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編 中世紀歐洲的基督教文明

歐洲的動亂時代歷經了五個世紀之久,日耳曼人的入侵幾乎毀滅了歐洲的文明,逃難似的大遷徙逐漸安定下來,歐洲大陸的人民在較有秩序的社會中安定地生活下來。這段黑暗時期如同陰雲般,逐漸被日益增長的新光明,也就是基督教文明所取代。它的到來掀開了歐洲歷史的新篇章——中世紀到來了。

中世紀對於歷史學家來說並不陌生,是指從公元11世紀到14世紀這段歷史。中世紀時期的歐洲擺脫了落後的文明和野蠻狀態,基督教的光輝灑向這片土地,建立起一個豐富的、多元化的文明——中世紀文明。

雖說中世紀文明是豐富而多元的,但並不是煥然一新的,它與古代文明有著藕斷絲連的聯繫,從古希臘和古羅馬的古典文化中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基督教也為此帶來了新的活力。當然,入侵者也為其注入了新的活力——新體制、新思想、新文化、新求知慾。新與舊之間相互衝擊、震盪、調整,在相互碰撞中擦出火花,從而產生新的文明——中世紀歐洲文明。

在中世紀期間,歐洲的文化、思想、政治、生活等方面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此就不逐一羅列了,如果就任何一方面來詳述,對於不太瞭解這段歷史的人來說,簡直是在聽天書。就像如果身旁的樹木過多過密了,視野就會被遮擋,受到局限。因此,我們只是描述中世紀歐洲的主要特點:社會——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政治——統治階級如何參與政治,人們又是如何被統治的;文化——人們是如何豐富自己的精神世界的。

封建制度,毫無疑問成了中世紀的特殊產物,下面將描述中世紀的這一獨特產物。

第17章 中世紀的生活

一、封建制度

封建制度是什麼?封建制度是封建地主階級佔有土地,剝削農民(或農奴)剩餘勞動力,它是在封建地主和農民相互保障的基礎上產生的。封建制度的產生很簡單,一個擁有領導能力的人與許多貧苦農民聯合起來,推翻舊的社會制度,共同擁有和耕作大片土地,以保護他們的生命和財產。其基本剝削形式是封建地租,農民(或農奴)耕種封建地主的土地,絕大部分出產作為地租被封建地主剝削。這就是流行於西歐的社會制度。它具有兩個主要特點:保護和服役,即強者保護弱者,弱者服役於強者的社會狀態。這種相互依賴、相互影響關係的基礎主要是土地佔有權——封建地主對土地的佔有。

不是一個制度?就真正意義來說,封建制度並不是一種完善的制度。之所以這麼說,規律性和一致性是一種制度所必須具備的條件,而封建制度並不具備。這種制度流行於西歐各地,這期間有許多地方性和區域性的差異。每個地方的制度形式既有共同之處,又有差異,封建地主所定的契約以自己的切身利益為標準。然而,封建制度的本質是一樣的,都是維護封建地主的利益。

封建制度的起源?封建制度的產生有一定的偶然性,並沒有經過縝密的計劃。封建制度的產生主要因為當時沒有強有力的政府勢力,無法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也無法有效協調人與人之間的各種關係。由於外來的蠻族不斷入侵,徹底摧毀了舊的羅馬政權,新的政府和國家尚未完全建立起來,想要完善法律和規範社會秩序恐怕還需要幾個世紀。在這種緊急狀況下,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出現的問題,封建制度便隨之出現,並發展起來。

其實在很早以前就出現過封建制度,保護人與被保護人這樣的詞語在古羅馬時期就出現過。實力雄厚的大農場富人,對生活在他的土地上的貧苦佃農們給予保護和耕作上的指導,相應地,佃農要付出一定的勞動力。曾經日耳曼諸部落也有這樣的習俗,但只存在於青年和老戰士之間,青年勇士為了得到更多鍛煉,常常跟從有經驗和名望的老戰士。隨著時代的發展,這種關係又有些許變化。在黑暗時代的古羅馬,國家屢受侵略,硝煙不斷,百姓深受其害,成群的盜匪四處劫掠,農民為了生存,不得不去乞求附近富有的地主保護,窮途末路的境地迫使他願意付出任何代價,即使是把自己的農田交給地主。但是命運待他不薄,因為他仍然可以生活在這片土地上,只不過不再是以農民的身份,而是成了領主的佃農。然而對於那些沒有土地的窮人來說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們只能靠賣身來生活,可能會成為領主的貼身侍從。他們的身影無處不在,或是於餐桌旁伺候主人用餐,或是在城堡門口站崗。

因而,封建制度的產生並非精心策劃,它是時代的產物,是一種經過歷史和實踐檢驗的社會制度。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它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

封建契約?封建關係實質上是維護封建主禮儀的一種契約,而且每個人都有責任去履行諾言。契約關係是相互的,權利和義務之間往往是捆綁在一起的。西歐的國家、國王甚至是城市和教會,都存在一定的契約關係。簡而言之,封建制度囊括了西歐社會的一切階級和制度。

封建名詞和形式?封建時期產生了許多封建專有名詞,我們瞭解封建社會時必須瞭解某些封建名詞的意義,此外還要瞭解封建政策的詳細含義,否則在閱讀相關材料時就不能深入地理解關於封建制度有趣的故事。

領主?在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受封在特定區域內掌握政治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統治者叫作「領主」。領主的土地並非全是自己的。有的土地是領主本來擁有的,有的土地則是某些農民為了得到庇護,將自己的土地賣給地主,但農民仍然被准許生活在這片土地上。不論是哪種情況,只要是持有土地的人就被稱為「領主」,但有時也稱「王侯」或「宗主」。

封臣?佃戶,即租種某地主土地的農民。在封建社會,被上級領主授予封地並與之確立封建權利義務的人,被稱為「封臣」。封臣也被稱為「家臣」,或「臣屬」,有時直接被稱為「人」,即領主所屬的人。到了封建後期,通常封臣是貴族,往往封臣之下又層層分封,分封給其他的封臣——那些又持有封臣一部分土地的人。

采邑?封臣所擁有的一切財產,包括土地,稱為「采邑」,也叫作「封土」。這樣就更好理解「封建制度」的最初來源和這個名詞的意義。「世業」在如今看來很陌生,其實不然,它是采邑或持有物的另一說法。但是「世業」也有不同的含義,佃戶持有的土地是「世業」;如果是土地的所有者,那就稱為「絕對世業」。「絕對世業」在如今也很常見,指的就是充分所有權。

起初,「領地」是指封臣通過層層分封的形式所持有的土地,隨著社會的發展,分封逐漸被世襲所取代,父子世代沿襲,這也是采邑的另一種含義。

臣禮和錫封?通過某種儀式,某個人承諾絕對服從領主並在領主手下服役,這種儀式被稱為「臣禮」。領主也通過某種儀式,將領地采邑交給封臣管理,並應允對其加以保護,這種儀式被稱為「錫封」。通常的臣禮儀式是這樣的:封臣要到領主的宮殿裡,跪在領主身前,緊握雙手,並將手放在領主的手中,同時宣誓道:「我宣誓,我要效忠我的領主,就像每個人對領主所承擔的責任一樣,永遠歸附於你。」接下來領主要將土地「錫封」給封臣,他要交給封臣一面旗幟、一根手杖和一份契約,作為錫封產業的憑證,或者是送出一根樹枝和一個土塊,以此作為承諾庇護封臣的象徵,這就是所謂的「錫封」。

雙方的義務?由此可以看出,領主和封臣之間的契約是一種封建制的條約,其中包含雙方相互的義務。這就是每一份封建契約的本質特徵。領主應當護佑他的封臣,防禦外敵的入侵,抵抗盜賊的侵擾,同時領主還要作為仲裁者,當封臣們之間出現爭端和矛盾時,領主要確保絕對的正義和公道。此外,領主還經常在他的宮殿裡開設法庭,審理一些與封臣有關的案件。

