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戒石鑒鏡

明代的肅貪反腐與清官廉吏

黃袍加身之後,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也沒有忘記他的貧苦出身。十七歲時,還被人叫著朱重八的他便失去了父母和兄長,過著乞討為生的叫花子生活。正是這樣「接地氣」的經歷,使他對平民百姓的疾苦感同身受,對貪官污吏恨之入骨。朱元璋深知,曾經叱吒天下的前朝大元,之所以那麼快土崩瓦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官吏普遍貪污腐化。因此,朱元璋在明朝建立之初就特別重視廉政建設。

戴著枷鎖的王朝

明初的官場,充分貫徹了「治亂世,用重刑」這個基本原則。對於犯下貪污罪行的官員,朱元璋嚴厲懲處絕不手軟。由他親自主持制定的《大明律》中,特別將有關贓罪條文單獨列出,並且明確規定,官員受贓數目達到八十貫(一貫相當於銀一兩),就要處以絞刑。他還頒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開創了一些從重懲治貪污官員的典型案例,讓大小官員以此為戒。

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監察體制對約束官吏起到了較好的作用。在中央,有都察院負責糾劾「壞官紀者」,還有獨立於都察院的六科給事中以稽查百官之失。地方上,既有提刑按察使司對地方官員進行監察,又派出巡按御史考察府州縣官。此外,國家還賦予地方士民直接進京陳事或將危害地方的貪官污吏拿送至京師的權利,並規定地方不許阻攔。

這一系列政策措施,從很大程度上保證了明朝在開國年間吏治較為整肅廉明。然而,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逐步恢復發展,商品經濟日趨繁榮,人們不再滿足於餬口度日,開始追求現實的享樂,並嚮往奢侈安逸的生活,整個社會攀比之風盛行,拜金主義大行其道。與此相應,官場中的風氣也每況愈下。為保住官位和謀求陞遷,下級對上級極盡阿諛奉承之能事,送禮行賄,公然行之。在平時,官員特別是京官,盛行將葉子金夾在書冊中賄送,美其名曰「書帖」「書帕」,往往於相見揖讓時,「口敘寒暄,兩手授受」,人稱「世風日偷,如江河日下,不可止矣」。另也有學者指出,明代官員的俸祿標準較低,正一品官員的年俸祿只有1044石,正七品知縣的年俸祿只有90石,為官員貪婪腐化提供了借口。

漸漸地,朱元璋悲哀地發現,他一向推崇的酷吏重刑法寶不再有效,血雨腥風中,十五萬顆貪官的人頭落地,卻依然擋不住他的官員「前腐後繼」。殺到後來,京官上朝前,皆像赴死一樣和妻兒訣別,囑托後事。下班回家,慶幸又多活了一天。最盛時,官員戴枷坐堂,面刺金印,堂外剝皮楦草,前任貪官的皮囊在風中搖曳。

這樣戴著枷鎖的王朝豈能長久?鬱悶的朱元璋,瓦刀臉上掛滿了問號。

出淤泥而不染

到了明中後期,官場已徹底成為貪污的淵藪,腐敗的巢穴。此外,由於法網日弛、監察失效、考課舞弊等原因,使得明初嚴密的監察體系逐漸失去了效果,貪污腐化的趨勢愈發不可逆轉。大明王朝,已經走過了富有朝氣、蓬勃向上的壯年時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敗。

然而,也有那麼一些與這個時代格格不入的人,保持著一身清廉之氣,希望以一己之力挽狂瀾於既倒,拯大廈之將傾。

路迎就是這樣一位清官。路迎是山東汶上人,正德三年(1508年)進士。他在湖廣襄陽知府任上,嚴格約束衙門中的胥吏,並堅決打擊地方上對小民作威作福的豪強,治績為當時人所稱道。後來,路迎又先後出任松江知府和淮安知府。淮安地處南北要衝,南北往來官員的接待費用以及運輸北上物資所需的各項雜費,都向當地的民眾攤派,而這些款項的很大一部分,都落入了衙門書役以及驛站官員的腰包。小民負擔沉重,苦不堪言。路迎裁革各項浮費,節省了許多有名無實的開支,減輕了當地百姓的負擔。淮安人民感其功德,專門建立祠堂為他祈福。

由於治績突出,路迎被升為浙江按察使。嘉靖十三年(1534年),路迎到嘉興府視察,知府照例向他饋送銀兩。路迎不但將饋贈原封不動地退回,還在嘉興知府的禮單後寫道:「此物奚從來,奈何污我?」該知府隨後也因為考績為「不謹」而被罷免。同年,路迎升任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邊境重鎮宣府。當地軍士驕橫,往往虛列名籍,冒領、侵吞邊鎮錢糧。路迎仔細核對軍士名單,嚴厲打擊將領剋扣士兵錢糧以及冒領、貪污軍餉的行為,不到兩年的時間,邊政肅清。

最有名的清官

要論明代的清官,最有名的當然是海瑞。

海瑞,字汝賢,海南瓊山人,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舉人。他幼年生活困苦,深悉民間疾苦。在擔任浙江淳安知縣時,海瑞只吃粗米,且命老僕在官署空地自種蔬菜以供日常食用,為母親過壽,他特意買了兩斤肉,以至成為傳遍街頭巷尾的「重大新聞」。萬曆初,首輔張居正特意派巡按御史查察當時賦閒在家的海瑞,御史只見粗茶淡飯,居捨蕭然,不由得歎息而去。

海瑞馭下甚嚴。他嚴令下屬不許以任何形式貪污受賄。在淳安任知縣時,就曾立下規矩,如果有人用錢物到衙門打點關節,無論數額多少,行賄者和受賄者都要被處以枷號兩個月的處罰。超標招待過境的官員和使節是當時危害甚大的一種行賄方式,海瑞則力圖整治這一風氣。還在他擔任淳安知縣時,巡鹽都御史鄢懋卿出巡,此人表面上要求地方一切從簡,其實所到之地,極盡搜刮之能事。在即將經過淳安時,海瑞特地上一稟帖說:「傳聞所至與憲牌異,欲從憲牌則懼招尤,欲從傳聞則恐違憲。下邑疲敝,未知所從。」鄢懋卿見到稟帖,一笑置之,最終繞道而過。

他還將嘉靖朝以後官場貪污盛行、民生凋敝歸因於懲處貪官污吏的刑罰太輕,為此他上疏懇請萬曆皇帝恢復太祖時枉法八十貫論絞的祖制,甚至認為應該對貪贓枉法之徒重新使用剝皮楦草(明初酷刑,剝下人皮,用草填充之)的酷刑。

海瑞的所作所為,對於當時貪污、奢侈盛行的風氣,還是起到了一定的震懾作用。隆慶三年(1569年),海瑞以右僉都御史巡撫應天。因為忌憚海瑞的威嚴,當地有貪腐劣跡的屬吏大多自行辭職離開。在當地監督織造的中官甚至因為海瑞的到來而減少了自己出行時的僕從,平時生活講究排場奢華的豪強將朱紅大門臨時塗成黑色。

最為人稱道的是海瑞卒於官署後,遺物只有俸金八兩,葛布一端,舊衣數件,靠朋友們湊錢才為他入殮發喪。目睹這一切的時人朱良感慨道:「披鱗直奪比干心,苦節還同孤竹清。龍隱海天雲萬里,鶴歸華表月三更。蕭條棺外無餘物,冷落靈前有菜羹。說與旁人渾不信,山人親見淚如傾。」

「三字經知縣」徐九思

《明史?循吏傳》記載了這樣一位深受百姓愛戴和傳頌的地方官代表,他就是句容縣知縣徐九思。

徐知縣是江西貴溪人,雖官位不高,但剛正廉潔,愛民如子。在徐九思剛出任應天府句容縣知縣時,有一個狡猾的縣吏,拿一份空白文書來偷蓋縣印,徐九思發現後,要依法對其予以重懲,衙門裡的眾官員為其求情,但他秉公執法,不為所動。從此,句容官場風氣為之一變。

徐九思到句容不久,同僚及當地百姓就逐漸瞭解到他的「愛民三字經」,即「勤、儉、忍」。「勤」,就是勤於公務,為避免縣吏在徵稅催賦、僉派徭役時營私舞弊,徐九思先是瞭解鄉民的貧富狀況,然後再依據實情分配徭役,平衡賦稅的輕重,查實豪強隱占的賦額,不再轉嫁到貧困戶頭上。

「儉」,就是節儉裕民。徐九思要求自己「不嗜肉,惟啖菜,佐脫粟」,他在縣衙的園圃裡種上蔬菜瓜果,飼養了家禽,還把園中的水池改建為魚池。園中的收穫不僅改善了縣吏的生活,而且節省了縣衙的招待費。目睹當時貪腐盛行、奢靡成風的情形,食不甘味的他苦思冥想,居然想出了這樣一個創意——命人在縣署前的石屏上刻畫了一棵青菜,居中題詞:「為吾赤子,不可一日令有此色;為民父母,不可一日不知此味。」兩邊配上一副對聯:「方丈石牆為戶屏,一絲畫菜為官箴。」以此自勉也警示他人。這塊被稱作「菜銘碑」的石屏與立於衙署大堂前的戒石碑,赫然成為句容縣衙獨特的風景線。

「忍」,就是忍讓不爭。徐九思告誡自己安於清貧,不爭名利,不與貪官同流合污。但是他的忍是有原則的,他對自身的名利可以「忍而不爭」,對於百姓的利益,則絲毫不忍不讓。句容曾遭大旱,官府開倉發糧賑災。按照舊例,應當將救濟糧全部平價出售,糧款上繳。徐九思認為,災年中真正受難的災民早已無錢,平價之糧對於他們猶如市價,而有錢的豪民富戶卻乘機搶購囤積。為此他向上官據理力爭,並根據實際情形進行改革,將撥下的救濟糧,一小部分以市價出售,以歸還官倉;其餘大部分糧食,他親自監督,在縣衙前施粥,救助饑民,使有錢者無空子可鑽,無錢者卻能真正受惠。

