督撫討論,兩廣總督孔毓珣認為西洋人於吏治民生原無大害,只是別為一教,“原非中國聖人之道,愚民輕信誤聽,究非長遠之計。”因請將各省西洋人,不必盡送澳門,可在廣州等候該國船來搭乘回國,其中老弱不願歸去的,令其居住於廣州天主堂內,不許出外行教,亦不許百姓入教。其他地方的天主堂一律改為公所,入教的民人令他們放棄信仰。雍正說他對“西洋教法原無深惡痛絕之處,但念於我中國聖人之道無甚裨益,不過聊從眾議耳”。西洋人只要沒有大惡,應從寬對待,不要繩之過嚴。同時批准了孔毓珣的建議。他和康熙一樣禁止西洋人傳教,把他們驅逐到澳門,或集中於廣州,但在人身上保證他們安全。此次被驅趕到廣州的有三十五人。

驅逐西洋傳教士的政策,在各地執行得比較緩慢,因為後來允許俄國人在京建立教堂,不得不從緩進行。五年(1727年)十一月,浙江巡撫李衛稱奏,西洋人傳教,以金錢引誘中國人,因而許多人暗中入教,現在雖無大害,但應禁革。雍正說:“姑且以理化導,不宜遽繩以法,何也?現今都中許其行教,一旦嚴懲,人豈誠服?若論沿海省份,尤當禁革,徐徐逐漸為之甚是”。李衛還是積極辦理,八年(1730年),把西洋人馬德諾遣送到澳門,將杭州天主堂改為天後宮。雍正禁止傳教,用意是在不許中國人信教,尤其不准滿人崇信。貝勒蘇努的兒子蘇爾金、庫爾陳、烏爾陳等信奉天主教,蘇努因是允祀黨人遭到打擊,雍正多次指責他的信教的兒子們背祖宗、違朝廷的罪過。李衛在報告地方上信教情形時,特地說明“駐防旗下亦染此風”。他們君臣怕人信仰天主教後背離儒家的綱常大義。

雍正二年的驅逐,對天主教是一次較大打擊,清末北京主教樊國梁說:“各省大小聖堂,一時俱拆毀盡淨,其聖堂之房屋院落,或改為倉廒,或改為書院,一所不留。京師順天府屬之文安縣、古北口、宣化府等處,均有聖堂,至是盡改為官所,京都之北堂,亦改為病院矣。其堂之聖像、聖龕,盡遭焚燬,從來中國聖教之厄,未有烈於是時者也”。反映了教堂被摧毀的情況。

在驅逐的同時,也有傳教士自願離華的,這是他們自身宗教信仰所決定的,如馬國賢,他竟然帶走中國信徒,培養成神父回中國傳教,這種意想不到的事,就發生在雍正時期。他是意大利人,由天主教教廷傳信部派到中國傳教,他會繪畫,於康熙五十年(1711年)正月到達北京,以繪畫、印刷技術服務於內廷,因任西洋醫生的翻譯,而得見康熙起居的具(題)〔體〕情況,除了近侍太監,是他人所不可能見到的。雍正繼位,選中馬國賢、安吉洛神父、希普三人直接為他服務。允禮通知馬國賢等人,以後有事,同內務府聯繫,不得再像過去那樣進入內廷,馬國賢認為此舉是將歐洲人驅逐出宮廷。馬國賢在北京開了兩個小教堂,舉行宗教儀式,離開北京前的幾個月還給一個讀書人洗禮,另一個傳教士德理格也打算這樣傳教,清朝官員知道馬國賢的行為,就讓他和其他西洋人一起居住,而不能傳教。雍正下旨修造噴泉,安吉洛作出設計;雍正要鑄造銅鐘,安吉洛又表示能夠設計。這兩件事,馬國賢認為是信仰魔鬼和信佛的表現,不讓安吉洛去做,因而使自身受到官員責備。而他明確表示天主教禁止參與製造任何從事偶像崇拜的東西。於是不僅為清廷懷疑,其他西洋人也離開他,他遂決定回國,雍正賞賜他二百件瓷器和珍貴絲綢,允祿也贈送絲綢、工藝品及兩匹馬。因馬匹不許出口,允祿讓他寫申請帶走的馬匹、人和武器的數量,得到批准。於雍正元年冬季帶著四個中國學生和他們的三十多歲老師(即那個受洗禮者)離開北京。次年一月初離開廣州,五個中國人同行,即江南人、十三歲路西奧、直隸古北口人殷若望、顧若望及教師。1732年馬國賢在意大利那不勒斯創辦“中國學院”,殷若望、顧若望畢業後,於雍正十三年(1735年)被派遣到中國四川當神父傳教,當年殷若望因驚嚇致死。路西奧也成為神父,但在意大利精神崩潰,流浪,盜竊,被監禁,想回國而不可得。他們是中國第一批西方留學生。馬國賢的事例表明,嚴明如雍正,力圖控制基層社會的雍正朝,對善於鑽空子的傳教士也會失靈、失控,民間追求新的宗教信仰也是不可遏制的。

