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波希米亞醜聞 二

  第二天我到達貝克街的時候,房間是空的,福爾摩斯還沒有回來。女房東告訴我說,早上八點剛過,福爾摩斯就出去了。於是,我在壁爐旁邊坐下,決定等他回來,儘管不知道他什麼時候回來,可是對於要調查的這件事情我已經很感興趣了。雖然在這個案子裡,沒有我之前記錄的案子裡的那種殘忍、血腥或者複雜,可是它的特殊意義以及被牽扯進去的人的身份和地位,卻也使得它顯得特別吸引人。不僅是因為這些,包括福爾摩斯調查時所表現出來的機警和推理時的井井有條、不慌不忙,以及解決難題的那種迅速而精細的方法,都是值得我學習和研究的,而且我也很喜歡這種感覺。在福爾摩斯所做過的事情中,都是以成功而告終的,對於這一點,我已司空見慣了。因此,很難想像出他有一天也會遇到失敗。
  大約四點鐘時,一個喝得醉醺醺的馬伕闖了進來。他看上去很邋遢,留著絡腮鬍子,面紅耳赤,衣服也破舊不堪。儘管我很已經習慣於我朋友的那種高超的化裝術,但是要我肯定眼前的這個人就是他,還是要費很大功夫的。他衝我點了點頭,算是打招呼。不到五分鐘,他就像原來一樣,穿著花呢衣服站在我面前,一副風度翩翩的樣子。只見他把手插在衣袋裡,在壁爐前舒展雙腿,恣意地笑著。
  "噢,是嗎?"他喊道,忽然喉嚨被嗆住了,接著又笑了起來,直到笑得軟弱無力地躺在了椅子上。
  "怎麼了?"
  "太有意思了。我敢說你肯定猜不出來我早上幹什麼去了,我會有什麼收穫。"
  "我猜不到。也許你一直在注意觀察艾琳·愛德勒小姐的生活習慣,或者還觀察了她的房子。"
  "完全正確,可結果很不一般。不過我願意把這件事告訴你。今天剛過八點我就離開了住所,把自己打扮成一個失業馬伕的模樣。那些馬伕之間感情很好,他們互相同情,興趣相投。如果你走進了他們中間,就會知道你想知道的一切。我很快就找到了卜利翁尼府第。那座別墅很小巧,後面是一個花園。這別墅是一座兩層樓,朝向馬路。門上掛著洽伯鎖。右邊的客廳很寬敞,裡面裝修豪華,窗戶幾乎落地,然而那些可笑的英國窗閂連小孩都能打開。這一切都很普通,唯一引起我注意的就是從那個馬房的房頂可以通過窗戶進入過道。我圍著別墅轉了一圈,仔細觀察了一番,可是沒有什麼地方能引起我的興趣。
  "後來我沿街道走了下去,果然不出我所料,在花園外面不遠處有個小馬棚。我和那些馬伕一起洗馬,作為回報,他們給了我兩便士、一杯混合酒、兩煙斗裝得滿滿的板煙絲,而且還告訴了我一些關於那個女人的事,而這些正是我最想知道的。不僅僅是關於那個女人,他們還跟我講了住在附近的其他七八個人的情況,儘管這些對我沒什麼用處,我也沒興趣聽,可還是不得不聽下去。"
  "那麼艾琳·愛德勒呢?"我問道。
  "噢,她魅力無窮,那一帶幾乎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也許可以說她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女人了,在塞彭泰恩大街馬房,所有的人都是這麼說的。她的生活很平靜,只是在舞台上唱唱歌。每天早上九點出去,晚上五點回來。生活簡單而有規律。跟她交往的男人只有一個,關係很密切。那個男人的皮膚很黑,體格健壯,富有年輕人的氣息。他一般每天來看她兩次,偶爾是一次,但這是最少的。