榮膺「三字經知縣」稱號的徐九思,在句容知縣任上整整九年。離任時,每天都有大批民眾前來與他道別,致使其行程延遲了一個多月。全縣民眾自發為他建立生祠,將他當作神靈來供奉崇祀。「方丈石牆為戶屏,一絲畫菜為官箴」這副對聯也流傳至今,成為清正廉潔的格言。

大明歷經276年,不乏這樣清正廉潔的官員,雖然受時代和政治體制的限制,他們無法也不可能改變其時政治腐化、吏治敗壞的大局,然而,他們與腐化風氣相抗衡的錚錚傲骨以及對當時和後世社會的警醒卻是不容忽視的。在中國的傳統時代,法令制度發揮效用的空間相比於今天要大大壓縮,而且已有的法令制度又受制於皇帝的主觀意志,並依其需要隨意變更。這樣,就給社會治理帶來了隨意性、主觀性和不穩定性。官員個人的人格品質、能力和意志等,就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政治和地方管理的好壞。因此,清官們在社會治理、社會穩定以及為百姓謀利方面功不可沒,僅以封建制度的衛道士來評價他們是有失公允的。

當然,清官絕不僅僅意味著不貪污、不愛錢,這只能稱為廉吏。察吏安民,興利除弊,謀求百姓的利益,推動社會的進步,才是官員的基本職責。那些歷史上流芳百世的「清官廉吏」,在自身奉公守法、安貧樂道的同時,更為人看重的是為官一任,有所作為。

清朝奇案:貪官謀害清官

清嘉慶時期,吏治已出現很多積弊和腐敗現象。從結構上來看,腐敗最厲害之處,一是漕運;二是賑濟。很多官員中的蠹蟲不顧百姓死活,侵貪公帑,膽大包天。其實,在任何歷史時期,都不乏清官廉吏,但在當時,即便這些官員想有所作為,也不容易,「苟有切求民瘼者,轉不得安於位。」

嘉慶十四年(1809年)就發生了一起貪腐官員合夥謀害反貪巡視官員的案件,令嘉慶皇帝龍顏大怒。

嘉慶十三年淮安水災,官府向該地發放了賑災款。按照清朝慣例,下發了賑災款後,朝廷都要派官員去巡視、檢查賑災情況。嘉慶十四年,兩江總督鐵保派遣新來的知縣李毓昌去淮安山陽縣核查賑災情況。

李毓昌到任後,「親行鄉曲,鉤稽戶口,廉得山陽知縣王伸漢冒賑狀,具清冊,將上揭」。這一來,慌了山陽王知縣,按照清朝官場潛規則,他試圖用重金賄賂李毓昌,但李毓昌不吃他這一套。事急生計,知縣王伸漢叫自己的僕人包祥收買了李毓昌的三個僕人李祥、顧祥、馬連升,謀劃盜取李毓昌證明王伸漢貪污的證據。但是,已有警惕意識的李毓昌把證據收藏得非常好,一干惡僕無法得手。

狗急跳牆。眼看著李毓昌就要離開山陽縣,王伸漢一夥「遂設計死之」。他們如何殘害李毓昌?這在《清史稿》中有十分詳細的描述:

(李)毓昌飲於伸漢所,夜歸而渴,李祥以藥置湯中進。毓昌寢,苦腹痛而起,包祥從後持其頭,叱曰:「若何為?」李祥曰:「僕等不能事君矣。」馬連升解己所繫帶縊之。

謀害了李毓昌後,王伸漢向淮安知府匯報:李毓昌自縊而死。早就心領神會的知府王轂例行公事,「遣驗視之」。當驗屍回來的仵作匯報「屍口有血」——非正常死亡時,王知府大怒,「杖驗者,遂以自縊狀上」。兩江總督府收到王知府的匯報,並不詳查,即認定李毓昌系自縊而死。

既然是「自縊而死」,總督衙門通知李毓昌家人來迎喪。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與另一個朋友沈某來到山陽縣,在檢視李毓昌的書籍信件時,他們發現了夾匿在書中的半張殘稿,赫然寫著:「山陽知縣冒賑,以利啗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負天子。」原來這是李毓昌未寫完的稟報總督的書稿。李太清頓時覺得,侄兒死得蹊蹺!

李太清迎喪回山東老家後,即同李毓昌的妻子開棺驗屍。「啟棺視,面如生。以銀針刺之,針黑」,就當時的醫學經驗來說,這就意味著死者是中毒而死。

李毓昌是家族的榮耀,才當官沒幾天,就被不明不白地害死了,李家人極其忿恨,「李太清走京師訴都察院」。一個派去核查賑災款的官員竟然被毒死了!嘉慶皇帝大為光火,「命逮王轂、王伸漢及諸僕,至刑部會訊」。同時,嘉慶皇帝派遣李毓昌家鄉的山東按察使朱錫爵再去檢驗李毓昌的屍身。經過認真查驗,發現李毓昌先中毒,後被勒死。

嘉慶皇帝震怒,下旨「斬包祥,置顧祥、馬連升極刑,剖李祥心祭(李)毓昌墓。轂、伸漢各論如律,總督以下貶謫有差」。嘉慶皇帝還寫了首《憫忠詩三十韻》指斥貪官、表彰李毓昌,其中最痛徹肺腑的兩句是:「毒矣王伸漢,哀哉李毓昌。」

晚清海關廉政啟示錄

英人赫德(Robert Hart)在北京的總稅務司官邸是一座四合院。

其實他完全可以像那些駐京的英國外交官員一樣,住在一幢舒適的英式洋房裡。但赫德不,他牢記自己的身份,時刻提醒自己是清政府的僱員。

當時的中國海關,明明是大清國的行政機關,卻在金髮碧眼的洋人管理之下。這一由外籍稅務司系統所控制的特殊機構,因此被形象地稱為「洋關」。

這是晚清政府的無奈之舉。考慮到外國人比大清官員更瞭解國際法,也較清政府官員清廉,便擬定海關總稅務司一職由外國人擔任。赫德就是管理「洋關」的最高首長。

言出必行,為做好表率,赫德以為,作為一個中國政府的官員,他就應該住在中國政府提供的官邸裡,所以只能是一所中國式房子。

但這座四合院恐怕在全北京都獨一無二,因為大清海關駐倫敦辦事處主任金登干給赫德訂購了一個洋玩意兒——抽水馬桶。

不知是否有意安排,四合院所在的勾闌胡同和恭親王王府所在的柳蔭街相距不遠。所以,除了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公幹,王府也是赫德經常登門拜訪的所在。每次離開,他都忘不了親王眼神裡的期許。無疑,對到處瀰漫著腐朽氣息的晚清政府來說,新型海關就像從外部世界吹來的一陣清風,令人耳目一新。在親王看來,那些貪腐成癖的「自己人」實在不靠譜,把海關交給「雖系外國人,尚屬馴順」的赫德打理,放心。

赫德更加忘不了的,還有那次人數不多、規格很高的飯局,就在那道山西名菜糖醋鯉魚端上桌時,親王意味深長地說起了一個典故。

話說東漢南陽太守羊續,為官清廉,在拒腐方面很有一套。一天,羊續的屬下府丞焦儉見羊太守過於清苦,便給他送了條活鯉魚。面對這條魚,羊續左右為難,無奈之餘,只好暫且收下,等焦儉一走,便叫人把鯉魚掛在府邸屋簷下,沒過幾天,風吹日曬就成了一條枯魚乾。直到有一天,焦儉又笑嘻嘻地拎著一條更大更鮮活的鯉魚來拜訪羊續。羊續不說話,只是笑著指指那條懸掛著的枯魚乾。領悟到長官的一片苦心,焦儉紅著臉,收起魚退了出去。從此,風乾之魚便成為活生生的教材,瞪著蒼白的死魚眼,警示後人別再行賄進貢。這件事傳出去後,府吏們被羊續的高風亮節所折服,以後再也沒人來禮賄他了,「羊續懸魚」的典故也就流傳了下來。

來華十年,赫德雖說對史籍舊章多有涉獵,可中國歷史實在太悠久,戒石他見過,也知道來歷,羊太守的拒腐傳奇,他還是第一次聽說,但聰敏的赫德馬上就明白了親王的深意。1700年來,有幾個熟讀典籍的官員不知道這個出自《後漢書》的典故?他們卻依然陷入貪瀆的怪圈。

不能說大清的統治者們無所作為。前清時代,對官員的考察、監察、懲罰,沿襲了歷代王朝的一整套制度,比如設立專職御史官,其職責就是彈劾貪瀆官員,但這套監察制度是為專制君主量身定做的,人治色彩很濃,其效用受皇帝的性格和能力影響較大。御史制度通過以官糾官的形式來進行反腐,其調控官場的意味應該更濃。在統治集團日益腐化,政治腐敗每況愈下的情況下,他們也不例外地會不斷腐化,「專徇贓私,驕恣跋扈」,成為內部政爭的工具。

或許,這個「幾無一處衙署乾淨」的龐大帝國,就像未經處理的鮮魚一樣,早已糜爛腐敗了。

為報答親王的知遇之恩,赫德曾不止一次許下諾言,要在林林總總的衙門中,保證「海關稅司一枝獨清」。現在,親王借魚說事,敲打自己,一定情非得已。要知道,海關稅收可是親王最後的依靠。