封臣對領主要承擔許多義務,並要絕對服從領主。通常情況下,封臣要承擔兵役和宮廷勞役等。在出現某些特殊狀況時,封臣還要繳納相應的特殊款項:(1)如果領主被敵軍俘虜,對方要求繳納贖金時,封臣要義不容辭地用贖金救回領主。(2)當領主的兒子獲得榮譽,被授予騎士尊號時,封臣要繳納禮金慶賀。(3)當領主的女兒出嫁結婚時,封臣也要繳納禮金。這些特殊款項都被稱作封臣的「助金」。

等級?從身份上來說,領主和封臣都不屬於平民,他們都是「貴族出身」,擁有貴族的等級封號。同時他們也都擅長打仗,是軍隊中的實力人物,因此他們自視清高,身份和地位都比普通的體力勞動者高出很多。領主和封臣獲得不同的等級分封,按照爵位的高低可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公爵的地位僅次於國王。這些貴族家中都蓄養了一大批具有戰鬥力的手下,被稱為「騎士」。

騎士?這些戰士之所以稱為「騎士」,是因為他們的主要任務是騎馬打仗。如果領主分派了任務需要他們上戰場,他們每年的服役期可達四十天左右。騎士必須自己準備戰馬和刀劍武器,還要有一些跟隨人員,並為所有出徵人員準備馬匹和防護盔甲。騎士通常隨身帶著一名戰士,被稱為侍從騎士。這名隨從要幫助騎士牽馬,攜帶刀槍,如果騎士不幸受傷或者被襲擊墜馬,侍從就要隨時上前保護和救治騎士。通常來說,中世紀歐洲的軍隊裡,真正的戰鬥力量就是騎士,一名領主的勢力是否強大,完全要看他能蓄養召集多少騎士,以騎士的數量來衡量他的實力大小。

另外,我們應該知道,騎士象徵著勇敢和戰鬥力量。因此國王和各級大貴族都願意給自己的兒子授予騎士尊號,這是一種榮譽的象徵,也是一種特殊的教育手段。因此,只要以公開正當的方式獲得「騎士」稱號的人,都可以被稱為「騎士」。

遺產?當領主或者封臣離世後,要有繼承者和財產分割,他的產業和采邑土地,以及封建契約中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都要一起傳給他的法定繼承人。一般來說,繼承權和遺產分配的規則不是一成不變的,常常因為某些情況而發生改變。在歐洲曾經很長一段時期,如果領主或封臣有幾個兒子,則將遺產和封地平分,每一個兒子都有繼承權。但是後來慢慢發展到只有長子可以獲得繼承權,獲得父親留下來的全部遺產。這漸漸成為慣例,被稱為「長子繼承特權」。長子繼承權逐漸培養出一個真正的特權等級,他們成為驕傲蠻橫的貴族地主,也是封建勢力的主要基礎。不過這種情況發生在封建後期,而在中世紀早期,貴族的地位完全依據個人能力、勇敢程度、領導才能等進行評估確立。

城鎮?封建采邑契約制度不僅出現鄉村農莊,城鎮裡也同樣存在封建制度。通常大多數城鎮屬於某一位國王、公爵、伯爵或主教,城鎮即是他們的領地,封臣們要向領主供應士兵打仗,還要繳納大量錢財以求獲得領主的庇護。另外,城鎮也可以成為宗主,在他的管轄之下,有一些依附於城鎮的農莊和鄉村。

教會?封建制度的勢力也滲透到教會中,大部分教會在當時已經封建化了,主教和修道院的院長類似於大貴族,他們除了擁有宗教職務,還兼任封臣或領主。事實上,許多大主教都擁有大量封地和財富,他們的封建地位很高,行使相應的權力,從勢力範圍和權力性質來說,這些主教們與大貴族幾乎沒有差別。一般來說,教會禁止主教們隨身攜帶武器,也不允許他們上戰場打仗,但主教們卻經常派出自己的封臣和騎士出征作戰。

此外的例子?當時的歐洲並非全部推行封建制度,還有一些地區不受封建關係制約。比如意大利和其他地區的一些城市就設法保持自身的獨立主權,人們始終遵守傳統的羅馬法,農民真正擁有土地,並擁有土地的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然而在西歐地區,封建制度全面盛行,在社會中佔有統治地位,並且成為歐洲社會的經濟基礎。

封建制度的優勢?雖然西歐的封建制度並不完美,存在很多弊端,但它能滿足當時的某種需要,同時也適應了時代的發展。就當時的歐洲而言,封建制度大概是最好最合適的社會制度和管理模式。中世紀的歐洲,各蠻族部落勢力強大,時常入侵文明程度較高的國家,而且當時盜賊橫行,無法無天,肆意搶劫。在這種情況下,封建制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保障領地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而且能有效地防止蠻族入侵,將侵略戰爭的危險降到最低。雖然封建制分割了土地和權力,阻礙了國家力量的完整統一,但它也有效遏制了大貴族的野心,粉碎一切集權和獨裁的可能性。封建制使得歐洲脫離了奴隸制,經濟結構進一步向前發展,它認定每一個人都要參與封建契約,承認每一個人都是擔負責任的個體,而不是一件歸屬奴隸制的財物。另外,單單就騎士制度而言,它彷彿封建制度中一朵綻放的鮮花,對維護俠義和美德具有重要的激勵作用。

封建制度的弊端?正像我們如今所看到的,封建制度必然有其弊端。雖然國王和那些有可能成為暴君的野心家受到封建制度的約束,大部分權力都被分散到地方領主和封臣手中,以至於沒有人能將手中的權力無限膨脹,建立獨裁統治。但是封建制度的長期推行,也嚴重阻礙了國家和民族勢力的統一,無法在廣闊的疆土上建立一個強大而穩定的國家政府。另外,封建制度將貴族政治的地位不斷抬高,不同等級和階級的貴族們獲得了種種相應的特權。而且封建制度遍佈西歐每一個國家,國家權力和教會勢力之間掀起各種矛盾和衝突,甚至出現激烈的鬥爭。這一點將會在下一章提及。最糟糕的是,封建制度推動了戰爭,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封建領主擁有大批封臣和騎士,能夠召集大批人員參加戰鬥。另外,封建領主也鼓動人們的好戰情緒,刻意培育和頌揚所謂的「騎士精神」,將它作為崇高和勇敢的象徵。因此,中世紀的人們非常喜歡「騎馬比武」,騎士們想盡一切辦法將對手擊落墜馬,以博取貴族們的賞識,以及貴婦們的鼓掌歡笑。騎馬比武雖然是一種娛樂遊戲,但整個過程卻與真實的戰鬥極為相似,這樣的遊戲使得騎士們不敢放鬆心態,時刻要處於戰鬥訓練的心境當中。

「基督的和平」?基督教的教會通常要時刻銘記維護和平的使命,教會無時無刻不在極力阻止封建戰爭的爆發。對此,宗教會議決定給某些地方領主和貴族階級頒發和平教令,即被稱為「基督的和平」教令。還有一些宗教會議頒布特殊的教令,在某些特定的時期,比如說每週的某天,或者一年中的某些節日和節令裡,教會倡導人們遵循「上帝休戰」教令。這些教令有利於遏制戰爭的發生,從中也可以看出,當時的武力暴亂和騷擾侵略事件時有發生,封建領主之間的戰鬥十分常見。因此,只有當國王的勢力不斷增強時,才有權力彈壓控制封建爭奪,停止戰爭,使之重新恢復和平。

二、城堡和鄉村

莊園?中世紀的典型農場並不是由土地所有者和家屬或幾個在此終年耕作的雇工組成。確切地說,它像英國的莊園,成千上萬的家庭共同持有大片的地產,在此共同耕作。只有很少數的農民是土地的絕對所有者。莊園中的大多數人不過是塊份地的持有者或佃農。莊園的面積大小不等,最大的有一千英畝,最小的則是如今美國人所稱呼的「鄉」。

領主的城堡?每個莊園的主人就是領主。通常情況下,領主僅是一位騎士,但有時候,領主地位頗高,是一位主教或修道院院長,甚至是一位封建大貴族,比如伯爵或男爵,他們都擁有許多莊園,其中一座豪華的莊園宅第是他們的居所,有權勢的領主則擁有一座城堡。