他叫戈弗雷·諾頓,住在坦普爾。你知道一個作為心腹的馬車伕對你有什麼好處嗎?這些馬車伕給他趕車至少也有十幾次了,把他從塞彭泰恩大街馬房送回到家裡,對他的事情幾乎無所不知。聽完了他們所說的一切後,我就在卜利翁尼府第附近慢慢地走來走去,考慮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那個叫戈弗雷·諾頓的男人是這件事情的核心所在,他是做律師的,這個職業聽起來對我們不利。也不知道他和那個女人到底是什麼關係?他總是來找她想要幹什麼?那個女人是委託這個律師做什麼呢,還是私交朋友,或者是情侶?如果那個律師是受那個女人委託辦理事情的,那麼照片現在大概已經在那律師的手裡了。如果他們是情人的關係,那麼那女人就應該不會把照片交給他。對於這個問題的解答將決定我們是繼續在卜利翁尼府第的調查工作,還是改變重點去調查那位先生在坦普爾的住所。這一點非常關鍵,我們一定要做好決策,因為我們的調查範圍將會擴大。我擔心你會厭煩這些瑣碎小事,但是如果你要全面瞭解真實的情況,就必須瞭解我現在所面臨的一些困難。"
  "我正在認真聽著呢,"我答道。
  "當我還在權衡這件事的利害得失時,突然看見一輛雙輪馬車到了卜利翁尼府第門前,一個紳士從車上跳了下來。這人長得很帥氣,皮膚黝黑,鷹鉤鼻子,留著絡腮鬍子——很明顯,他就是馬車伕所說的那個律師了。他看上去火急火燎的,大聲地沖車伕喊,要車伕在原地等他。當他和開門的女僕擦身而過時,連一個禮節性的招呼都不打,一副毫無拘束的神態。
  他在屋裡逗留了大約半個小時。透過客廳的窗戶,我可以看到他不停地走來走去,顯得很緊張,一邊走一邊在說著什麼,很興奮。不過我沒有看見那個女人。之後那男人就走了出來,看樣子比進去的時候還要慌張。在上車的時候,他從口袋裡掏出一塊金錶,看了看時間然後喊道,"快,一定要盡快,先到攝政街格羅斯·漢基旅館,然後到埃奇韋爾路聖莫尼卡教堂。如果你能在半個小時之內到達,我賞給你半個畿尼。"他們轉眼間就離開了。正當我還在想是不是要跟上去時,突然從小巷裡來了一輛四輪馬車,是很小巧精緻的那種。那馬車伕只扣了上衣扣子的一半,領帶放在耳邊,歪歪斜斜的,馬匹挽具上所有金屬箍頭都從帶扣中突出來。還沒等車完全停穩,一個女人就急著衝進車裡。在她上車的一剎那,我瞥見了她,雖然只是一眼,可是我看得出來,她的容貌的確讓男人為之傾倒。"
  "約翰,去聖莫尼卡教堂,她喊道,"我將會獎賞給你半個金鎊,作為你在二十分鐘之內到達那裡的獎勵。"華生,這可是一個不容錯過的機會啊。我正在權衡是趕上去呢,還是趴在車的後面,這時一輛出租馬車從那條街上經過。對於我能出得起的車費,車伕看了半天。在他還沒有想好是不是值得拉我這一趟活的時候,我抓緊時間跳進了車裡。"聖莫尼卡教堂,"我說,"如果你在二十分鐘之內趕到,我給你半個金鎊。"當時是十一點三十五分,接下來要發生的事情就很明顯了。
  我的馬車被趕得像飛起來一樣,這是我未曾體驗過的,不過在我到達的時候,那個女人和那個律師還是比我先到了那裡。兩騎馬因為跑得太快而累得在那裡喘著粗氣。我付了車錢後就急忙走進了教堂。教堂裡只有三個人,我要追蹤的那個女人,跟那個女人有著特殊關係的那個律師,還有一個牧師,此外沒有其他人。他們三個人站在聖壇的前面,圍成一個圈子。我就像是一個偶爾溜躂到教堂裡來的游手好閒的人一樣,百無聊賴地順著過道走下去。圍繞著聖壇的三個人突然都轉過頭來看著我,這使我感到很驚奇。戈弗雷·諾頓拚命向我跑來。