赫德的表現沒有讓親王失望。不和別的衙門比,就拿海關自身來說,由他管理的「洋關」(「新關」)比清政府官員主管的「常關」(「舊關」)要好太多。前者負責外輪貨物的稽查徵稅,工作效率高,不論是「洋員」或「華員」,都能清廉自守;後者管理國內民船貿易,則懶散草率,貪腐連連。

早在「新關」設立前的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中國就建立了四大海關:粵海關(廣東)、江海關(江蘇)、閩海關(福建)、浙海關(浙江)。它們都是由清朝官員管理。由於管理散漫鬆弛,受賄縱私成風,走私漏稅一直十分嚴重,清政府應入的關稅被層層私吞。1852年,江南道監察御史梁紹南上奏稱,經粵海關管轄的地域僅白糖、冰糖每年就進口不下五六千萬斤,但在當時粵海關的記錄上,僅得一千五六百萬斤。梁紹南說:「近年以來絕少呈報(進口的白糖冰糖),其為偷漏,更屬顯然。此外如進口之洋參,出口之綢緞,皆屬大幫貨物,近年稅冊,俱覺寥寥。廣東如此,外省各關口均同此弊,概可想見。」

用人唯親則是公開的事實。以粵海關為例,作為當時全國四大海關中最重要的海關,據舊《粵海關志》記載,嘉慶二十三年,欽派粵海關的一位監督,就將他的24位家人和41位手下巡役安插到粵海關下面的總巡口、黃埔口、江門口等各總口和小口擔任各式要職。他們的薪水,由監督署辦公費開支。這並不是個案,當時粵海關的監督都是這樣做的。

當時,清政府徵收的關稅其實並不多,主要有兩項:船鈔和貨稅,而貨稅的稅率極低。但是,粵海關的官員們巧立名目私設的各種稅費卻多得驚人。例如,黃埔口就向過往船舶貨物私收進港費、離港費、停泊費、糧道捐、分頭、火耗、驗艙、貼寫、領牌等近70項,所得統統被上下官吏私分。1763年,兩廣總督蘇昌上奏稱,粵海關各項陋規銀兩,「每年不下六七萬兩,從前原系丁役私收入己」。對於這些陋規銀兩的徵收,外國商人強烈不滿,屢次要求清政府減免,但往往舊的規費被上級明令繳公,新的規費名目又現,至於其他私相授受的賄賂,更無法統計,總歸是「瞞上不瞞下」。

於是海關就成為清廷最著名的肥缺,被中外商人指責為清代官員腐敗的典型代表,名目繁多花樣翻新的貪腐案件層出不窮,儼然是腐敗的重災區。為什麼赫德一到任,就能「刷新關政」,杜絕舞弊,而常關卻還是吃拿卡要,濤聲依舊?赫德到底用了什麼樣的點金之術,化腐朽為神奇?

還是讓那條鮮魚來告訴你答案。同樣是送魚,看看在赫德鐵腕治下的洋關,有著怎樣的遭際。那時閩海關的一位外班關員,午夜交班後提著一條鮮魚興沖沖地回家,被查崗的外籍副監察長半路撞見。洋監察可沒有羊太守那樣的慢功夫,他立即詢問鮮魚的來歷,最後查實,這條魚來自報關人員的饋贈,於是在逐級呈報後,根據規制將這個可憐人兒清理出海關,永不錄用。

在清代,官員的俸祿一直是相對偏低的。早在康熙年間,御史趙璟就曾上奏:「計每月支俸三兩零,一家一日,粗食安飽,兼餵馬匹,亦得費銀五六錢。一月俸不足五六日之費,尚有二十餘日將忍饑不食乎?不取之百姓,勢必饑寒」。這導致清代公務人員的薪水只能是點綴,加上送禮之風日盛,除了「三節兩壽」(「三節」指春節、端午和中秋,「兩壽」指官員自己和官員夫人的生日),更是創造出告別送別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不勝枚舉,營私舞弊貪污受賄便成了潛規則。有一位叫李慈銘的低級京官的日記表明,「從1863年到1888年,他的全部收入有將近一半來自饋贈。」

這一切,赫德都瞭然於胸。他實行了與清政府完全不同的高薪養廉制。海關內外班職員的薪酬十分豐厚,比起朝廷官員,差距不可以道里計。就以那個外班關員為例,儘管外班相對內班地位較低,但在這個系統裡最低一等的鈐子手(驗貨員),每年薪俸也有600兩,而做到最高層級的超等驗估,每年的薪俸高達2400兩。什麼概念?一位當朝六品官員的年薪也不過500兩左右。而且,海關工作穩定,待遇優渥,只要遵守制度不出岔子,就可定期升級加薪。關員告老還鄉時,還可一次性領取相當於十年薪俸的退休金,這也是其他衙門沒有的福利。

這就是赫德在海關推行的退休制度及養老儲金製度。平時待遇優厚,退休了還有一筆可觀的退休金作為養老保障,海關關員在崗時便無後顧之憂,可以安心工作、死心塌地服務。而且,服務年限越長,養老儲金積累越大,越到後來越捨不得放棄。如此,養老儲金實際上成了促使海關關員保持操守、廉潔行政的保證金,無形中增加了對關員的管理效力。海關關員們在權衡利弊後,大都不想為貪污冒風險。

大清也有明白人,顧炎武就說過:「人皆患吏之貪,而不知去貪之道,人皆喜吏之清,而不知致清之本。必欲去貪致清,在乎厚其祿均其俸而已。」但洋海關的種種優越待遇,卻是當時其他機構所不能及的,也無力提供的。

若有人敢貪污,就會受到連坐處分,使敢於試法者望而卻步。洋海關有著嚴密的稅款完納和呈報制度,每個業務流程和環節都不可能集於一兩個人完成,使報關商人與海關關員相識相熟的程度降低到最小,即使有貪念的職員都無機可乘,想貪而貪不到。

赫德既然敢對親王許諾,要保證洋海關的純潔性,必然要徹底整治貪腐行為。他在《局外旁觀論》中寫道:「(我中國)制度本極精詳,而日久盡為虛器。」因此,監督從他本人做起,這樣就沒有人可以不受監督,也沒有事可以暗箱操作。此外,他多次強調製度的執行力,如果發現哪個職員不檢點,一旦上報稅務司,必然一查到底,絕不手軟。端的是反腐倡廉嚴抓不懈,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所以,洋海關各級人員無人敢越雷池,那個悲催的關員可以說一不小心,便生生將金飯碗給打碎了。

再來看看洋關是怎樣用人的。與常關一向的任人唯親不同,赫德統治下的海關,在全球範圍內公開選拔招考。每一個新人的錄用都慎之又慎,並按考試成績和有無發展前途的次序錄用。赫德多次發話:「不夠格的一個也不要,就是總稅務司的兒子也不例外。」他是這麼說,也是這麼做的。

他的廣州牧師朋友希望赫德能夠為其兒子喬治?俾士安排一個職位。赫德雖然礙於朋友的面子不好推辭,但他要求小俾士到海關倫敦辦事處報名參加考試。赫德也的確把喬治?俾士的名字列在寄給金登干的推薦報考名單之中,同時他也捎去了一張字條。不過,字條上面赫然寫著——「誰不符合我們的條件,就不錄用」。結果,這位在倫敦大學深造過的畢業生不幸落榜了。可是,更多的出自哈佛、耶魯、牛津、劍橋的高材生卻被赫德羅致麾下。

赫德也清楚,他之所以這麼清正廉潔,除了個人修養,更有外在因素,一是前任的前車之鑒提醒他,清廷是絕不允許他犯錯的;二是英國政府視海關為對華關係的基石,他的任何貪腐行為都會有損祖國利益;三是俄、法、德等國對海關總稅務司寶座虎視眈眈,就等著他出醜聞,「便可取而代之」。於是,赫德不得不模範地遵守他自己親手制定的一項項規定,一個帶頭奉公守法的海關首長,就這樣在制度的藩籬下成長起來,以至於恭親王奕?禁不住感歎,「要是我們有一百個赫德就好了」。

傑出的人物無法複製,有一個赫德已然足夠。因為,他的確沒有辜負恭親王的殷切希望。1899年,海關稅收達到了驚人的三千萬兩白銀,比他入主海關時的六百萬兩,翻了五倍。赫德管理下的海關創造了一個神話,幾乎佔了清政府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而在這漫長的36年中,整個海關所發生的貪腐弊案,只有區區五起。

可是,一花獨放不是春,再多的銀兩也無法填補這個帝國的千瘡百孔。就在1898年,恭親王悵然離世,他苦心經營幾十年的「洋務新政」(洋務運動),隨著北洋艦隊的全軍覆沒,黯然收場。

這樣的結局,赫德始料未及。他更沒有想到的是,這場他曾經無比看好全力輔弼的變革,會被後世的學者揶揄為「跛足運動」。不過,相較晚清衙門的腐敗成風,無官不貪,洋海關卻能做到廉潔高效,赫德也算對得起恭親王與大清了。

民國反腐「肌無力」(上)

法制悄然起步

民國鼎革,共和肇建,作為創建者,孫中山痛恨貪腐,決心肅清之。他從宣誓就任南京臨時政府大總統那一刻起,就開始致力於構建反貪腐的機制。1912年1月1日,孫中山在《臨時大總統宣言書》中表示,南京臨時政府將以「誠摯純潔之精神」,施行廉潔、統一、合理之財政政策和措施,「此後國家經費,取給於民,必期合於理財學理,而尤在改良社會經濟組織,使人民知有生之樂。是曰財政之統一。」革命初成,新政肇始,領導人抱有清明吏治、振興政權的決心和信心。依據三權分立原則制定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試圖減少因沒有制約而濫用權力的貪污腐敗行為的發生,較好地體現了民主、權力的制衡及廉潔、反貪的精神。無奈新政苦短,革命黨人的一腔抱負未及實施,也無法檢驗其是否適合中國,短短的三個月後,孫中山被迫讓位,一切反腐條文皆成故紙堆。