城堡不僅是住所,而且是要塞。因而,一般都建在險要偏僻的地方,如山上或峰崖上。如今,在歐洲仍然可以見到許多這樣的古老城堡。遺憾的是,由於長年累月的風吹雨淋和一系列的戰爭,大部分建築已經倒塌,成為一片廢墟。城堡主樓用木料或石頭築成,包括幾處地窖,一間大廳,一座小禮拜堂和領主家屬的居室。四周屹立著守望塔,院落中有庫房以及僕役和工役的簡陋住房。一般來說,領主的城堡四周都築有堅固高大的圍牆,圍牆的外面是深深的壕渠,上面架著吊橋。

佃農的村莊?莊園內還有住在簡陋茅屋裡的佃農,他們聚居在一起成為村莊。為了方便和安全,一般村莊被設在莊園居所或城堡的附近。在處理日常工作事務時,佃農與領主的聯繫方便快捷;一旦遭受攻擊和偷襲,佃農就能迅速轉移到城堡以保人身和財產安全,更重要的是可以協助領主進行頑強的抵抗。

農業的重要性?中世紀的歐洲和古羅馬一樣,農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大多數人的社會地位。絕大多數人終年生活在農村,以耕種土地為生,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往返於田莊和土地之間。莊園的面積和價值的大小決定了一個封建領主的財富和權勢。

土地的分配?在每個莊園中,領主都有一片「私有地」,他們強制佔有某些特殊的土地作為專用地。不論是領主還是佃農,每個住戶都擁有一個園子。至於莊園的其他一切土地則由領主和佃農們共同使用。

距離村莊最近的是可耕地,分為若干塊,每一塊地都用狹窄的草堤區隔開。可耕地的外面有許多草地,用來培植牧草。莊園的外面是離村莊更遠的荒地、牧地和林地。

每個佃農均有若干塊專用的可耕地,用來種植穀物以供家屬和牲畜之用。他也可以在某塊特定的草地上刈割乾草。同樣,他也有權在公共牧場飼養一定數量的牛羊。如果需要木料來建造房屋或做燃料,他們也有權在公共林地採伐一定數量的木料。可耕地的分配有時候是用抽籤法來決定的,而草地的分配大部分是由抽籤決定的。

自由農與農奴?佃農明顯分為兩個階級,「自由農」與「農奴」或「佃奴」。

自由農是較富裕的佃農,人數較少,只要向領主繳納固定租金,就可以使用一部分土地。他們不僅可以留在莊園,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離開。他們既可以參與領主的法庭,也可以到國王的法庭申訴。佃奴既不是奴隸,也不是自由民。他們有一定的人身自由,在莊園內享有生活的權利,就連領主也不能隨意變賣他們。他們可以參與莊園領主的法庭,但不能到國王的法庭上訴。雖然他們有一定的自由,但是他們仍然受到限制,沒有領主的同意,他們不能自行離開莊園。他們對領主還負有特定的義務,與其說他們附屬於領主,不如說是附屬於土地。

佃奴的義務?佃奴也分等級,莊園內有規定,每個佃奴都得為自己分得的土地付出金錢、實物和勞力。在金錢方面,他要付出一小筆定額租金和一定的稅款。至於實物,每飼養十二隻雞就要上交出一隻,每一打雞蛋交出一個,每十鎊蜂蜜交出一鎊,以此標準上交實物。在勞力方面,他的負擔就重得多,或許一年中有一半時間須為領主工作。除此之外,每當收穫或其他農忙季節,他們可能被召去承擔額外的工作。更有甚者,佃奴得做莊園內所有運輸的工作。有時候,他們還得把貨搬運到一百里以外的地方去。修整犁頭,圍籬笆,挖掘壕溝,修剪羊毛,以及其他的雜活,都由佃奴去做。

中世紀的農作法?中世紀多利用小型牲畜耕作,作物種植也很稀疏。莊園裡的牲畜同時在公共牧地上隨意放牧,嚴重影響了畜種的改良。笨重的犁和其他粗陋的農具都不能滿足平原土地和栽培作物的需求。常用的農具是木製的,一般都沒有鐵尖,因而工作很費力耗時。用手播撒種子,人們不知道施用化肥,也不懂得採用作物輪種法。因此,每年有一半或三分之一的可耕地閒置不用。

莊園是一個經濟單位?儘管耕作落後,農具簡單,牲畜矮小,人們愚昧無知,墨守成規,食不果腹,加之戰亂連連,動盪不安,然而這些並沒有動搖莊園是一個經濟單位的地位。所謂經濟單位,就是莊園內可以獨立生產一切食物、衣服、工具以及其他經濟貨物。每個莊園都有一座磨坊,一座麵包房,一座釀酒廠或一個葡萄搾汁機,以及一些店舖。在這些佃農中,除了農夫,還有鐵匠、磨坊工、釀酒師和紡織工等工匠。此外,還有代表領主監管莊園事務的行政人員,即管家;其次,還有代表佃奴的監管或領監,按時分配勞力的勞役;最後還有羊倌、豬倌、養蜂者和牛倌。每個村莊都有一座教堂和一位神父,他不僅是社區的傳道者,還是教師,通常來說,神父與領主、佃農都是朋友。

簡陋的農居?一般來說,農民的生活異常艱苦而且極為單調,自由農和農奴都是如此。他們每天一大早出門勞動,太陽下山回到家中休息,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生活沒有改變。農民們幾乎不使用蠟燭,因為他們的房舍屋頂都是用稻草蓋成的,很容易被火點燃燒燬。為了防止大火毀掉他們的房屋和村莊,家裡都沒有火爐和壁爐,做飯烘烤通常都集中在一個安全的小爐灶上。因此,在冬天,農民的房屋沒有取暖的設備,陰冷淒涼,生活設施非常簡陋。由於農民沒有良好的烹飪條件,也無法掌握多種烹飪技術,導致他們日常的飲食非常簡單粗糙。平時全家人的衣物洗滌都由婦女來承擔,她們把衣物拿到河邊或者池塘邊清洗,無法消毒或者控制病菌污染,因而天花、霍亂、傷寒等疾病時常發生。當時的人口出生率很高,但是死亡率也極為驚人,特別是嬰幼兒,存活下來十分不易,以致在中世紀的歐洲,農業人口多年來幾乎沒有增長。

隔離的城堡?顯而易見,封建領主的城堡要比普通農舍的條件好得多,室內設有壁爐,因此比較溫暖。但是城堡的建築多有厚重的高牆,每一扇窗戶都是又小又窄,且幾乎與外界環境封閉隔離。因此城堡的內部環境十分壓抑,一年四季都是黑暗、潮濕、陰氣沉沉。與今天的居住環境相比,即便是當時的奢華城堡,條件也是相當簡陋的。因為當時的城堡裡沒有電燈、浴室、電話等,甚至連像樣的燈火設備都沒有。另外,城堡裡也沒有縫紉機,所以婦女們的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手工縫紉衣物。領主的家人和賓客都享受著上好的美食和服飾,而且有較多的閒暇時間,這些都是農民所無法比擬的。但有一點,貴族們和農民一樣,都沒有什麼有趣的娛樂活動,他們對讀書和研究學問也不感興趣。許多領主更擅長使劍而不是握筆,許多貴族婦女精通繡花縫紉,但她們卻沒有閱讀書籍的能力。

積極面?幾乎可以論定,中世紀的生活多籠罩在黑暗中,但它最光明積極的一面就是戶外活動。農民平日裡可以盡情享受豐富多彩的戶外生活,而城堡裡的貴族們也時常舉行盛大慶典、節日紀念日宴會以及充滿歡聲笑語的運動競賽。每當舉行這些活動時,旺盛的火焰在寬大的壁爐裡熊熊燃燒,將一切微弱的燭光都包裹在光明之中,音樂、舞蹈、歡樂的演唱聲迴盪在大廳和長廊中。尤其是節日盛會,比如聖誕節和復活節,農民也可以自由參加這些大型宴會。

教區的禮拜堂通常是人們的社交中心,所有的村民每週都來這裡做禮拜,大家在一起聚會,彼此之間互相問候致意,交流友好的感情。另外,中世紀封建莊園的鄉村生活雖然有很多缺點和不盡如人意之處,但與古羅馬和古埃及的農莊生活相比,生活條件已經好了很多,生活水平也有所提高。比如說,封建農莊裡幾乎不存在奴隸制,每個人都擁有人身自由的權利和一定的財產權,即便是農奴也享有部分人身自由和財產,人們一般都可以得到尊重,有一定的社會地位。雖然在領主和佃奴之間存在巨大的階級鴻溝,分別隸屬於差別很大的社會階級,但有一點相同,他們都是基督徒。因此他們都能保持個人獨立的身份地位進行交往。封建莊園是一個講究合作的社會團體,每一個自由民、佃農或者農奴,都和他們的領主一樣,在莊園中擁有一塊屬於自己的土地,在使用和管理土地時擁有發言權。從這一點來說,中世紀莊園的深處孕育著某種農業民主思想。?