  "感謝上帝,太好了!"他喊道,"你來了就好辦了。來!來!""你要幹什麼,先生,"我問道,"你要幹什麼?""過來,老兄,過來,只需要你的三分鐘時間,我們就會使這件事情合法了。"我幾乎是被拖到聖壇上去的。在我還沒弄清楚站在什麼地方以前,我發現自己正喃喃地對我耳邊低得都聽不清的話語做出答覆,為我一無所知的事情作證。簡單地說就是我為那個未婚的女人和那個單身的律師的結合,做見證人。很快,這件事就辦完了。然後那男人在這一邊對我說謝謝,那女人在我另一邊對我說謝謝,而牧師則在我對面對我的配合表示感謝。我想這恐怕是我有生以來碰到的最荒唐的事情吧。剛才我就在想這事,一想到它,我就忍不住笑。看起來她們結婚的程序並不完全合法,因為沒有其他的人出席見證。而牧師也不能給她們證婚,所以我的出現避免了新郎在大喜的日子裡跑到大街上去找一個陌生人為自己的婚姻做見證人。作為答謝,新娘給了我一個金鎊。我打算把它拴在表鏈上戴著,讓我記住這次遇到的怪事。"
  "這件事真的出乎我們的預料,"我說道,"接下來怎麼樣了呢?"
  "嗨,我覺得有些事情在嚴重地威脅著我的計劃,看來他們兩個就要馬上離開這裡,因此我必須迅速而正確地做出判斷。在教堂的門口,他們各回各的住處去了。他坐車回坦普爾,而她則回到自己的房子那裡去了。"我和以前一樣,五點鐘坐車到公園去"。他們分別的時候,她說的話我能聽到的就是這些了。然後他們向著不同的方向離開了教堂 ,我也離開去為自己做下一步的計劃。"
  "你做了什麼準備?"
  "一些滷牛肉和一杯啤酒,"他撳了一下電鈴答道,"我一直在忙,沒工夫想到要去吃點東西,今天晚上可能要更忙。哎,對了,我希望你可以幫我一件事。"
  "我很樂意。"
  "你不怕我們有的地方會犯法嗎?"
  "一點都不怕。"
  "如果萬一被逮捕了呢?你也不怕嗎?"
  "我什麼都不怕,只要我們所做的都是為了一個偉大的目標。"
  "是的,這個目標的確是非常高尚的。"
  "所以我要在你身邊,給予你必要幫助。"
  "我早就知道你會這樣。"
  "那麼你打算怎麼辦呢?"
  "等一會兒特納太太端來盤子,我就告訴你。現在,"他接過房東太太端來的簡單食品,看起來的確很餓,邊吃邊說道,"看來跟你說這事時必須要同時吃東西了,因為我們確實沒時間了。馬上就要五點了,兩個小時之內我們一定要趕到我們的目的地,也就是那個女人的住處。艾琳小姐,不,應該叫夫人了,她回來的時候應該是七點。我們必須在卜利翁尼府第找到她。"
  "然後幹什麼?"
  "這之後的事情就交給我吧。對於可能發生的事情我早有準備。只是有一點特別要注意,那就是,無論如何,你都不要插手。你明白嗎?"
  "我什麼都不做嗎?"
  "什麼事你都不用管。可能一會兒會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管怎樣,你都不要插手。等我被他們送進了屋子裡,這些所謂的不愉快就都結束了。大概四五分鐘後,有人會把客廳處的門窗打開。你就在緊挨著窗口的地方等著。"
  "好的。"
  "你一定要密切注視著我,我會保證讓你一直能看得到我。"
  "好吧。"
  "當我這樣舉起手時,你把我交給你的東西扔到屋子裡,在你扔的時候,還要大喊"著火了"。你明白了嗎?"