1912年3月,北方大地乍暖還寒,袁世凱繼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將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從南京遷至北京,史稱「民國北京政府」或「北洋政府」。這個政府的政治架構和法律體系尚不完善,就監察制度而言,其力量就顯得十分薄弱。各級官吏違法瀆職的情況日益增多,利用職權賣官鬻爵、貪贓枉法的各種醜行屢見不鮮。深諳封建官場舊習的袁世凱這樣形容當時的大小官吏,「或偷懶曠官,或瞻循誤事,或奢靡害俗,或嬉游耗時」,如不及時整治,危害甚烈。

《臨時約法》規定,國會對行政權力享有監察權,遷都北京後,袁世凱效仿清政府的都察院,專門開設了平政院作為監察糾彈機構,直接隸屬於大總統。設立平政院,將中國傳統御史制度與西方行政法院制度糅合在一起,利用比較公開的方式監察行政官吏,為「民告官」提供了制度保證,對於提高人民的權利意識起到了推動作用。平政院處理的案件對象,從書吏到縣知事、道尹、省長、都督、部長乃至國務總理皆有,在中國法制近代化進程中,可謂開天闢地。

接著,袁世凱著手完善北洋政府檢察系統,效仿御史制度,成立了肅政廳,負責糾舉違法瀆職官員,而糾彈處理權則掌握在他的手中。廳長官為都肅政史一人,設肅政史16人。時人稱都肅政史和肅政史為「都老爺」,即是沿用對前清左都御史和給事中御史的稱謂。這個針對官員腐敗的監察機構直接對袁大總統負責,按照《官吏犯贓治罪條例》,對贓官的處罰很重,其中第二條規定:貪贓500元或1000元以上,即處無期徒刑或死刑。

肅政廳存在時間不長,1914年3月成立,1916年6月裁撤。在這兩年多的時間裡,肅政廳雷厲風行地執行職務,全方位介入國家事務,查辦了400多個省級官員的案子,在整肅官紀方面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其中影響較大的是1914年6月代理都肅政史夏壽康等糾彈京兆尹王治馨納賄貪贓案,王治馨最後被判處了死刑。民國初的京兆尹,相當於北京市市長,屬於正部級官員,其職位之高,在當時的腐敗彈劾案中實為罕見。該案辦理速度之快,涉及關係之廣,成為奇案大案,卻也依稀可辨幕後的那只看不見的手。

人治仍是主導

王治馨在前清時就曾因貪污被袁世凱下令斬首,經多方說情方倖免於死。其後,王攀附上袁世凱的親信趙秉鈞,追隨其投身警界,一路官運亨通。

王治馨原本就有的貪贓受賄的惡習,並沒有因為民國來了就有所改觀。在京畿最高長官——京兆府尹任上,他越發肆無忌憚了。京兆府當時所轄24縣,除一個縣令因有強大後台未向王行賄,其餘23個縣的縣官每人都向其「孝敬」,其贓款共達五萬以上。如此大規模的受賄,即使在清朝200餘年間也是鮮有所聞。此外他又買賣官職,明碼定價,第一等縣為五千,二等三千,三等兩千,影響惡劣。王治馨貪得無厭,且生性狂妄,在一次宴會上,他和一名肅政史官員聊天,談興所至,竟然逞一時之快談及自己貪贓納賄的各種情由,絲毫沒有顧慮對方的身份。然而言者無心,聽者有意,這位肅政史官員隨即展開調查,並對王進行彈劾。王治馨聞其惡行敗露,迅速將有關證據毀滅殆盡,導致此案久懸不結。後來經肅政史調查簿記,又查出王治馨委託一家商號代辦稅款等違法事實,於是又提出糾彈,此案後交司法部,終於水落石出,王無從解釋,鋃鐺入獄。

由於王治馨在警界的廣泛人脈以及與趙秉鈞的密切關係,在他被捕之後,許多人為之求情,請求袁世凱「念舊部之誼,貸其一死」。貪贓納賄,本是晚清和北洋官場上司空見慣的事,但對於懲辦王治馨一案,袁世凱卻很有決心。在外界看來,他是要拿王治馨開刀,祭奠其為整飭吏治而打出的反腐大旗,其實內幕真相遠不止如此,中間還摻雜了私人恩怨和政治因素。

王治馨和袁世凱是有過節的。那是1913年3月20日,國會中反對黨領袖宋教仁倒在上海火車站月台的血泊中,一時輿論嘩然,指斥袁世凱、趙秉鈞為幕後元兇。袁世凱自然加以撇清,真假莫辨之際,王治馨在不同場合發表了不合時宜的談話,聲稱宋教仁之死,趙秉鈞不應該負責,應另有其人。此言一出,好像是為趙辯解,但實質卻是將嫌疑指向了袁。王治馨竟敢出賣袁大總統,他也真是活膩了。

於是,袁世凱收到肅政史呈上的王治馨貪瀆報告後,如獲至寶。馬上批復,由大理院開庭判決,處以死刑。從判決到執行,沒超過24小時,辦理之迅速,前所未有。

此外,雖然平政院和肅政廳都有監察職能,大總統對其裁判卻有最後的決定權,因此,它們實際上是袁世凱的御用機關。袁世凱暴死後,1916年6月13日,「辮子軍」統帥張勳鬧復辟,脅迫黎元洪解散國會,肅政廳也同時被裁撤了。

腐敗玩到極致

肅政廳裁撤後,北洋政府機構的監察職能明顯弱化,加上大總統獨裁權力日益加強,歷屆軍閥政府走馬燈似地更迭。黎元洪、段祺瑞、馮國璋、曹錕等各屆總統,都曾公開地進行各種賄買和貪污。國會多次被解散,貪腐的情況越來越嚴重。上樑不正下樑歪,各級政府機構和普通官吏的貪污腐敗行為也不可計數。其中,最為「高端大氣上檔次」的行賄和貪污受賄案,當屬曹錕賄選總統。

曹錕是在袁世凱死後被擁為直系軍閥首領的。為趕走黎元洪,登上大總統寶座,直系軍閥紛紛發出要進行總統選舉的呼聲。

根據《總統選舉法》規定,總統選舉會必須有參、眾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出席才能召開,當時的國會議員共有870名,也就是說,總統選舉會的法定出席人數至少應有580名。而為了抵制曹錕發起的總統選舉,孫中山派人到北京活動,歡迎議員們南下廣州;軍閥盧永祥也派人到天津設立議員執行處,以每月300元薪金的待遇動員議員南下上海;東三省議員也隨張作霖回到了東北。這樣,總統選舉終因人數不足而無法舉行。

1923年6月上旬,曹錕見無法利用正常政治秩序達到自己當總統的企圖,於是就招募流氓組成「公民團」,天天組織集會,要求黎元洪「即日下台」,又唆使馮玉祥等中級軍官300人到黎元洪家索要軍餉,逼迫威脅,動搖其意志。6月13日,黎元洪在紛擾之中被迫出走天津。

同時,為了把出走的議員們拉回北京,曹錕決定用金錢來收買選票,他在甘石橋成立了「議員俱樂部」,以眾議院議長吳景濂一手包辦,掀開了賄選大幕。

為了籌措賄選經費,曹錕手下到處搜刮。如曹錕四弟曹銳借口籌款,株連到很多無辜的人,大名商會副會長馮化遠被誣告為「製毒販」,逼罰10萬元,最後被嚇出精神病而死;天津證券物品交易所也被他以籌措軍費為名肆意提取資金,交易所最終不支倒閉;曹錕另以借軍餉為名,通令所屬170個縣份,分大中小3級,每縣籌借1萬元到3萬元不等,搜刮民脂膏血,以供其賄選支用。諸如此種,斂財手段多不勝數,共計籌措到1350多萬元。金錢的「魅力」確實吸引了許多議員,他們陸續返回北京。

湊足法定大選出席議員的人數是必須的,當局臨時決定:即使不給曹錕投票,但出席會議者也發給5000元支票一張。10月5日總統選舉當天,北京全城軍警憲一齊出動,在會場外荷槍實彈監視議員。下午2時正式投票,至4時完畢,當眾點票:投票總數為590張,曹錕得票480張,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五任大總統。

曹錕以金錢鈔票為階梯,終於爬上了夢寐以求的總統寶座。他的上位,實在是民國歷史上最高級別的貪腐鬧劇。

賄選不得人心

歷史總是在曲折中前進。辛亥革命之後,中國順應世界大勢走向共和,袁世凱帝制自為的倒行逆施和張勳復辟的醜劇都只不過是曇花一現。而到了後袁世凱時代,向來信奉「有槍就是草頭王」的北洋軍閥們,居然也「臣服」在共和體制的法律秩序面前,對施行暴力和專制感到心怯而「低頭」,因此不惜大量動用金錢製造輿論,百般討好議員。賄選是選舉的大敵,在選舉人被賄買的情況下,就不可能有公平的選舉。

曹錕賄選的醜惡行徑激起了公憤。全國各地紛紛舉行抗議集會和示威遊行。孫中山指出,曹錕的賄選,是「文明之國家所認為奇恥大辱者也」。民眾輿論咒罵曹錕為「賄選總統」,受賄議員為「豬仔議員」,國會為「豬仔國會」。終於,在人民的唾罵聲中,曹錕只當了短短一年總統,就被馮玉祥發動的「北京政變」趕下了台。

北洋政府出於維護自身統治的需要,在反貪腐的制度建設、政治措施和實際行動中,都採取了一些措施。但在這個社會大轉型時期,民國總統的獨裁權力卻不斷增強。雖有國會的存在,但自袁世凱起,面對歷任軍閥總統刻意構架的體制所形成的絕對權力,沒有任何外部力量能夠對其有所約束。越是獨裁專斷,權力越是集中,越是注定了民國時期的反貪污腐敗患上了「重症肌無力」——一種慢性的自身免疫系統疾病。開始還重拳出擊,氣勢磅礡,接下來也還有那麼一些力度,直到漸漸疲軟,任由中西腐敗手段相融合而無能為力。

民國反腐「肌無力」(下)

蔣介石於1928年5月率百萬大軍進行二次北伐。6月,在皇姑屯的升騰烈焰中,奉系軍閥首領張作霖傷重不治。兩天後,北伐軍佔領北京城,統治中國16年的北洋政府,就這樣退出了歷史舞台。

其實早在一年前,蔣介石就在南京建立了國民政府。為了長治久安,這個自詡繼承了孫中山衣缽的中年人,信誓旦旦地號稱要將反腐進行到底。那麼,這個打著「國民」旗號的新政權,果真是像它自我標榜的那樣清廉,還是繼續民國反腐「重症肌無力」的夢魘?