雍正與羅馬教廷也發生過交往。三年(1725年)十月,教皇伯納地哆的使臣噶達都易德豐朝見雍正,祝賀他的登基。雍正深感滿意,表示對來華的西洋人,只要他們“慎守法度,行止無愆”,一定“推恩撫恤”。康熙時被囚禁的德裡格,合於雍正即位恩詔的赦免條款,前已釋放,尚有傳教士畢天祥、計有綱也於康熙間關在廣州,教皇要求援德裡格之例把他們開釋,雍正查檢他們的犯罪情節,符合釋放條件,同意了他的請求。

耶穌會士來華,既帶來某些西方的科學知識,又在客觀上為西方資本主義侵略勢力提供中國的各種信息先導。清朝政府的方針,一面利用他們的科學技術知識,參與制訂曆法,測繪輿圖;一面不允許其傳教,然而很難防止他們的傳教活動。雍正也執行這一方針。他的驅逐傳教士於澳門、廣州,是防範他們深入民間,影響民眾思想。傳教士是外來者,佔據主動地位,雍正的措施,實質上具有防禦性。雍正在驅逐時,強調做好護送工作,後又允許居留廣州,做得有節制。在驅逐時,雖也命令精通技藝的西洋人留在北京服務,但對利用他們的科技知識,培養中國的有關人才,遠不如康熙那樣熱心,這一點大不及於乃父。

對待西歐來的使臣,雍正以禮相待。五年(1727年),博爾都噶爾(葡萄牙)使臣麥德樂到北京,雍正召見,於常賜之外,又賜人參、瓷器、漆器、紙墨、字畫、香囊等物,特遣御史常保住送到澳門,命他們走江南、浙江、江西一線,觀看富庶和人文發達的地區,指示各地厚予照顧,使與“各國貢使不同”。常保住乘機圖利,為勒索地方官,故意抬高麥德樂身價,以便得遂其私,因此各地督撫待以不尋常的禮遇。如江蘇巡撫陳時夏出郭十里迎接他們,在常保住、麥德樂前跪請皇帝安好。設宴招待他們,陳時夏親自往請,否則不赴席。他們一行到浙江,李衛因沒有改變接待儀注的諭旨,認為像陳時夏那樣做,是有損國威,於是只在常保住面前跪請聖安,讓麥德樂在遠處觀看,使知中國尊君禮節,常保住要李衛等先拜見麥德樂,李衛堅持請麥德樂到官廳相會。使臣過後,李衛奏報麥德樂“驕橫”,常保住“不顧國體,但借之以作威福”。雍正很欣賞李衛的做法,朱批說:“所奏殊屬可嘉之至,各省封疆諸臣悉能如此居心,顧惜國體,天下何愁不治。”又指責“陳時夏身為大吏,不應卑躬失體至於若是”。要求李衛調查使臣離浙赴粵情況。使臣到澳門,兩廣總督孔毓珣折奏,說常保住“一路廉靜,待夷人亦甚得體”。雍正據李衛的報告,要求他據實奏聞。此後具折回奏:前報常保住廉靜,是因他離廣州時拒收各官公送程儀八百兩。其實他在廣東,來回都派家人打前站,所至勒要抄填勘合銀、小包及其他費用,“在澳門收受西洋人食物,則人皆知道,收受西洋人是何禮物,則外人不知”。說明常保住確實不惜以傷國體撈取錢財。雍正對麥德樂的優待,使他深為感激,到澳門正值雍正壽辰,經徵得常保住同意,率領西洋商人,在天主堂作祈禱,為雍正祝壽。雍正對天主教、西洋人,如前所述,並無惡感,他有西洋髮式頭部畫像,也可以作為明證。

二、行商貿易

雍正中,西洋和南洋的商人來華貿易,均至廣州,來的商船不算多,然而不少於康熙時期。三年(1725年),到廣州的外國商船總計十艘,其中英國船六隻,載來貨物有黑鉛、番錢、哆羅(寬幅毛織呢)、嗶嘰以及胡椒、檀香等物,法國船一隻,所載黑鉛、番錢、羽緞、哆羅,大體與英貨相同。噶喇巴(爪哇)、

《雍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