  "完全明白。"
  "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從口袋裡掏出一隻長長的捲筒,那東西看起來有點像雪茄煙,"這是一隻管子工用的普通煙火筒,兩頭都可以打開,自己就能燃燒。我需要你去做的就是管好這個東西。當聽到你大聲喊著火了後,一定會有很多人趕過來救火。到時你走到街道的另一頭,我在十分鐘內去找你,跟你會合。你聽懂了吧?"
  "對於將要發生的事我不用管;我應該站在窗戶旁邊;始終注視著你的行動;接到你給我的信號後把這東西扔進窗戶裡;大喊著火了;然後就跑到街道的另一頭等著你來找我。"
  "完全正確。"
  "那好吧,我會完成得很好。"
  "太好了。那麼,現在我也該為即將到來的表演打扮打扮了。"
  於是他回到臥室去了。幾分鐘後,從臥室裡走出來的已經是一個和藹可親、單純樸素的新教牧師了。他那頂寬大的黑色帽子、肥大下垂的褲子、白領帶、富於同情心的微笑以及深情、仁慈、充滿好奇的神態,只有約翰·裡爾先生才能與之相比。福爾摩斯換掉的不僅僅是他的衣服裝束,就連他的表情、態度、甚至精神世界似乎都隨著所裝扮的新角色而發生了變化。他現在是一個出色的犯罪研究專家,但是,如果有機會去舞台表演的話,那他一定也是非常優秀的演員,甚至可以說,要是他去做科學研究的話,也一定會成為一個非常優秀的科學家。
  六點十五分,我們離開了貝克街。到達塞彭泰恩大街時,比原計劃提前了十分鐘。那時已近黃昏,我們在卜利翁尼府第外面徘徊著等屋主回來。正在這時,亮燈了。根據福爾摩斯的描述,我對這屋子有自己的想像,而眼前情景和我想像的差不多。不過屋子所在的地點要喧鬧一些,甚至可以說與我所想像的完全相反——附近,包括一條小街在內,都很清淨,所以這房子所在的地方倒顯得很熱鬧了。一群衣衫襤褸的人在街道的拐角處抽著煙,有說有笑,其中一個是用腳踏磨輪磨剪子的,還有兩個警衛正在和保姆調情,另外還有幾個衣著體面、嘴裡叼著雪茄煙、行為佻蕩的年輕人。"你看,"當我們在房子前面走來走去的時候,福爾摩斯說道,"他們現在的婚姻關係使這件事情變得比以前簡單多了。那照片現在成了一把雙刃劍。就像我們的委託人害怕公主看到那張照片一樣,很有可能那個女人也害怕被戈弗雷·諾頓看到那張照片。我們現在的問題就是到哪裡去找這張照片。"
  "你覺得要去哪裡找呢?"
  "在她身上找到的可能性很小。畢竟那張照片有六寸,要想藏在一個人的身上,並不容易。而且她也很清楚,國王會搶劫、搜查她的——這種事情已經發生兩次了。所以基本可以肯定,那張照片現在不在她的身上。"
  "那會在哪兒?"
  "在她的銀行家或者律師的手裡,這都有可能。不過我又覺得這兩種做法都不現實。女人習慣於把內心的秘密封閉起來,也經常會把認為對自己很重要的東西藏起來。照這樣的話,她怎麼可能把照片交給別人呢?她應該自信她有這個能力保護這東西才對。可是話又說回來了,真正處理起這些事時,一個人也說不定會受到什麼影響。除此之外,值得注意的是這張照片幾天後要派上用場。所以一定放在離她很近的地方,最有可能就是在她房間裡。"
  "她的屋子不是已經被國王派去的人偷過兩次了嗎?"
  "哼!他們不知道該去哪裡找。"
  "那麼你準備怎麼找呢?"
  "我不用找。"
  "那怎麼辦?"