反貪機制看上去很美

1928年3月17日,一個春和景明的週末。這一天,蔣介石「五時半起床,往軍官團及軍官學校巡查,散漫腐敗情形不勝悲憤!」直到晚飯後「薄暮游鄉,攜三妹同行,興焉」。他的心情如經歷了過山車一般的起伏。臨睡前,蔣介石在日記結尾寫下了這樣一句話,「如何能作育人材,激勵士風,使其熱心勇敢,廉潔奉公也」?

這是蔣介石執掌黨國大權並不太久的時候寫下的日記,可以看出,他對腐敗散漫的憤慨與失望,欲尋良方加以整治。事實上,此時國民政府的貪腐情形還遠遠沒有發展到後來不可收拾的地步。

蔣介石命令手下大小「文膽」,抓緊制定各項反貪腐制度。從《中華民國刑法》《國民政府組織法》,到《國民政府監察院組織法》《懲治貪污條例》,不僅對反貪污腐化做出了嚴格的規定,還擬出了相應的懲罰措施。從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審計監察機構,而行政監察反貪部門的設置更是完備得出奇,諸多懲戒委員會分類之明細也令人咋舌。反貪機制則逐步發展為彈劾權、調查權、糾舉權、建議權、糾正權、同意權和監視權。監察、反貪、懲戒職權齊備,蔣介石不可謂不用心。

然而,制度層面的條文規定和相關機構的全面設置並不是反貪腐的保險箱。南京國民政府的反貪制度建設,同樣經歷了一個由強力建設、趨於完備到作用日漸減弱直至名存實亡的過程。隨著時間的推移,政府從上到下對反貪的執行力度由強轉弱,反貪機構的設置最後只能流於形式,反被當局者、執權者踐踏、破壞,位高名赫的監察官、檢察官淪為只抓「小魚蝦」的「病貓」。

大發國難財的醜惡

抗日軍興,尤其是太平洋戰爭爆發後,中國抗戰的重要性得到美英等國的肯定,重慶國民政府的國際地位得以提高,國際援華物資開始不斷地運往中國。然而,抗戰物資的不斷集中,卻點燃了貪財者的慾望。從政府官員到部隊將領,看到缺少監管的財物從手中經過,心底難填的欲壑張開了大口,他們中的許多人一次次地把這些本該用來挽救民族危亡和同胞生命的財富佔為己有,大發國難財。蔣介石對這些大大小小的貪腐案心知肚明,在不同場合痛斥這是國家綱紀的敗壞,是道德良心的泯滅。儘管他施以嚴刑峻法和軍法審判兩手,也無濟於事。

當時,大發國難財的渠道除了物資、黃金和外匯,還有發行公債。官僚豪門及政府高官往往借派售公債、發行儲蓄券及舉借外債之機,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大手筆地貪污。僅1942年一年,國民政府就發行了4種內債,一筆儲蓄券,還爭取了大量的外國貸款,最大的兩筆是美國提供的5億美元和英國提供的5000萬英鎊貸款,這也引發了抗戰時期著名的美金公債案。

1942年,中國抗戰進入最為艱難的時期,美國向中國政府提供了5億美元貸款,試圖以此提振中國軍隊的士氣,牽制日軍,減輕美軍在太平洋戰場上的壓力。財政部長孔祥熙制定了使用計劃,以3億美元向美國購買黃金存於美國,以1億美元發行「美金節約建國儲蓄券」,1億美元作為「同盟勝利美金公債」的基金。

公債在這年的春天發行,因其收益高,慢慢打開了市場,趨於熱銷。到次年春,公債尚餘5000萬美元,孔祥熙等貪利逐財,遂打算據為己有。他命令中央銀行以發行額滿為由停止出售,並在內部瓜分完畢。消息傳出後,引起外界極大不滿。適逢國民參政會在重慶召開,參議員黃炎培、傅斯年、陳賡雅等聯名提出質問案,監察院院長於右任也對孔祥熙提出彈劾案。此時孔祥熙正好赴美開會,蔣介石無法對參政員交代,遂密令財政部代部長俞鴻鈞密查,斷定孔「授意中央銀行職員朋分公債券事」,並查得他們此次共鯨吞國幣20多億元,且有證據無法抵賴。蔣介石大怒,經不住宋美齡再三求情,最終處理結果只是「中央銀行總裁孔祥熙及國庫局長呂鹹,辭職獲准」。

與處理美金公債案形成鮮明對照的是,蔣介石不顧孔祥熙的說情和反對,親自佈置,從重、從嚴辦理了林世良貪腐案,贏得了短暫的喝彩。林是孔的親信,因貪污150萬元而被處以極刑,震動政壇。或許,蔣介石試圖以此立威,整飭綱紀,嚴懲貪污,修明政治。1943年6月30日,國民政府公佈了《懲治貪污條例》,以增強對貪贓枉法者的震懾力,加強戰時非常時期的統治。同時,為加強監察機構的職能,在監察院內創立了糾舉權和建議權。還設立了稅務督察專員制度,分區督察,加強對地方的監視與震懾。而作為戰時「民主窗口」的國民參政會,儘管沒有實際制裁權,也起到了一定的監督震懾作用。

到了抗戰後期,又有了新花樣。那就是國民黨部隊經商和軍隊將領「吃空餉」「營走私」。蔣介石對此異常氣憤,他在日記中寫道:「現在軍人經商的流弊恐各戰區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長官與總司令嚴切取締與禁絕,如有經營商業販賣仇貨的,一律視作通敵論罪。」

在他授意下,戰區巡察團四下逡巡,及時懲戒各戰區違法失職的公務人員,尤其對抗戰不力或貽誤戰機的軍政機關人員,隨時予以建議或糾正。但這種威懾力是有限的,軍隊裡的貪腐行為依舊盛行,「前方吃緊後方緊吃」的腐敗現象嚴重影響了抗戰的進程。

登峰造極的「五子登科」

1945年8月,抗戰苦熬八年,勝利一朝到來。對於經歷了長期動盪生活的國民政府大小官員來說,首先想到的是個人利益。接收淪陷區後,大量的財富呈現在內地飛來的「勝利者」面前,房子、條子(金條)、票子、車子、女子,「五子登科」,無一不刺激著這些道德缺失者們的貪慾。「在財富面前,很多持重的人也失去了自制,補償心理掩蓋了廉恥心,甚至不要白不要的心理和從眾的心理,也一再麻痺著他們的神經」。接收時,事先並未做周密的安排,沒有制定一個管理有效的計劃,加之缺乏必要的監督,導致腐敗橫行。

在國民黨接收大員的操縱下,「接收」變成了「劫收」,這是抗戰勝利而國民黨政權喪失民心的起點。國內外許多人愈發認識到,體制腐敗是國民黨政權在大陸迅速敗亡的根本原因。美國國務卿艾奇遜致杜魯門總統的信很有代表性:「我們的觀察家於戰爭初期在重慶所看到的腐敗現象,已經察出國民黨的抵抗力量受到致命的削弱。國民黨的領袖們對於他們所遭遇的危機,是無能為力的。國民黨的部隊已喪失了鬥志,國民黨的政府已經失去了人民的支持。……國民黨的部隊無需別人來擊敗他們,即已自行瓦解。歷史一再證明,一個對自己失去了信心的政權,和一個喪失了士氣的軍隊,是經不起戰鬥的考驗的。」

1947年3月,國民黨召開六屆三中全會,承認「黨的病狀已陷於積重難返之勢」,提出「反對個人利己主義,抨擊陞官發財觀念」,要求「隨時淘汰投機分子、動搖分子、腐化分子及惡化分子,以保持黨員成分之純一」,同時提出「加緊監察工作」。六屆四中全會甚至規定黨員及政府機關幹部皆需登記財產,不登記者開除黨籍。只是,因為種種原因,這個規定最終未能見到天日。

以「五子登科」的「劫收」為標誌,抗戰結束後,國民政府的經濟形勢絲毫沒有恢復好轉。隨即解放戰爭開始,投機者藉機操縱圖利,導致通貨膨脹、物價暴漲。1948年的上海,一包米6月售價法幣670萬元,8月就漲到法幣6300萬元,人們用麻袋裝滿紙幣,卻只能兌換一點點大米。

蔣介石痛心疾首,他在國民黨中央全會上言及戰後接收中的貪腐亂象時,捶胸頓足地呵斥:「你們這樣亂來,不想想黨國,不想想自己的前途,也要想想你們的家人啊!」

面對愈演愈烈的態勢,蔣介石也曾想辦法來進行制止,但一旦牽涉統治集團的高層,涉及家族利益、豪門利益,最終往往就是不了了之。時人對此曾評論說:「目前的法律,我不敢說保障不了人們,卻確確實實地做了貪污大吏們的護身符。法律既失效用,貪官氣焰,更一發不可收拾。清查『豪門資產』的呼聲於是應運而生,甚囂塵上……但事實上,呼者自呼,聽者還不是當作耳邊風。」

介石與戒石

蔣中正,字介石,與「戒石」諧音,熟諳中國傳統文化的他,何嘗不知道「戒石」寓意著戒貪?但他這個「介石」,在執掌國民政府的歲月裡,是否真正把「戒石」精神貫徹到底呢?