三、城鎮和貿易

新舊城鎮?在黑暗時代,城鎮人口和城鎮規模急速銳減,成為黑暗時代的明顯標誌。而中世紀時期,城鎮活動日益繁榮,社會生活重新興盛,比往日更加熱鬧,這是中世紀城鎮發展的顯著特徵。

古老的市鎮沒有繼續衰落下去,而是重新恢復往日的生機,日益繁榮起來。而新的市鎮也慢慢出現,發展成為商貿交流活動中心。中世紀的諸多城市,特別是南歐的城市,多半是古羅馬時期留下來的,例如羅馬城、那不勒斯、熱那亞、比薩、佛羅倫薩、馬賽、里昂、科隆、美因茨、倫敦、約克等,它們都是歷史悠久的古老城市。威尼斯城雖經歷過無數磨難,但仍然在坎坷的歷史中像一顆寶石般發出耀眼的光芒。威尼斯建於6世紀,當時倫巴底人入侵,意大利的許多流亡百姓逃到亞得裡亞海盡頭的沼澤地帶。那裡有很多隱蔽的小島,人們就地建立了一個居住地,漸漸演變成為威尼斯城。還有尼德蘭、德意志中部和北部的一些地區,波蘭、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的許多城市,多是在黑暗時代建成,也有一些是在中世紀早期由國王和封建領主興建。

新市鎮的出現和興起有各種各樣的原因。當國王需要建一座都城時,新城就興起了;有時邊疆要建一處邊防要塞,因此又有一座市鎮出現了;或者主教來到某地駐留,基督教教會開展傳教布道工作,需要建一個宗教集會中心,於是新的市鎮就隨之出現了。另外,城市所在地多是貿易活動繁榮的場所,來自不同封建莊園的人們聚集在那裡,跟商人們進行貨品交易。有時候,某個城堡積極推動手工製造業和貿易的發展,它的周邊地區直至附近鄉村都會受到影響,逐漸變得繁華熱鬧起來,慢慢成長為城市。在歐洲許多古老的市鎮中,我們至今還能見到一些古城堡,有的城堡甚至建在高聳的懸崖之上。這些城堡在當時或許僅是一所莊園府第,由於所在地適合發展手工業和商業,城堡連同附近的村莊就慢慢演變為城市。

城鎮與封建制度?中世紀的大多數城鎮都處於一張偌大的封建網中,它們也是這張網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些市鎮是主教們的采邑,有些是國王或者皇帝的領地,有些是公爵、伯爵、男爵等貴族的封地。城市的領主地位很高,但他同時可能是國王或主教的封臣。另外,大城市本身也有可能成為其他幾個小城市的宗主。只有少數城市,像前面提到的意大利,始終保持自身的獨立性,它們不受封建契約的桎梏束縛。

城市的自治?中世紀的許多城市是主教的駐紮地,自然而然就成為主教管理宗教事務的中心。有些城市建造了強大而堅實的防禦城池,市民擁有武裝實力,曾經多次阻擋蠻族的入侵和襲擊,因而受到皇帝、國王和其他封建領主的尊敬,獲得了很大程度上的「地方自治」特權。自治城市與領主之間簽訂的封建契約,通常稱為「特許狀」,上面詳細記載著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各項條款。「特許狀」為城市的管理和商業發展提供了確定的保障和依據。中世紀的市鎮不僅數量迅速增加,而且領地面積也逐漸擴大,同時重要性和影響力也不斷加強,慢慢發展為製造業和貿易交流中心,同時成為政治活動和社會民主力量聚集之地。

貿易復興?商業貿易早在古希臘羅馬時代就已經處於非常重要的地位,但進入黑暗時代之後,貿易交流遭到破壞,商業發展受阻,逐漸衰落下來。到了中世紀,整個歐洲地區呈現出明顯的基督教化趨勢,文明化的程度日益提高,蠻族入侵的戰爭幾乎終止,於是商業和貿易重新復興。事實上,中世紀的大部分莊園和封建領地都能做到自給自足。儘管如此,仍有多種貨物需要通過交換和貿易的方式才能獲得,還有的貨品十分稀缺,要從遙遠的地方運來。比如生鐵,不是每一個地方都出產,但任何地方都極其需要。還有香料和鹽,可以有效地保存肉類不變質,但這些東西要從各處販賣的商人手中購買。另外,馬鞍、韁繩、手推車、四輪貨車、刀劍武器、頭盔鎧甲等物品,也很難自己生產,需要交換購買。除了這些生活必需品,很多生活富裕的領主和家人都不喜歡自己莊園生產的粗糙衣服、羊毛衣物、笨重的鞋子,他們渴望擁有更加奢華精美的服裝,精細上乘的手工,裝飾華麗的珠寶。生活講究的封臣也是如此,寧願花大價錢購買漂亮華麗的衣物。教區的神父和修士們也需要大量的禮拜圖書、燈油、葡萄酒和供香等,這些物品絕大多數都需要從外地輸入。

貿易的障礙?中世紀沒有安全方便的交通運輸工具,落後而惡劣的運輸條件使商業發展受到了嚴重阻礙。那個時期沒有電報電話之類的通信工具,也沒有鐵路、卡車等交通運輸工具,郵政服務極為少見,道路也崎嶇不平路況奇差,而且通常危險重重。只有水上運輸比較發達,但遺憾的是,河流通常是不開放的,所以不能自由通航。在陸地上的貨物運輸,每經過一個封建貴族的莊園,封建貴族都會向其收取重稅。甚至連橋樑、渡口、村落和城堡也都會徵收通行費用。這樣層層把關,重重受阻,每一個單獨出行的商人都很辛苦,很吃力,而且不可能走得很遠。因此,商人們便聯合起來組成一個強有力的組織,這樣既能改善生意不好的狀況,同時自己的利益也有了保障。

商人行會?中世紀時期,這種商人的聯合人們稱之為「商人行會」,比起個體商人來說,它通常具有非常強大的實力,甚至能夠爭取在城內和水旱兩路上得到相對公平的待遇。這些利益現在看來微不足道,可是對當時的商人來說,幫助卻很大。在商人的出行途中,通常會受到男爵們的侵擾,他們對待商人像強盜一般。當然,在那個戰亂頻繁、動盪不安的年代,任何保衛措施都是行不通的。

手藝行會?貿易的往來促進了商人行會的形成,同樣地,製造業也催生了「手藝行會」。換句話說,就是促進了手藝工人和當地小商人的發展。每個大市鎮一定會有屠夫、麵包師、蠟燭匠、釀酒師等,各個市鎮都有織工、鐘錶匠、刀劍工匠、制甲匠和銀匠等行會。

每一個手藝行會的正式會員都有一個共同的名字,叫「行東」。他的身份和地位有點複雜。他可以是店主兼熟練工人;他可以是資本家,因為他擁有大量的商業資源;同時他也是勞動者,因為他參與了產品的生產製造。他把買來的原料加以製造。製成品有很多銷售渠道,可以留在自己家的作坊裡出售,也可以在鎮內市場的貨攤上出售,還可以拿到附近集市上出售。另外,他還可以將產品銷往外地,被市鎮商會購買。因為當時的機器生產條件十分落後,所以他的產品幾乎都是手工製造的,很少的產品用機器製造。

