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我的婚姻

文:後來的事怎麼講呢?在部隊裡頭,跟我一起參軍的,比我參加革命晚的,很多人跟首長結婚了。可是我覺得我是來革命的,所以不想這樣。那時候的事我也不願意多講了。

我的前夫是上海人,搞文藝的,作曲,也是在部隊,從延安來的。但我和他完全兩種性格。結婚以後我懷孕了,他讓我打胎,我說這又不是私生子,為什麼要打胎?我不打。生孩子以後,我不跟他一起工作,調到縣裡去,敵人來了,我背著孩子「跑反」,就是跑到山上去,蛇都在那兒爬呀,還要弄飯吃,還要工作吧,我就寫封信給他,那時候部隊還可以轉信,我說我現在帶著孩子有困難,他講什麼:誰讓你不嫁給首長呢!八一建軍節,我想去看看他,背著孩子走了20多里路呀,他卻說:「你來幹什麼?」我無話可說,背著孩子扭頭就走,路上下大雨呀,我就在老百姓家裡待了一晚上。他為什麼呢,就因為在他這一級幹部裡頭,沒一個能結婚的,他是為了討好人家。他就讓人家看:她要跟我結婚,我還不稀罕呢。就這麼討便宜賣乖,就這麼一個人。

我不願意在文工團,就到鄉下去,我們經常打游擊,孩子都沒奶吃,我就這麼背著他,得了霍亂,差一點都死掉了。縣委書記一定要抬擔架把我送回部隊去,我說不要送,我死了不要緊,萬一抬擔架的在青紗帳,就是高粱地裡熱死了怎麼辦。以後敵人掃蕩、國民黨進攻,我把第二個孩子送給老百姓養,就背著我這個大兒子行軍,一直到渤海,又是一年多。我又沒有馬,後來好歹有一匹馬沒人要,我就要過來了。我這個人膽子大,我第一次騎馬時還敢帶著陳元,把她放在我前頭。

回來以後,當時我們結婚好幾年了,都在文工團裡頭,他是團長嘛。就給我們弄間小屋子,老夫老妻,生倆孩子了嘛,你猜怎麼著,他說我住到團部去。就因為那時候,團部的其他幹部都沒有結婚,結婚的,老婆也不在這兒,他就為了討好別人。反正各種各樣的折磨都有,我都忍受了。

後來他又和另外一個女人好,鬧著跟我離婚,當然組織上不同意。這麼七搞八搞,結果他們搞出來孩子,打胎了。這麼一來,我才實在忍不得,所以到1952年我們就分道揚鑣了。其實我挺同情那個女的,因為不能怪她,她也是受害者嘛。她現在也在北京,對我挺好的。

他自己也不好,那時候我們還都是供給制,組織上懷疑他跟資本家有什麼問題,還有其他生活上的問題。把他隔離了,後來就開除了黨籍。開除了黨籍以後我還找他談話,說我希望你好好的,結果他說:「我要好了還會要你?」後來他又被打成了右派。

我們兩人的感情雖然破裂了,但我對我婆婆一直是非常孝敬的,她說過這樣的話,她說我知道我兒子不好,你看在我的面子上。她很惦記我,知道我喜歡吃寧波的蔥烤鯽魚和大頭菜,就總給我留著。她活著時我們沒離婚,是她死後我們才離的。她最後得癌,那時他還關著,臨死前都是我看她,給她送錢去,死後也是我買的棺材。我到現在還非常想念她。我們離了以後,棺材也都是我給買好,然後我去弄車子送到墳地埋好。一解放我就把他的侄子安排工作。這孩子入了黨,當了人事科科長,可是最後自殺死了,我特別傷心。他們家的人,死的、活的,我都給安排好,他的妹妹、他的外甥女、他的弟弟,都對我非常好。那次他外甥女結婚,不叫他,非要我參加婚禮。他弟弟已經八十了,對我非常好。他跟我離了,可他後來生的孩子還都到我家來,他妹妹也經常到我家來,一直到現在為止,他們心裡明白。我覺得我憑良心,對得起他們家裡人。

《胡同裡的姑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