除了戎裝,蔣介石日常生活總是一襲粗布長袍,一杯白開水,簡單低調。不論時人還是後人,在評價他時,大多都認為他本人是不貪腐的,他和宋美齡也少有貪腐的傳聞和行為表現。但是,蔣介石本身不貪不佔,就能跟國民政府糜爛透頂的貪腐現象撇清關係嗎?作為最高統治者,自然脫不開干係。

蔣介石最大的責任就在於嗜權與獨裁,「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保全和擴大權力。因此,他一方面採取措施,壓制人民要求改革的呼聲,另一方面在自己周圍只用些願意充當工具的人。」據說蔣在考慮軍政領導崗位的人選時,更多是注重其「忠誠」,而不是能力。「中國人中幾乎公開認為,他對下屬的腐敗是樂意的,因為一個人如果變得腐敗了,那麼對他就更加唯命是從了。」(朱漢國《1949:歷史選擇了共產黨》)

一個腐敗且不被懲治的官員,往往是顆有毒的種子,最終被那些有賊心沒賊膽的權貴者效仿,慢慢地,有樣學樣,貪腐無孔不入,荼毒整個官場,再也不是人力所能控制。而當官僚習氣日重,貪腐糜爛遍地之時,蔣介石後悔也來不及了。

1948年,蔣介石越發感到貪污問題的嚴重和對於國民黨政權的威脅,但只能將他的全部憤慨與憂慮,傾吐在日記中了。

1月16日:「重慶高級機關與主管官之貪污索搾,不道德無廉恥之腐敗情形,聞之色變,不知革命前途究將如何結果,不勝悲痛之至。」

6月8日:「每念中央軍隊高級將領之貪污富有、淫佚無度以致忠勇之氣蕩然,廉恥之心掃地,是以不能整軍。」「忍痛斷臂與除毒,祛除情感,懲治貪污。提倡民主法則,加強群眾監督力量,滌蕩官僚惡習,與剷除豪門資本。建立組織與制度之基礎。建立幹部政策,慎選核心幹部與新陳代謝法令之樹立。」

1949年8月13日,蔣介石翻讀舊日記,對國民黨「幹部無人,貪污怯弱」的情況,感到「悲憤之至」!這時的蔣介石還在做著最後的努力,又是出台法規,又是成立機構,但最終收效甚微。

蔣介石到底也沒能為國民政府立好那塊「戒石」,他所有的反貪努力都走向了死胡同,這也成為他和他的政權最終覆滅、敗退台灣的主因。在那懸於海外的孤島上,他痛定思痛,訓斥那幫恨鐵不成鋼的敗軍之將:「今天,我痛心地指出,從抗戰後期到現在,我們革命軍隊中表現出的貪污腐敗,真是無奇不有,簡直難以想像。」

「這樣的軍隊就不能不走向失敗!」蔣介石結束訓話的手勢依然堅定。不過,倘若真是實至名歸的「革命軍隊」,又何至於此?!

聞一多案:民國司法之死

「聞一多案」後,政治的貪婪徹底左右了司法。徹底喪失自由知識分子支持和民心的後果是國民黨政權的加速崩潰。台灣學者朱文長教授曾撰文指出:「在國共兩黨的政治鬥爭史上,聞一多之死是一個里程碑。」

聞一多被暗殺時,梅貽琦正在埋頭處理西南聯大的復員事務,傍晚五點多,潘光旦夫人忽然急急地跑來了,說聞一多在回家的路上被當場槍殺,「多人圍擊,必欲置之於死。」

這一天是1946年7月15日,聽聞這一消息,身為西南聯大常委、清華大學校長的梅貽琦當場呆住了,立即派人前往聞家照料。在離家門僅十餘步的地方,聞一多的鮮血淌了滿地;聞一多的長子聞立鶴為保護父親也身中數槍,被送往醫院搶救;聞一多的夫人高孝貞受此巨大的刺激,心臟病復發,臥床不起。

同時,梅貽琦急電國民政府教育部:「加急!南京教育部朱部長鈞鑒:今日下午五時,在西倉坡宿舍門外,本校教授聞一多為暴徒槍擊立斃,其餘重傷。同人極度惶恐,謹先電聞。」這一天的晚上,梅貽琦在日記裡寫道:「此何等仇恨,何等陰謀,殊使人痛惜而更為來日懼爾。」

正在廬山避暑的蔣介石也很快接到了消息,這個突發事件讓正志得意滿的蔣迅速發現自己陷入了一個巨大的困境之中,他在日記裡寫道:「昆明李聞被刺案殊所不料,幹部之無智無識,徒增政府情勢之險惡,領袖地位之不利,可痛之至。」

不僅僅是梅貽琦和蔣介石,還有更多的人在聞一多事件發生之後,都越來越明顯地感受到,曾傾倒在南京國民政府一側的政治天平,此刻又在發生新的微妙的逆轉。

群情

聞一多是李公樸殉難經過報告會上,即席做了他著名的《最後一次演講》後被暗殺的。在此之前,中國政局剛剛走過了一段「過山車」般的急劇轉變;聞一多之死,對於眾多關注政治走向的知識分子來說,無疑是一次更大的刺激。

1946年1月,在美國特使馬歇爾斡旋下,國民黨、共產黨、民盟、青年黨以及社會賢達的代表在重慶召開了政治協商會議,在幾經周折後,通過了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改組政府等決議。這是自國民黨一黨訓政以來,第一次由國內各種政治派別平等、公開地決定國家大事。

眼看中國即將踏上憲政之路,人人都為此興奮不已,馬敘倫用生動的語言寫道:「風雨如晦,雞鳴不已,現在是被雞唱出了曙光,怎樣不叫人們對這個曙光發生欣慰,希望它不要被陰霾來籠罩了。」

然而接下來的事實卻讓他們吃驚連連,長期佔據一黨獨尊地位的國民黨,既無與其他政治團體分享政權的心理準備,其軍政官員更不願意放棄種種特殊利益,政協會議閉幕未幾,即遭到國民黨內部激進勢力的強力反彈,在重慶較場口還有西安、南通和南京下關等地製造了一系列流血事件。李、聞被暗殺更是發生在「一城之內,五日之間」。

在聞一多被刺次日,消息傳至重慶,正候機北上的西南聯大教授非常震驚。17日清晨,湯用彤、金岳霖、葉企蓀、周炳琳、黃子卿、湯佩松、姚從吾等34位教授聯名致函教育部轉國民政府:「一代通才,竟遭毒手!正義何在?紀綱何存?同人等不勝悲憤驚愕!」7月17日,在南京參加國共和談的中共代表團也發表了李、聞慘案抗議書,要求國民政府立即撤換昆明警備司令,限拿兇手,交法院認罪,並由政協委員派員陪審。

栽贓

身為國民政府的首腦,蔣介石也被聞一多案深深震動,「本周幾乎全為此事增加煩惱之苦痛也」,7月27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三天後他又寫下:「總之昆明之案無論對內對外皆增加政府與余個人之地位艱難百倍。」

整日「憂悶」的蔣介石百般琢磨,考慮著如何化解這個公共危機,讓他和國民政府渡過難關。

擔負「調處」國共紛爭之重任的馬歇爾也因聞一多案而壓力大增。7月17日,在見過周恩來後,馬歇爾與司徒雷登即刻從南京飛赴廬山去找蔣介石。馬歇爾對蔣介石說,這次暗殺針對了聞一多這樣的留美知識分子,所以美國的輿論肯定對蔣不利;司徒雷登坦率相告,蔣介石應採取三項措施:公開聲明中央政府不贊成謀殺;解除新聞管制;建立憲政政府。

不能無視公憤的蔣介石,於7月17日當天,匆匆責令行政院發出一紙保障公民安全的命令。命令聲稱:「該管各級機關人員防範不周,遂致有此慘案,實為我政府莫大之恥辱……尤應在此時期,對於政治黨派人士特加保護。」在發出這項命令的同時,蔣介石下令讓剛剛上任全國警察署署長的唐縱前往昆明辦案。

此時,輿論已把懷疑對像投向了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霍揆彰。7月17日,聞一多的次子聞立雕撰寫了《誰殺死了我的爸爸》,將矛頭直指昆明的國民黨特務組織,次日該文在民盟機關報《民主報》和《新華日報》《大公報》《世界日報》《新民報》《商務日報》《時事新報》《西南日報》等報紙刊出,隨後又被多家報刊轉載。

唐縱在動身前往昆明前也懷疑李、聞案都為陳誠系的霍揆彰所為。因在當年5月份,霍揆彰就令稽查處處長王子明制定了五十多人的黑名單。6月28日,霍帶著這個名單到了南京,向國防部長陳誠匯報,準備帶給蔣介石圈定,但當時蔣正和馬歇爾會談,沒來得及接見霍,霍只好把名單和行動方案留在國防部返昆待命。7月5日,霍揆彰接到了國防部密電:「中共蓄意叛亂,民盟甘心從亂,際此緊急時期,對於該等奸黨分子,於必要時得便宜處置。」