行東並不是孤軍奮戰的,有時候行東的妻子和兒女會給予他臨時性的幫助,而且行東還會為自己的行會招一些學徒和幫工。學徒和幫工都是青少年,學徒是學做生意的,幫工是已經完成學業的青年人,可能由於某種原因,他們還不具備自己開設店舖的能力。

美其名曰學徒,但是他們沒有自由,他們必須工作,必須服從行東的命令。從某種意義上講,他們其實就是行東家的一種農奴,農奴不同於奴隸,因為他們可以得到安全和生活的保障。幫工在利益方面有別於學徒,他們不但能得到工資,還比較獨立自主,可以在任意市鎮穿行,不受阻礙。但是在他成家立業之前,想要被行東承認是不可能的,必須等到他成家立業之後,手藝行會才會接納他為正式行東。

一般情況下,行東的兒子會繼承父親的手藝,但也有例外。例如,一個鞋匠的兒子可以去做蠟燭匠、麵包師、鐘錶匠、呢絨商等等,到其他行東那裡做學徒,也是有可能的。

市集?中世紀時期最令人滿意的買賣貨物的地方就是市集。市集有兩類,一類是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進行的市集,一類是正規的市場。第一類一般是比較大的市集,貨物來自四面八方而且種類非常齊全。各個地方來的商人也聚集於此。直到如今,歐洲還有一些城市因這種市集而得名。

市鎮內的生活?中世紀的市鎮是非常落後的,因此居民的生活很艱苦,遠不如現代大都市舒適便利。這裡的街道不僅又窄又彎,而且充滿異味、髒亂不堪。兩旁的高樓是用木頭製造的,不經風雨,而且很容易潮濕,房屋也都是陰暗髒亂的。樓房上簷的凸伸部分遮擋住了陽光,幾乎沒有一絲光線,整個街道像封建城堡一樣陰暗。在剛整修過的街道上,鋪滿了高低不平、大大小小的鵝卵石。在這些石道上穿行的行人,無論是馬伕、車伕還是行人都擁擠在一起,加快腳步,躲躲閃閃的,彷彿這黑暗的街道充滿著令人窒息的魔力。白天天氣好的話,那塊小小的玻璃上會透過一絲微光,可想而知,這裡的夜晚會有多麼黑暗。

白天,會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聊天,一派熱熱鬧鬧、車水馬龍的景象。但是到了夜裡,很多人聚在一起喝酒,市鎮變成了一個酒窖或巷口啤酒店。在供水方面,一些比較落後的市鎮仍然利用古羅馬時代的蓄水池和高架渠,還有的利用遺留在農村的水泵和抽水機,市鎮居民也會經常遇到流行病、瘟疫和火災等,和農村人一樣忍受著各種各樣的災難。

中世紀城市的防衛措施很齊全,往往建有高大的城牆,還有強壯的士兵。儘管如此,只有很少的城市能夠抵禦外來的襲擊。更糟糕的是,城牆內會有一些集團內部發生紛爭和武裝對抗。中世紀的人們想要得到安定的生活是非常不容易的,各種紛爭充斥著每天的生活,手藝行會之間的爭鬥,政治集團的競爭,家族時代的仇恨都威脅著人們的生活。人人都渴望穩定的生活,也為穩定的生活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晚上,他們想盡辦法用室內的燈照亮街道,也有一些市民自發組成安檢隊伍,每天輪流執勤。儘管如此,仍然阻止不了盜賊的惡行。這一切都使人們感到恐懼,夜間獨行不攜帶武器的確是一件極其危險的事情。

儘管如此,農村的人們還是很嚮往城市的生活,因為城市有一種獨特的魅力吸引著他們。普通人可以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的事,如果他很有錢,還可以在城市得到更多更好的東西,生活也會更加豐富多彩,周圍的事物都是那麼新鮮有趣,但是最富吸引力的還是城市公民享有的權利和須履行的義務。

四、心靈與雙手

合作的宗旨?中世紀時期,社會生活已經明顯出現了合作原則,儘管只是簡單的合作。父母與兒女之間的家庭合作是最基本、最小單位的合作。他們相互合作,共同處理家務。父親在農田或是店舖中工作,男孩協助父親;母親縫製衣服、做家務,女孩幫助母親。

不僅農村存在家庭合作,大城市也同樣如此,各種工作都要以家為中心,以戶為出發點。年輕人在沒有成為戶主以前,沒有資格做佃奴、自由民或是行東。如果想要成為戶主,就必須要先結婚,建立穩定的家庭。家庭是社會的經濟單位,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教育機構,是具有最高宗教仲裁權力的契約機構。

莊園是在農業勞動生活中具有較高合作性質的單位。聚居在同一村落的家庭,在公共林地、草場、耕地上以同樣的方式共同勞動,莊園代表了他們的共有權和聯合行動的權利。市鎮裡更大的合作單位則是商會和手藝行會。聚居在一起的家庭共同制定規矩,以同樣的方式共同工作,而商會和行會代表了那些家庭的聯合行動。

有限的忠誠?家庭、莊園、行會以及市鎮的真正力量,對於更廣泛的忠誠來說,是對立的,對於民族愛國主義的增長來說,更是對立的。德意志的農奴對他的家庭、領主、莊園來說,可能是非常忠誠的。意大利的技工對他的家庭、行會、城市來說,也可能是極其忠誠的。然而,無論是德意志的農奴還是意大利的技工,他們都沒有將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意識。忠誠具有地方性,並不具有全國性,它是有限的。

基督教的理想?基督教信仰把中歐和西歐的所有家庭相互結合,在共同的社會生活中凝聚力量。基督教的代表機構是基督教教會,教會的職責就在於教導人們,解釋並執行耶穌的箴言,要求不但在社區公共生活方面遵守箴言,而且在每個人的私人生活方面也應踐行箴言。雖然大多數人並不能經常信守基督信仰,但這仍然是基督教的理想。

商業道德?在商業生活中,基督教徒的職責是提供優良的工作質量以及公平交易,並禁止放債取息。工匠出售貨物時,應該只接受購買原料的成本費加上他本人以及助手的合理工資的價格,索取價格超過公正的標準會受到譴責,使用份量不足的度量器也會受到譴責。

基督教的慈善事業?教會主要從事救濟貧困的事業,到處建立孤寡收容所、盲人院、麻風病院、精神病院和其他各類醫院,並且長期管理、發展此類機構。修道院設立了賑濟員,專門負責教會的慈善事業。他說:「在分配救濟物品時必須審慎小心,給予那些急需救濟品的麻風病人、乞丐以及遊客最大的關懷。」他經常要去拜訪並且盡力去照顧那些盲人、殘疾人,以及臥床不起的年老體弱的人。在修道院他通常主管收容病人房間的事務,同時也負責分配殘羹剩飯和修士們穿久了的衣裳。在聖誕節期間,他把積攢下來的襪子和其他物品等許多禮品送給孤寡兒童。

好客的修道院?好客既是一種美德,也是一種義務。主教以及教區的所有神父和修士們都認為自己給旅客和陌生人出錢提供食宿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每個修道院除本院房屋外,專門為旅客提供一套配有廚房、食堂等的宿舍。院內的教友們親自服侍他們,並派一個專職人員來滿足他們的需要。如果客人是平信徒(專有名詞,指基督教中普通的信徒),只要他能夠通過工作取得報酬,來償付自己的食宿費用,就可以無期限地住下去。因此,中世紀的修道院集農舍、學校、旅店和慈善機關於一體,雖然慈善事業的有些措施不夠明智,但的確做到了增補社會生活,並且是其他社會團體都無法真正做到的,它們滿足了社會的真正需求。

騎士與騎士制度?騎士制度的興起源於教會文明,流行則是源於教會優雅品質的影響。也就是說,宗教已滲入戰士之中,將基督教的理想灌輸給披甲的戰士,使他們擁有高尚之風,因而騎士制度成了封建主義之花。騎士身份的候選人必須是基督教徒,更重要的是要非常勇敢,重守承諾,忠於教會和領主,熱忱於保護弱者事業,尤其是婦女和孤兒群體。可以在戰場上被授予騎士的身份,但更多的是在聖誕節或是復活節等盛大的教會節日期間授予這尊貴的身份。