  "我會讓她自己把照片交給我。"
  "她不可能那麼做。"
  "她必須那麼做。車輪聲近了,應該是她坐的車。從現在開始,你要完全按照我說的去做。"
  在他說話時,馬車兩側車燈射出的燈光順著彎曲的街道照了過來。一輛精緻的四輪小馬車駛到了卜利翁尼府第門前。馬車剛停,一個流浪漢便衝了上去開車門,希望可以得到一個銅板的賞賜,但是另一個流浪漢也想賺這個銅板,搶在他前面把他擠開了,接著他們就激烈地爭吵起來。兩個警衛覺得第一個流浪漢有理,而磨剪刀的認為另一個流浪漢應該得到這個銅板。有了支持者,兩個流浪漢爭吵得更厲害了。接著也不知道是誰先動手,兩個人打了起來,夫人正好這時從車上下來,被擠到了爭吵的人群中間。那些人面紅耳赤,拳打腳踢,互相廝打,十分野蠻。突然,福爾摩斯跑到人群中想去保護夫人。但是,剛擠到她身邊,他就慘叫一聲跌倒在地,血流滿面。看見他出血了,兩個警衛馬上跑掉了,那兩個流浪漢也朝另一個方向頭也不回地跑了。這時,周圍的其他人慢慢圍了上來,這些人當時沒有參與打架,而且穿著舉止都很有禮節。他們幫夫人把跌倒的人從人群中扶起來並照顧著他。艾琳·愛德勒——我還是願意這麼稱呼她而不叫她那個女人——匆忙跑上了台階。但走到最後一級台階時,她站住了。藉著門廳裡照射出來的燈光,可以看出這個女人身材很窈窕。她向街道這邊回過頭來。
  "那個可憐的先生傷勢怎麼樣了?"她問道。
  "他已經死了。"好幾個人一起喊道。
  "沒有,沒有,還活著呢,"另一個人大聲地說,"不過可能在你們把他送到醫院之前,他就沒命了。"
  "這個男人很勇敢,"一個女人說道,"如果沒有他的幫助,夫人手邊的錢包肯定早被那些流浪漢給搶走了。他們聚眾惹事是有預謀的,而且非常粗暴。啊?!他現在只剩下一口氣息了。"
  "我們不能就讓他這麼躺著。夫人,能把他抬到您的房間裡嗎?"
  "當然可以。還是先把他放在客廳裡吧,客廳裡的沙發很舒服。請過來吧。"他們小心翼翼、滿懷崇敬地把他抬進了卜利翁尼府第,安置在正房裡。這些過程我站在窗戶外面看得清清楚楚。燈光亮了起來,不過窗簾是敞開的,所以對於福爾摩斯是怎樣被放置在長沙發上的我看得很清楚。我不知道他是否對現在所做的事情感到羞愧,不過我很清楚,這樣去欺騙一位美麗而有風度、有氣質的女士,還被她那樣關懷備至著,如果換成是我,我肯定會產生莫大的愧疚感。但是我又不能對福爾摩斯交給我的任務置之不理,那樣的話就背叛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狠了狠心,終於決定把裝在兜裡的煙筒拿出來,準備行動。我這樣說服著自己:我們並不是要傷害這位美麗的女士,只是在做一些事情來阻止這個美人去傷害其他人。
  福爾摩斯靠在那張長沙發上。從我站的角度看去,他正在裝成一個將要窒息的人,想呼吸新鮮的空氣。一個女僕看到他這樣,趕緊把窗戶給推開了。就在窗戶被打開一瞬間,我看到福爾摩斯把他的手伸了出來——這是信號,於是我把煙筒從窗戶扔了進去,並且大聲地喊著:"著火啦!"當我剛喊完這句話,那些看熱鬧的人,不管穿著體面還是邋遢,不管是紳士、馬伕還是女僕,都齊聲尖叫起來:"著火啦!"煙很濃,弄得整個屋子都是煙,而且還順著開口的窗戶衝了出去,向外蔓延著。人們都慌忙跑掉了。過了一會兒,我聽到福爾摩斯在屋子裡大聲地喊著,告訴大家那只是一場虛驚,不要驚慌。我迅速地穿過人群,到了我要等福爾摩斯的那個街道的拐角處。
  不到十分鐘,我的朋友就出現在我眼前,他拉著我的肩膀,我們一起離開了現場。在我們轉到埃奇韋爾路的一條安靜的街道之前,他一言不發,急匆匆地快步疾行。
  "醫生,你幹得很漂亮,"他說道,"真的是再漂亮不過了,一切都順利完成了。"
  "照片找到了?"