7月17日晚,唐縱與吳鐵城、陳誠商議李、聞案,陳首先而堅決地表示,「此事件絕非霍揆彰所為,絕與軍方無關。」(《唐縱日記》)

唐縱將行,友人囑托他辦案要「控制輿論,計劃周到,行動迅速」,同時又為他擔心,「莫不認為此事難辦也。」(《唐縱日記》)心思重重的唐縱沒有直接趕赴昆明,而是先和毛人鳳商議辦法,又飛到重慶去找軍統局總務處長沈醉。

此時各界正對唐縱的調查拭目以待。重重壓力之下的唐縱和沈醉商議,想「將計就計」制定一套栽贓中共的計劃來息事寧人。沈醉在回憶錄裡說到這個「好辦法」:「先在重慶準備好一兩個人帶到昆明去,叫他們在公開審訊時,自己承認是兇手,而且還要吞吞吐吐地說出和中共有關,但又不能完全承認是共產黨。」

就在沈醉挑選「人犯」的時候,毛人鳳突然有電話來,說軍統雲南站已找到線索。23日,唐縱、沈醉等飛抵昆明,軍統雲南站站長王巍當天報告說:雲南站昆明組已經查出暗殺李、聞的兇手六七名,全部是雲南警備總司令部特務營與稽查處的人,兇手的職務、姓名和事先的佈置以及行兇情況等都已弄清楚。(沈醉《軍統內幕》)

軍統特工程一鳴此時也被蔣介石派至昆明協助唐縱查案。根據雲南省警務處和昆明市警察局有關聞一多案的材料,程一鳴親自到西倉坡西南聯大教職員宿舍門口附近的現場觀察,搜集現場遺留下的各種痕跡和證據。經過各方人士的指證,在現場找到子彈殼和彈頭,吉普車車輪的痕跡及目擊者講出的軍用吉普車牌照的號碼。經過綜合調查研究,「各種證據都指向雲南省警備司令霍揆彰,他是聞一多謀殺案的指使人。」(《程一鳴回憶錄》)

程一鳴把調查結果告訴唐縱,唐縱非常為難,因為他和霍揆彰既是黃埔同學,又是湖南同鄉,這可如何是好?

還是栽贓

7月24日,唐縱和霍揆彰談了一個上午的話。整個上午霍揆彰都在說他對李、聞案毫不知情,還要唐縱幫助破案。唐縱就接著霍揆彰的話頭說,他此行帶來了軍統的幾名老練特工,可以幫助霍揆彰做偵查。

同時,唐縱把軍統調查到的情況向蔣介石匯報,並說霍企圖抵賴,因此他處理起來很棘手。沈醉沒唐縱那麼多顧慮,建議把軍統查獲的材料展示給霍揆彰,唐縱不贊成,怕和霍揆彰鬧僵了不好收場。(沈醉《軍統內幕》)

霍揆彰此時也在抓緊「破案」。他一面以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的名義發佈懸賞緝兇啟事,一面散佈謠言說龍雲集團乘雲南省主席盧漢赴東北前線視察滇軍,以「省政主持無人之時,發動有計劃之謀殺,冀嫁禍政府」,並於7月20日拘捕了龍雲任昆明行營主任時的副官處長楊立德。(《聞一多年譜長編》)

霍揆彰對楊立德刑訊逼供,但楊死不承認,霍揆彰沒有辦法。7月24日,蔣介石決定召見霍揆彰,霍揆彰飛到廬山,次日即在廬山被蔣介石大罵。蔣介石在日記裡寫下這一天的情況:「彼(霍揆彰)猶呈其假造人證與口供,幼稚荒謬極矣,乃面加斥責並明告其所部之所為,且出具行刺之人名,即令彼自想此案之辦法而退。再令張鎮憲兵司令來談,指示其與霍研究手續與要點,臨睡時已十二時矣。」

但外間沸沸揚揚的傳言已把懷疑指向了龍雲。龍雲一氣之下於7月29日發表公開談話,怒斥:「近日京滬少數報紙,對該案多作不負責任之報道,涉及私人之信義,不知其消息來源有何根據?」復聲明:「無論為外人所投或自行採訪,而一涉私人,即應負法律責任。甚望各報在政府未正式公佈調查結果之前,對於此案勿再輕率發表不負責任之報道。」30日,馬歇爾到南京,次日龍雲便登門拜訪,兩人談了近一小時。

唐縱也覺得霍揆彰的做法可能會引來更大的麻煩,勸他不要這麼幹了,另想他法。

兩個替死鬼

一直密切關注李、聞案的民盟,不滿政府的動作,7月20日,民盟主席張瀾表示:「同人等對此事件,萬難再忍。」要求組織「公民調查團」。同日,民盟政協代表張君勱等向國民政府提出,民盟參加調查慘案真相及審判主凶之要求,並再次提出立即取消特務制度。(《聞一多年譜長編》)

馬歇爾在與蔣介石會談中,也把民盟的要求轉達給蔣介石。蔣介石在日記中記下了此事:「其(馬歇爾)意中欲余允民主同盟之請求,准彼黨共同偵查也,余婉卻之。」此時的蔣介石仍然期望政府的運作可以平息聞一多案帶來的風波,「此事自當由政府負責調查,如調查結果公佈後仍有懷疑之點,自可組織有關團體參加研究。」

7月27日,陸軍總司令顧祝同、憲兵總司令張鎮等被蔣介石派到昆明,全權處理李、聞案。在雲南省政府主席盧漢的公館裡,顧祝同、張鎮、唐縱等人商議此案該如何解決。張鎮認為,如果直接宣佈雲南警備總司令霍揆彰是暗殺聞一多的主謀,將對政府和「老先生(蔣介石)」都不利。建議由憲兵司令部負責,捏造一個事實,就說是駐昆明憲兵團派了兩名憲兵去偵查李公樸暗殺案時,混進了李公樸殉難經過報告會會場,又一次聽到聞一多辱罵蔣委員長,因此才跟蹤聞一多到西倉坡西南聯大教職員宿舍門口,拔槍射殺了聞一多。兩個憲兵這樣做乃是「激情殺人」,是激於義憤,和政府毫無關係。這樣一來,只需要懲辦這兩名憲兵,案件即可了結。(《程一鳴回憶錄》)

顧祝同贊成張鎮的建議,派人到廬山向蔣報告,由蔣作出最後決定,蔣決定照辦,由憲兵司令部警務處處長周劍心和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共同編造一個「激情殺人」的假案。

8月初,蔣介石在廬山再次召見霍揆彰,將之又一次「痛罵」,並決定拉兩個小特務「挺胸做烈士」。霍回昆明後,即以升職和獎勵五百萬元,並保證生命安全為條件,鼓勵手下參與暗殺李公樸、聞一多的特務出來「自首」。湯世良、李明山兩名特務被「特別開導,曉之利害,動之以感情」,在無法推脫的情況下願意「自首」。兩人編造了一套假口供,並改名為湯時亮、李文山,雲南省警備總司令部稽查處處長王子明還抓了兩個從四川流落到昆明的人,用麻醉藥麻醉後,關在西站營房,準備在刑場上替換湯、李。(《聞一多年譜長編》《唐縱日記》)

調查團

唐縱、顧祝同等國民黨大員一撥撥地到昆明調查,但真相仍是不明,司法仍是缺席,這讓密切關注聞一多案的民盟方面非常不安,不斷催促南京國民政府同意民盟的「調查團」成行,但是一直「拖到8月初,只同意由民盟自己派人去調查,政府給予交通的便利和調查時的便利,並由國民黨中央黨部派一名秘書『協調工作』。」(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8月3日,民盟派出的梁漱溟、與民盟副秘書長周新民會同國民黨中央黨部派出的秘書張壽賢由南京先飛重慶,因換乘飛機延誤,6日才到昆明,開始工作。

對於蔣介石加派顧祝同到昆明調查,梁漱溟認為這是別有用意,「國民黨為了做出『重視』此案的姿態,也為對我們的調查進行阻撓,此時也派了一批軍警憲大員飛去昆明『查辦』。」(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梁漱溟、周新民到昆明後,立即約見顧祝同等,但後者故意拖延,屢次推脫,改動會見日期,到了8月9日,梁漱溟、周新民才見到顧祝同等人。「我們見他們主要是說明我們的立場和態度,要求將此案移南京組織特別法庭審理。這個要求我們在南京時即向國民黨提過,現在重提自然也是無結果的,但這是一原則問題,我們不能不表明。」(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8月13日,顧祝同和盧漢出面宴請民盟調查團,冷欣和張鎮等作陪。顧祝同對梁漱溟說,暗殺李的兇犯未捉獲,聞案的兇犯已捕到,後日即可開庭審判。當晚,梁漱溟等收到省法院通知,說15日「公審」,邀他們去「觀審」。「我們當即回信說不同意這種『公審』,但既經邀請,我為借此機會作調查,準備參加,並提出增加民盟雲南支部負責人之一的馮素陶一人參加『觀審』。」(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顧祝同通知梁漱溟的乃是軍法審判,依照當局制定的軍法審判規則,受訊人不得委託律師出庭辯護並禁止旁聽,這自然有利於顧祝同等人把事先的「安排」在法庭上全盤表演出來,但對梁漱溟等人而言,這根本算不上「法庭」。

約見政府人員沒有多少收穫,梁漱溟等人在民間的調查也多受阻擾。梁漱溟等人在昆明住在商務酒店,許多「客人」也前前後後住了進來,把民盟調查團的一舉一動都記錄下來。有一天梁漱溟在酒店餐廳吃早點,偶然遇見作家孫伏園的兄弟孫福熙,兩人就寒暄了幾句,在他們二人談話後,特務立刻將孫找去盤問。