在授予儀式時,首先騎士候選人必須接受神父對佩劍的祝福。受封禮儀前,也必須在教堂裡通宵祈禱和守夜。然後次日,在聖壇對神父進行宣誓,由神父給他帶上佩劍,並且接受神父一掌,與此同時,伴隨著神父的一句囑咐「英雄的騎士!」此所謂之「騎士授爵禮」。

這幾個字概括了騎士精神的內涵,意思是說,騎士的一切舉止行動必須光榮可敬,因為榮譽就是騎士精神的靈魂,是基督教賦予封建制度的精神內涵。

美麗與神秘?中世紀的每個城市都有一座輝煌宏大、裝飾華麗、禮節莊嚴、音樂崇高感人的大教堂。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宏偉精美的教堂。例如農村的教堂保存著的藝術作品,在禮拜儀式中呈現出多種優美與神秘。表現出當時的建築擁有精湛的藝術裝潢,如商人行會和手藝行會的行會會所、市政廳的市政建築物,以及貴族和教士們(主教和修道院院長)富麗堂皇的宅第都可與城市教堂相媲美。

教區的教堂,特別是農村的教堂,是社會生活的創造者和倡導者。在命名禮、婚禮、堅信禮和葬禮中,教會以莊嚴肅穆的儀式深切地觸動了年輕人和老年人的內心世界,激發了努力向上的昂揚鬥志。教堂精心設計的會餐、禁食、聖日假期等各種節目,深刻地觸及所有群眾的心靈,在不安與危難的時代,鼓舞他們做好日常工作,使人們的身心都得到提高。

第18章 中世紀的政府

一、政治上的雜亂拼縫

與近代國家對比?如今,我們對全球的主要國家頗為熟悉,如法國、德國、英國、意大利以及美國。各國政府做到了法律嚴明,社會穩定。政府一般把宗教等一些事務的權力交給個人自由處理,而教育、醫療等則由政府的相關人員來辦理。然而,在中世紀的歐洲,則情況大不相同。

一幅政治上雜亂拼縫的地圖?如果要為中世紀初期歐洲政治畫一幅地圖的話,可不能僅僅給出幾個發達民主國家,如法國、意大利和德國,而是必須展示出幾百上千個小細節,諸如公國、伯國、城邦和主教國家。

例如,法國有諾曼底、勃艮第、波旁、吉延和加斯科尼等公國,還有巴黎、昂熱、普瓦提埃、布盧瓦、阿爾圖瓦、瓦羅等伯國。意大利有薩瓦和米蘭公國,又有威尼斯、熱那亞、佛羅倫薩和錫耶納等城邦,擁有教皇的主教國,以及西西里和那不勒斯王國(即著名的「兩西西里」)。德國有巴伐利亞、奧地利、薩克森、西裡西亞、盧森堡等公國;有符騰堡和蒂羅爾等伯國;有勃蘭登堡和路薩提亞侯國;有科隆、美因茨、特裡爾、斯特拉斯堡、閔斯特爾、烏得勒支、馬格德堡和薩爾茨堡等主教國家;有漢堡、呂貝克、不來梅、拉提斯本、紐倫堡、沃爾姆斯、法蘭克福等城邦。

以上所列舉的只不過是中世紀初期歐洲政治雜亂拼縫版圖中的一小部分碎片而已。在這些碎片中,有的面積十分遼闊,有的則很小,既有共和國,也有君主國,還有貴族政體國家。

國家與「等級」?封建的形式在當時十分盛行。中世紀國家最普遍的就是由附庸領主的莊園和一些城鎮所組成的公國或伯國。國家元首——公爵或伯爵,一般會將自己的城堡設立在首都,並在這裡聽政。通常還會有一支由封建騎士和僱傭兵組成的部隊和代表國內「各等級」(estates)意見的議會。

「各等級」?「各等級」在這裡的意思是社會各階層。其中教士是最高級階層,貴族相較而言次之,而其他人等經常被統稱為第三級。

在「各等級」的認同下,每個封建宗主均可頒布法律、徵收賦稅、鑄造錢幣,與其他國家宣戰、締結條約、治理領土以及在宮廷中審理案件。

大部分中世紀封建國家的歷史都是雜亂而又無趣的,總是在那裡重蹈覆轍。然而時代一直在進步,變革終於出現了。

國王與王國?在中世紀的封建國家中,有的是國王取得了勝利,如英國、法國是把許多公國、伯國合併成統一的民族國家。但有的國家,如意大利和德意志,公爵和伯爵們把國家分裂成了許多塊,並有許多獨立的城市。

本章計劃?前一章關於封建制度的分析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瞭解這幅雜亂拼縫的地圖。而本章則要進一步講述國王是如何在他們的領土上建立起一個個封建國家的,下面首先介紹教會和神聖的羅馬帝國。

二、教會和國家

在中世紀的歐洲,最具有權力的可能就是基督教教會了。主教和國王的關係也是錯綜複雜,時而保持著親密的聯繫,時而又會刀劍相向。

教會的體制?據我們所知,西方基督教會的最高領導人就是教皇,也就是身處羅馬的主教。基督教會將教會所在的各個國家分別細緻地分為大教區、主教管區和教區。大教區是最高的劃分,一般佔地面積十分遼闊,在大教區中地位最高的被稱為大主教或者總主教。主教管區則是大教區的一部分,由一名主教來管轄。而教區又是主教管區下面分出來的一小部分,每個教區只會有一個教堂,教區從地域上包括來教堂的禮拜者所在的城鎮或村莊。在每一個教區內都會有一名神父來負責主持彌撒並管理聖事,而在一些比較重要的教區可能還會有助理神父和會吏幫助神父。大主教、主教、神父、會吏這些教士則通通稱為世俗教士。因為他們在這個世界上生活和工作,所以才被稱為世俗教士。

正規教士?正規教士包括修士、托缽修士、修女,他們脫離了世俗的生活與工作,並按照一定的宗教規定來生活。

正規教士一共有以下幾種:(1)本教會修士和修女,分別居住在規定的男女修道院中。(2)十字軍教團,如12世紀時出現的聖殿騎士團或者條頓騎士團,由教會組織按照軍事體制訓練。(3)托缽修士,或行乞修士團。最初的托缽修士並沒有固定的居所,只是四處雲遊,依靠人們的救濟來生活,所以才會被稱為「托缽的」或「行乞的」。他們的主要工作就是向人們傳道。這些托缽修士是在13世紀開始嶄露頭角,而其中最著名的要數「聖方濟會」修士及「多明我會」修士。前者倣傚阿西西的弗蘭西斯(1182—1226),主要宣揚要對生活貧困的人謙卑友善;後者則是多米尼克(1170—1221)的信徒,他們激發了托缽修士們布道的熱忱。

許多正規的教士都曾經立過誓言,甘願終生貧困、單身並且遵守教義。在中世紀本教會的修士和托缽修士具有很高的學識,許多大學者都是托缽修士或修士。許多正規教士也都會加入世俗教會組織,有的成為主教甚至教皇。

政府中的教會?最初,教會的主要作用是引導和規範人們的宗教生活。但是隨著人們慾望的膨脹和中世紀那黑暗的時代缺乏政府法律的有效管理,直接導致教會做了許多其他的事情。正如人們所見,由於沒有足夠的設施,修道院開始為旅客提供方便。因為缺少公立的學校,教會便承擔起教育孩子們的任務。時間長了教會越來越擅長行政管理,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也越來越高。到了後來,教會甚至擁有了名為教規的完善法律體系。

教會的法庭不僅審訊有關於教士的案件,還涉及平信徒的婚姻、瀆神和遺產糾紛等案件。許多主教和修道院長成了封建宗主,他們統治著廣大的地區,在各自區域內行使立法、鑄幣、徵稅等權力。教皇則成為了整個羅馬地區的最高統治者,並在中世紀的政治中佔據了重要的一席之地。

