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聯邦調查局派人調查

滑翔指示燈是飛機進場著陸時跑道上的照明燈,作用是引導飛機著陸。我的日記裡記下各種各樣雞毛蒜皮的瑣碎情報,我要假冒飛行員行騙,這些情報極為寶貴。如果您想扮演飛行員,您就最好瞭解一下波音707的燃油量(每小時2000加侖),向西的飛行保持高度是偶數(20000英尺,24000英尺,等等),而向東飛機的飛行高度是奇數(19000英尺,27000英尺,等等);還要瞭解所有機場都有自己的代碼(洛杉磯的是LAX,紐約的是JFX或LGA,等等)。

對一場大騙局來說,小細節是至關重要的。我遇到的每個機組人員的姓名,他們所飛的機種,他們的航線,他們的航空公司和基地,都被我作為十分有用的資料記在了那個本子上。

假設我要免費搭乘國航的班機吧。「你們從哪兒出來的?」「噢,我們的基地在邁阿密。」

我偷偷瞥一眼筆記本,然後說道:「對了,萊德現在怎麼樣了?你們肯定有人認識萊德·奧戴吧。那個愛爾蘭人怎麼樣了?」

他們三個人都認識萊德·奧戴。「哦,您認識萊德,嗯?」

「是啊,我搭過兩次萊德的飛機。他真是個很不錯的傢伙。」

這樣的交流鞏固了我作為飛行員的形象,而且通常消除和轉移了人們一開始對我的盤問。

我通過觀察和傾聽,熟練掌握了許多有助於鞏固我假冒身份的東西。在第二次飛行之後,每次別人給我耳機,讓我監聽空中的交通情況,我都欣然接受,儘管許多飛行員更喜歡一種通話盒,那樣就不需要耳機了。

我也必須經常隨機應變。

每隔一段時間,為了後勤上的原因,我會在一個城市暫住兩三個星期。我會在一家,比如說吧,聖地亞哥的銀行,或休斯敦的銀行開一個賬戶,給出我臨時租住的一套公寓的地址(我總是租一種按月付錢的公寓),當我的那一小盒支票簿寄來了,我就打起行裝,再次啟程。

我知道有人要抓我,但在最初兩年,我始終不清楚追蹤離我有多近,也不清楚有哪些人參加了對我的搜尋。任何一個江湖騙子都偶爾會感到惶恐不安,覺得自己肯定要被抓住了,我也不例外。每當我差點穿幫,擔心陰謀敗露時,我就躲到地下,像一隻狐狸一樣。

或者和一個狐狸精在一起。在我交往的姑娘中,有一些特別熱情,她們顯然認為我是個理想的結婚對象。其中幾個邀請我隨時到她們家去小住幾天,認識一下她們的父母。當我覺得需要躲起來時,我就登門拜訪離我最近的一個姑娘,在她家裡住上幾天或一星期,休整休整,養精蓄銳。每一次,我都和她們的父母相處不錯。他們始終沒有發現他們是在支持和慫恿一個少年犯。

等我覺得事態淡化、局勢平靜了,我就又出發了,我向那個姑娘保證,我很快就會回來,共同商議兩人的未來。當然啦,我是黃鶴一去不復返。我害怕婚姻。

而且,我母親也不會允許的。我才17歲啊。

我瞭解到,在華盛頓特區,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員肖恩·奧裡萊接到命令,要他放下手中的所有其他案子,集中精力專門逮捕我。奧裡萊是一個表情冷峻的高個子男人,

他的神情像一個愛爾蘭主教,但性格卻像艾爾谷大獵犬一樣堅韌固執,他是一位出色的執法官,盡職敬業,同時又是一位從各方面來說都很不錯的男人。

我漸漸地十分欣賞奧裡萊,同時又千方百計地阻撓他的工作,給他的職業帶來麻煩。如果奧裡萊對我有什麼個人感情的話,我可以肯定這些情感中決沒有憎恨。奧裡萊不是一個心胸狹窄的人。

當然啦,我當時並不知道奧裡萊的存在,即使是在我離開亞特蘭大的時候,我也對此一無所知。除了邁阿密那個年輕的聯邦局特工和我在戴德裡遇到的那幾位警官外,在我的頭腦裡,涉及我案子的執法官還都只是虛幻的影子。

我決定在南部另一個州的省會城市待上一個月左右。像往常一模一樣,促使我做出選擇的又是因為我認識那裡的一位空姐。我發現,沒有什麼比一位可愛女人更令人愉快地影響我的行動了。

她名叫狄安妮,我曾斷斷續續與她交往了一年。我沒有與她同機飛行過,我是在亞特蘭大機場遇見她的,她知道我叫羅伯特·F·康納德,泛美副駕駛員,這是我偶爾使用的一個名字。和她在一起時,我不得不維持這個假名字,因為我們形成了一種親密的、令人愉快的關係,在此期間,她起初曾盤查過我的個人背景,包括我的受教育歷史。大多數飛行員都有大學文憑,但並不一定都是航空學專業的。我對狄安妮說,我拿過一個法律文憑,但一直沒有開業,因為作為一名飛機駕駛員不僅更加多姿多彩,而且比當律師掙錢多得多。

她還記得我隨口編造的法律文憑。我到達她那個城市後沒幾天,她帶我去參加一個由她一位朋友舉辦的晚會,在那裡把我介紹給一個名叫傑森·威考克斯的性情隨和的傢伙。

「你們倆應該能談得來。傑森是我們州的一位助理檢察官,」狄安妮對我說。她又轉向威考克斯。「這位鮑勃是一個從未掛牌的律師。他後來當了一名飛行員。」

威考克斯一下子就了興趣。「您好,您在哪裡學的法律?」

「哈佛。」我說。我想,既然我要擁有一個法律文憑,就不妨讓一個大名鼎鼎的學校給我發文憑。

「但您一直沒有開業?」他問。

「沒有,」我說。「就在我獲得法律碩士學位的那個星期,我拿到商業飛行員的證書,泛美給了我一個隨機工程師的工作。由於飛行員一年掙3萬到4萬美元,而且我喜歡飛行,就接受了這份工作。說不定哪一天我還會回到法律界,但現在我一個月只飛80個小時。開業律師能這麼休閒自在的並不多。」

《有本事來抓我吧:一個詐騙犯令人驚異的真實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