  "至少我知道了藏照片的位置。"
  "你怎麼知道的?"
  "我不是跟你說過嗎?她會自己把照片給我的。"
  "我不明白。"
  "我不願把這件事說得很神秘,"他笑著說道,"因為其實很簡單。你應該看出來今天晚上街上的人跟我們都是一夥的——是我雇他們來幫忙的。"
  "這個我猜出來了。"
  "在那兩個流浪漢在爭吵的時候,我手裡握著一小塊濕的紅顏料。當我衝上去勸阻並摔倒在地時,就趕緊把手捂在臉上,裝出一副可憐兮兮的樣子。當然這很老套。"
  "這個我也猜出來了。"
  "之後我被他們抬到了房間裡面——她不得不答應那些人把我抬進去,除此之外,她別無選擇。我被放在客廳裡,這正合我意。假如照片就在這間房間或她的臥室裡的話,我應該能想辦法知道究竟是哪一間。被放在沙發上以後,我做出需要空氣的樣子,他們就打開了窗戶,這也給你的行動創造了機會。"
  "可這對你有什麼幫助呢?"
  "這很重要啊。當一個女人看到她的房間著火了,她就會本能地去保護她認為最珍貴的東西。這種衝動是無法用理智來阻止的,我也不是用過一次兩次了。在達林頓頂替醜聞案中,我利用了它,在阿恩沃思城堡案中也用過。有了家的女人趕緊抱起她的嬰孩;單身的女人首先把手伸向珠寶盒。現在我敢肯定,這房子的所有東西中,對於我們正在調查的這位女士來說,我們想要的東西就是她認為最重要的。她一定會去搶救那東西,保證它的安全。著火警報做得很好,面對著噴出的煙霧和警報聲,即使是再堅強再冷靜的人也會失去理智。她的反應對我們來說實在是太有用了。那張照片就收藏在壁龕裡,這個壁龕恰好位於右邊鈴的拉索上面的那塊能挪動的嵌板後面。我看到她在那裡呆了一小會兒,把照片抽出來了一半。然後我大聲地喊那只是一場虛驚,她就趕緊把照片給放了回去。她看了一眼煙火筒,就跑出了那屋子,那也是我最後一次看到她。我站起來,趁人不注意離開了那所房子。當時我還曾經猶豫過,是不是應該當時就偷偷地把照片取出來拿走。但馬車伕走了進來,他緊緊地盯著我,所以我只能等待時機,這樣更安全些。要不然,只要稍一魯莽,整件事就可能全砸了。"
  "現在怎麼辦?"我問道。
  "我們的調查實際上已經結束了。明天我帶著國王一起到她那裡去。你要是願意也跟我們一起去吧。到時候有人領我們到客廳裡去找夫人;不過恐怕當她出來要見我們的時候,她會發現沒有人在那裡等著見她,而且她的照片也已經不見了。陛下一定會對這件事很滿意,因為他有機會親手去把照片取回來。"
  "你們準備幾點出發去拜訪她呢?"
  "早上八點。趁著那個時候她還沒有起床,我們可以放手去幹。另外我們必須馬上做好準備工作,因為結婚可能會完全改變了她的生活習慣。我要先給國王發一個電報。"
  這時我們已經走到貝克街,在門口停了下來。他從口袋裡掏出鑰匙,這個時候正好有人路過這裡,並打了聲招呼:"晚上好,福爾摩斯先生。"
  當時有好幾個人在街道上。不過我們判斷跟我們說話的應該是那個身穿長外套,個子高高的年輕人,他說這話時還急匆匆地趕著路。
  "這個聲音我以前聽到過,"福爾摩斯驚訝地凝視著昏暗的街道說,"但是我還不能確定和我打招呼的這個人是誰。"

《冒險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