野蠻是個問題?在中世紀,黑暗時代遺留的問題依舊困擾著教會。雖然曾是異教徒的蠻族已經皈依,並且他們的後代也已經處於開化過程中,但是廣大人民仍是愚昧無知的。特別是那些頭頂基督徒光環好戰的封建貴族,實際上,他們比蠻族好不了多少。一直到10世紀,教會還在試圖教導這樣的戰士不要闖入教會,傷害修士,更不應該在宗教節日打仗。換言之,對於這些野蠻的戰士來說,所謂「上帝的和平」和「上帝的休戰」都沒有什麼偉大意義。

封建主義是個威脅?對處於那個時代的封建領主來說,教會所擁有的豐富地產,幾乎是一種不可抵擋的誘惑。他們有時會使用武力掠奪教會的土地,但是更常用的方法是,企圖使他們的心腹和親戚選上教職,從而控制教會的財產。由於修道院院長和主教都是廣大土地的宗主,他們從中可以得到大量的收入。因此,野心勃勃的封建宗主,甚至國王和皇帝,都在不斷試圖安排自己的人做教職,即使這些人往往缺乏虔誠,甚至有時毫無道德可言。在10世紀和11世紀的初期,這樣的事甚至影響到了教皇的推舉。

教會的流弊?一方面,總是有些人企圖以賄買的方式使自己或親戚入選教職,從而致富。這種行為曾被改革家們所斥責,他們憤慨地以西門式「西門式」(simony)來稱呼這種行為,因為他們認為這與西門·馬古企圖以金錢購買聖靈的力量而遭到使徒彼得嚴厲訓斥的事件十分相像。另一方面,則涉及教士的獨身生活,就是教士不得結婚的規定。獨身生活並非教會一直存在的規定,而是在4世紀和5世紀的西歐,由教皇和宗教會議大力推行的。但是這項規定經常被破壞,特別是那些以政治勢力或西門式「西門式」取得教職的世俗貴族們。

克呂尼與改革?對於這些流弊,修士們舉行大量活動反對,特別是法國的克呂尼修士。克呂尼改革運動不僅遍及整個歐洲,而且還得到了幾位皇帝的支援。

紅衣主教選舉團?11世紀中葉,富有改革精神的教皇在運動中帶頭反對「西門式」現象及對教會的政治控制,同時反對教士結婚。1059年,教皇尼古拉二世頒布了命令:此後皇帝或者羅馬的貴族家族不能提名教皇職務,而是改成由羅馬的主教、神父和會吏組合推選。這種推選方式意圖把較好的人放在教會的職位上,使他們有較多的獨立性,不受外來影響。這個選舉團體後來以「紅衣主教」選舉團而聞名。

希爾德布蘭德?教皇格雷戈裡七世,即希爾德布萊德,是11世紀最偉大的改革家。他是一個誠摯、正直並且無畏的人。他的熱忱與精力,可以和先知伊利亞相媲美。在他致力於增強教會統治權時,同皇帝亨利四世關於錫封問題產生了衝突。格雷戈裡禁止任何世俗統治者錫封教職人員,即使是國王或皇帝也沒有這樣的權力,只允許他們授予戒指和牧杖於教職人員,作為神權的象徵。

亨利與卡諾薩?一場抗議希爾德布蘭德改革的風暴醞釀著,特別是在德意志和意大利北部。皇帝拒絕服從希爾德布蘭德的命令,並且試圖廢黜教皇。而格雷戈裡則以開除皇帝的教籍回敬,想把他從教會中驅逐出去。不久,亨利便發現自己面臨著一場德意志叛亂。驚慌之中,他連忙趕到意大利去會見教皇,乞求他的寬恕。在積雪的亞平寧山中的卡諾薩城堡中,教皇讓皇帝穿著悔罪人的粗布衣,赤腳站在庭院中,就這樣站了三天。然後教皇寬恕了他,並接受他回歸教會。教皇這樣做的目的,便是殺雞儆猴,給其他的專橫統治者一個實例的教訓。這是發生在1077年較為著名的事件。但是亨利並沒有遵守諾言,衝突又起,並且這次連封建領主們也參與了,因此德意志被內戰困擾了多年。在那場混亂中,格雷戈裡七世被逐出羅馬,最後在1085年死於流亡途中。臨終之前,他曾經這樣說道,我愛好正義,憎惡罪惡,因此我在流亡中死去。

沃爾姆斯宗教協定?多年之後,也就是1122年時,格雷戈裡所力爭的改革才終於在沃爾姆斯宗教協定中實現了。協定中的條約在某些方面同意了格雷戈裡的意見,也就是只有教皇和他的代表才能以戒指或牧杖錫封主教或其他的教職人員。

英諾森三世?在錫封的衝突得以解決之後,教皇的權威得到提升,提出享有最高權力的要求。在英諾森三世(1198—1216年)時,教皇的影響達到了最大,他曾經宣稱儘管「王侯享有塵世之權」,但是教士卻擁有一種更崇高的權力,因為教士是管理人類靈魂的。這便是英諾森三世的野心,他要讓教皇成為一切基督教國家的最高統治者和君主。在他所有的政治成就中,最著名的便是他對抗英格蘭國王並且取得了勝利,因為後者反對他任命斯提芬·蘭敦為凱特伯裡大主教。

靈性的基礎?教會的真正力量並不在於它的政治活動,而是在於教會成員對神聖使命的信心。教會聲稱並被人們所承認的是,教會是耶穌基督為了傳佈他的福音,施行聖禮,並令人們在永恆的生命中取得永恆幸福而建立的永恆的基礎。

異教徒與異端裁判所?在中世紀的歐洲,人們總是憤怒並驚恐地看待異教徒,有時甚至會處死他們。13世紀的時候,人們還設立了一種特殊的法庭體制來審理異教徒。這種體制在歷史上以「異端裁判所」著稱。雖然猶太人並不會被作為異教徒來審理,而且還被許可保留他們的教堂和祭司,但是總有很多人對他們持有偏見。另外,為了反對穆斯林還發生了一系列的十字軍惡戰。

宗教上的不寬容?中世紀的悲劇莫過於此。基督教徒忘了自己的創始人是不寬容的一個受害者,並且還曾教導世人要寬容。對於他們來說,不寬容已成為一種遺傳的習性,很難丟掉,因為這符合了他們的強烈信仰和熱忱。而這種或那種的不寬容,即便到了我們現在的時代,也並沒有完全絕跡。我們所謂的宗教自由,也只是一個看似先進的,但其實尚不完善的成就而已。

三、帝國

羅馬的復興?縱觀歷史長河,進入眼簾的是,封建時期的西方帝國是新的國家而非古代羅馬帝國的直接延續,只是沿用了一個擴大的舊名稱而已。公元800年,查理大帝受封於教皇利奧三世,被加冕為「羅馬皇帝」。然而,有一段時期西方沒有皇帝,為了加強教會統治勢力,德意志國王奧托才被教皇約翰加冕為「神聖羅馬帝國」。依照這個理想,帝國必須像天主教會一樣,統治一切信仰基督教的王國。所以,在精神領域占統治地位的教會,也要求帝國在政治領域占統治地位。封建帝國堅持認為自己是古代基督教羅馬帝國的真正統治者,因此自詡為「神聖羅馬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日耳曼、尼德蘭、波希米亞(捷克斯洛伐克)、奧地利、瑞士、勃艮第以及意大利的大部分都在神聖羅馬帝國的管轄範圍之內。但法蘭西的西部、英格蘭、西班牙、斯堪的納維亞諸國以及匈牙利未受其統治。

德意志王國?德意志王國受奧托一世和他的繼承者們的統治,而在奧托之後的帝國實際上是根據源於843年簽訂的凡爾登條約,從卡羅林帝國分裂出來的。奧托首先是最重要的德意志國王,自此之後的繼承者們,在正常情況下都是「神聖羅馬皇帝」。但情況往往出人意料。

如果這些繼承者們只把精力用於治理自己的國家,或許早就成就了一個強大繁盛的民族國家,正如英格蘭和法蘭西那樣。然而,他們幻想著未來,卻偏離了實際的軌道。由於個人野心的膨脹和受到古代光榮稱號的誘惑,以及在教皇的敦促下,他們企圖以德意志王國為基礎重建古老的有威望的長盛不衰的羅馬帝國,然而敗得一塌糊塗。由於德意志四分五裂,破碎的國家並沒有實現真正統一,他們只是擁有帝國的虛名,其他的都已蕩然無存,僅留下歷史的背影而已。