事事都被掣肘的梁漱溟只能感歎:「像這樣的處境,我們的調查工作是很困難的。」「但是我們通過種種途徑,通過美國領事館,搜集到許多與案件有關的情況,足以說明這是國民黨特務謀殺了李、聞兩位。」(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審判秀

8月15日,國民黨陸軍總司令部軍法處、雲南省保安司令部,駐昆明憲兵十三團合組軍事會議審判法庭,對刺殺李公樸與聞一多的特務湯時亮、李文山進行「公審」。這次審判只有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各大學教授、省縣參議員、市商會理事長代表等二十多人參加,記者只允許中央社兩人採訪。梁漱溟要求聞立鶴出庭辨認兇手,被陸軍參謀次長冷欣以「傷勢未好」為由拒絕。(《聞一多年譜長編》)

梁漱溟對這種安排出來的軍法審判很不滿意,「審理中只有法官與被告之間的一問一答,問答完了即算審理完了。在被告回答法官的提問時,他們在公堂上做了一番演說,說『聞一多是賣國賊』,說他在李公樸追悼會『罵了軍人』,他們二人出於一時『氣憤』,故刺殺之,此事與他人無關,云云。聞案就這樣審理了一番,草草了事。結束時也未說明是否審理完畢。李公樸一案,則因為兇手根本不曾『捉拿歸案』,更是不了了之。」(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

等這場「審判秀」結束,中央社當天便發出電訊,表可以結案之意。但是,民盟方面堅持將兇手「移京公開審判,由各方參加」,反對「草率在雲南解決」。梁漱溟、周新民等更認為,出現在審判席上的不過是假兇手。

梁漱溟還在「觀審」後致函顧祝同,說明民盟調查團在旁聽後認為疑竇頗多,請不要急於定案,並索取一份審訊記錄的抄件,但顧祝同始終不曾出示抄件。

19日,顧祝同再次宴請民盟調查團。飯罷談話,梁漱溟問:15日「公審」一天,好像是已經審完,可是為何又不宣判?如果不算審完,是不是將再審?顧遲遲答不上來,末後低聲說:「我也還做不得主。」(梁漱溟《我生有涯願無涯》)梁漱溟等人只得於8月22日返回南京。

8月25日,梁漱溟等在上海舉辦了新聞發佈會,報告李、聞慘案調查經過與結果,用「吞吞吐吐」四字說明當局態度。民盟認為案件未了,堅決主張把兇手移至南京審判,但當局對此無動於衷。同一日,顧祝同也在昆明金碧別墅招待記者,稱霍揆彰之雲南警備司令職已被革除。

在輿論的質疑中,李、聞案第二次審判也於8月25日在翠湖雲南省警備司令部舉行,判決湯、李二人死刑。隨後顧祝同簽署陸軍總司令部法審布字第元號佈告,宣判湯、李在昆明槍決。本來湯、李二人要按原計劃用兩名替身在行刑前換下,但是顧祝同不想再弄巧成拙。第二天早晨,湯、李二人被灌醉,拉至東站外執行槍決。湯、李二人知已受騙,但為時已晚。行刑人員把他們槍決後隨即掩埋。

而王子民等參與暗殺的其他十幾名特務則被送到大理,名為關押,實則保護,並進行特務訓練。1947年春,蔡雲祈等人被「押解」到南京警備司令部,但很快即獲得釋放。(《暗殺李公樸、聞一多的重要兇手落網記》)

這次審判後,中央社立刻發出《顧祝同在昆發表聞案審判經過》《陸軍總部昨發表聞一多案判決書》的專電。

崩潰

一個多月來,蔣介石一直在為聞一多案大傷腦筋,在日記裡數次寫下為處理該案「甚費心力」,待到最後的處理方案確定,蔣介石在日記裡寫道:「如此將聞案解決告一段落,再觀輿論之變化也。」

輿論就聞一多案對政府的質疑並沒有隨著兩次「公審」而止息。8月29日,上海《文匯報》發表社論《聞案感言》,認為此案並未了結。30日,民盟政協代表為李、聞案宣判事致函政府代表,稱民盟對審判結果不能完全接受。9月28日,民盟政協代表再次致函政府代表和蔣介石,要求對聞案逃犯限期緝獲,到南京公審。(《聞一多年譜長編》)

這些,都沒能得到南京國民政府的回應,聞一多案就這樣在司法缺席與暗箱操作中不了了之。此時的蔣介石,已經專心致志地投入到國共內戰去了。雖然司徒雷登曾經在聞一多案審判前就告誡過蔣介石:「這次暗殺針對了中國最有教養的一群人」,國民政府「已在知識分子和大眾中逐漸失去號召力」,但是從蔣介石隨後的表現來看,他並沒有對司徒雷登的這句告誡特加留意。

徹底喪失自由知識分子支持和民心的後果是國民黨政權的加速崩潰。台灣學者朱文長教授曾撰文指出:「在國共兩黨的政治鬥爭史上,聞一多之死是一個里程碑。由於聞一多過去的背景,他的死對國民黨產生了不利的影響。其重要性不下於金圓券的發行與失敗。」發表這篇文章的刊物主編,恰是當年西南聯大的學生,他在按語中寫道:「聞一多之死,其影響絕不在平津等重要城鎮的淪陷之下。」

知識分子與政治的距離

在傳統中國,士大夫只知道一門「治國平天下」的學問,所以「古人之文一涉筆必有關係於天下國家」。這是傳統中國士大夫的職業,也是他們的樂趣。傳統士大夫從來就以談論天下國事為己任和使命,因此顧炎武說「天下興亡,匹夫有責」;范仲淹說「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

到了近代,隨著政治專業化,特別是隨著傳統士大夫向專業知識分子轉型,政治成了專門的職業,學術也日趨職業化,學術語言成了專業語言,政治家或許能夠從中讀出一點意思,但很難完全理解。然而,近代中國從士大夫向現代知識分子的轉型之路卻並不順暢,知識分子總是和政治發生種種糾葛,以至於歷史的軌跡因此而屢屢更改。例如洪憲帝制與籌安會,歷史一再指責是楊度一班人誤導了袁世凱,棄共和改帝制,而楊度則在洪憲帝制結束後坦然面對,以為「兄弟沒錯,錯的還是大總統」。

楊度對洪憲帝制倒行逆施沒有絲毫懺悔,他並不認為是自己的探討有問題,反而指責是袁世凱這樣的政治強人和他身邊的宵小曲解了他們籌安會的真意。按照楊度的說法,君主立憲才是他們那一代人的真正追求,從君主專制轉向君主立憲才是當時中國政治發展的正確方向。辛亥年間,中國在倉促匆忙中選擇了民主共和,經過幾年實踐,國內外有識之士無不認為這樣的民主共和有問題,如果不適度調整,就會將國家引向災難,導致毀滅。

歷史沒有辦法假設。楊度的這些假設性前提畢竟沒有實踐的機會,因而也就無法驗證。不過,楊度這些辯解中確實涉及一個重要問題,那就是學理研究與政治實踐究竟應該是怎樣的關係。

為洪憲帝制「臨門一腳」的美國憲法學專家古德諾也有同樣抱怨。古德諾是當時的中國政府憲法顧問,接受政府「委託課題」,研究何種政治架構更合乎中國國情,他的結論是:最適宜於中國的政治架構並不是民主共和,因為中國的經濟基礎還沒有培育出一個足以支撐這個政治架構的新生階級。然而,中國是否應該從「名義上」的民主共和政治架構向君主立憲政治架構轉換,古德諾提出了幾個限制性條件。然而,袁世凱對於古德諾的限制性條件不感興趣,或者無意中選擇了漠視。而對於古德諾的研究結論,則欣喜若狂,原本不太自信的帝制復辟思想因這「臨門一腳」而堅定。看,連外國專家都這樣說了,而且這個專家既是世界一流,又來自民主共和體制的美國。

結果等到帝制復辟失敗,追究「帝制罪魁」的呼聲日高一日時,古德諾也坦然面對,他表示,我是說過現在這種虛假的民主共和並不合乎中國國情,但中國什麼時候通過什麼方式重建君主立憲體制,我並沒有說,我只是表示將這個問題交給中國政府和民眾公開辯論。現在走到這一步,我能有多大責任呢?類似的情形還有嚴復。嚴復在理論上也認為最適合中國的政治架構是君主立憲,後來的事實也證明,洪憲帝制之前的那些問題,都被嚴復不幸言中。但是嚴復並沒有主動介入籌安會,他只是在楊度拿著「上峰」旨意說事時,半推半就地上了賊船。所以,等到洪憲帝制終結,嚴復也是有口難辯。他在公開場合選擇了沉默,聽之任之,相信政界的那些朋友一定會幫忙,一定不會把他當作「帝制罪魁」收監關押。

所有參與籌安會的人,都有各自緣因,不能說他們都是投機分子。但他們確實沒有弄明白學理研究與政治實踐永遠隔著一道鴻溝,即便政治家非常尊重讀書人,他也不可能忠實地將讀書人的意思轉化為政治實踐。政治有政治的規律,學術有學術的門道。政治家按照需求選擇讀書人提供的方案,但決不會選擇對自己不利的那一種,因而讀書人不能與現實政治保持一定的距離,一廂情願地為政治家出謀劃策,可能是有百害而無一益。政治家只要你的結論,而不要你的前提。現代知識分子的責任不在為政治出謀劃策,而在對政治保持適度張力,保持適度警惕。

《中國歷史的側面Ⅲ:歷史的縫隙與灰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