皇帝?王侯們推舉的帝國元首,在受教皇的加冕之前,被稱為「德意志國王」或「羅馬人之王」。而加冕之後,就是至高無上的神聖不可冒犯的「羅馬皇帝」。皇帝總是在自己活著的時候想方設法讓他自己的兒子當選為「國王」,以便自己的家族後代在王位上優先取得繼承權。長此以往,皇帝稱號便在父子相傳中繼承下去。

按照理論邏輯來推測,握有重權的皇帝是君士坦丁和狄奧多西的繼承人。但事實上,他並不如想像得那麼強大無敵,封建領主與他並沒有多少差距,只不過他可以從自己的地產中獲得一定的物質財富或說服威懾封臣們奉送給他的那麼一點權威而已。但他的封臣們也都謹慎小心地不使皇帝過分超越自己、主宰自己,唯恐喪失權力後卑躬屈膝任其「宰割」。

選帝侯?縱觀歷史可以看到,某些封臣(王侯)有著重要的選舉權,可以選舉「德意志國王」,故而以「選帝侯」或「選侯」著稱。選帝侯的人數因時代不同而發生變化,但在1356年,頒布了「金印詔書」的著名法令,法定為七人選舉。「詔書」只是一個拉丁字「bulla」的簡寫,但在當時是對法令或蓋有印章的文件的流行稱謂。因其印章被放在金盒之內,所以法令叫作「金印詔書」。按照「金印詔書」所規定的七個選帝侯,他們分別是:美因茨、特裡爾與科隆的大主教、波希米亞王、享有王權的萊茵伯爵、薩克森公爵和勃蘭登堡侯爵。

自由城市?在神聖羅馬帝國中,有的城市非常重要,尤其是在意大利北部萊茵河美因河流域,以及北海和波羅的海沿岸的一些城市,地位尤為突出。它們受到皇帝和王侯的重視,並索取到某種特許權力,從而擁有大量的自治權和獨立自主權,以至於發展到一定程度會變得獨立、分裂。德意志皇帝擁有大量的小騎士和男爵的時候,這些城市在理論上就成了皇帝的直接封臣而非受封於皇帝,但在實際上,他們好亂貪婪並且尚武爭鬥,也不遵守任何國家法紀,經常出去劫掠城堡外的行旅商人。商人和城市形成統一戰線,同盜匪般的男爵們作戰,而王侯和城市也結成聯盟又時常同皇帝作戰。戰亂和爭鬥實質上已經威脅到了皇帝地位的穩固,並削弱了所謂強大的帝國的實力。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皇帝還能夠維持秩序,確實是足夠強大。?

議會?在帝國中演變出了一種不是由普遍投票選出的議會(Diet),議會由某些有代表性的集團和有特殊地位的階級選出的代表參加。它特別代表了選帝侯、主教、男爵們以及自由城市的意願並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議會由皇帝召集,時常在法蘭克福舉行,議會代表向皇帝提出一些建議並進行協商以維護其利益。然而,代表們關心自己的特殊利益超過一般的福利,所以議會並沒有發揮協助皇帝處理全國大事或增強帝國實力的作用。

賜封權的衝突?帝國皇帝和封建教皇之間的一系列爭吵,特別是關於賜封權歸屬問題的長期爭吵,更是把帝國的致命弱點明顯無疑地暴露出來,而且也使其聲譽受損,其中亨利四世在卡諾薩受到的屈辱,強有力地說明了這一切。

萊尼亞諾之役?在卡諾薩事件之後一百年,綽號為巴巴羅薩(「紅鬍子」)的皇帝腓特烈一世與教皇亞歷山大三世發生了一場激烈的鬥爭,其目的是爭奪霸權從而成為世界霸主。兩人都很強硬,爭吵一發不可收拾,於是便發展成為一場巨人之間的武力爭鬥。1176年,他們的爭吵不可開交,達到了極點,當時意大利北部的倫巴第同盟與教皇站在統一戰線,並在著名的萊尼亞諾戰役中打敗了皇帝,帝國的勢力受到致命的打擊而變得衰弱。十四年以後,巴巴羅薩死於一次對東方穆斯林的十字軍遠征中。

里昂會議?巴巴羅薩之孫——皇帝腓特烈二世,向教皇發起了挑戰。他在意大利大力擴張王國實力,以便有朝一日吞併教皇國。經過多年的口誅筆伐和刀劍相向,皇帝的軍隊最終被逐出意大利。在1245年法國里昂召開的全體教會會議上,皇帝被廢黜。五年後,如同他的命運一樣,帝國也和他一起消失在歷史長河之中。

哈布斯堡王室?1250年到1273年期間,沒有人成為真正的皇帝,其實就連選帝侯之間也爭吵不斷。不過到了1273年,他們終於選出了來自哈布斯堡家族的魯道夫。他曾為自己和家族而戰,佔領了奧地利公國,因而備受矚目。奧地利公國在1918年之前一直由哈布斯堡家族掌控。魯道夫去世之後的半個世紀裡,皇冠在不同的家族之間相互傳遞。但是1437年以後,大多數「神聖羅馬皇帝」都出自哈布斯堡家族。在那個時代,帝國不過是一個時刻縈繞在人們夢寐的幽靈而已。但這個幽靈一直傳承至今。

一些結果?首先,帝國的失敗催生了許多民族國家——匈牙利、波蘭、斯堪的納維亞諸國、法蘭西、西班牙、英格蘭。其次,經過顛覆帝國的封建混戰之後,一些強大的家族也應運而生——奧地利的哈布斯堡、巴伐利亞的維特爾斯巴赫、普魯士的霍亨索倫。再次,阿爾卑斯山谷裡堅強的日耳曼人聯合起來,他們無視帝國的封建領主,建立了瑞士的幾個共和國。一個強大的帝國完全可以防止這類事件的發生,但是它的軟弱無能反倒促成了共和國的成立。最後,由於帝國的積弱與統治失敗,德意志和意大利的一些城市紛紛獲得獨立,並建立起各自的城邦。工業、商業、藝術、學術、自由主義政體等方面都發展起來,城邦為此做出了巨大貢獻。

四、城邦

中世紀時期,在德意志、尼德蘭以及意大利北部存在著一些大城邦。在西歐,每個重要的市鎮都有自己的政府,較其他政府來說,它因部分獨立而更具存在價值。在不同的地區,市鎮擁有不同的發展前途,有的可以發展成為能夠真正自由的城市,而有的市鎮則又逐漸與民族國家合二為一。

民族國家的城市?在歐洲的一些國家,國王們終於戰勝了封建領主,建立了強大的中央集權國家。例如:英格蘭、法西斯、斯堪的納維亞諸國、波蘭、匈牙利、西班牙以及意大利南部。在這些國家,市鎮一直是屬於國家君主的,並且依存於民族國家之內。但是這類市鎮並不是全無一點自由和權力,它們擁有自己的皇室主人,並且一般可以從中得到部分自由管理地方事務的許可證,以及在國家議會中的代表權。

自由城邦?德意志、尼德蘭以及意大利北部的市鎮由於處於日益削弱和衰敗的帝國之內,因而得以掙脫外在的束縛,發展成為自由城市。這些城市因處於東西方商業來往的樞紐位置而備受矚目,得益於此,經濟蓬勃發展,人口也漸漸增多。發達的經濟使自由城市的公民擁有許多閒暇時間,因此城市便發展成為藝術和學術的中心。城市獲得自由使公民擁有參政的機會,於是大膽而很先進的近代民主政治的措施也由此產生。

中世紀的自由城邦,與古腓尼基人和希臘人建立的城邦都非常相似。像威尼斯、熱那亞、比薩、佛羅倫薩、米蘭、呂貝克、不來梅、漢堡、但澤、科隆、布魯日、根特等城邦,都擁有一定數量的鄉村,一般在較遠的地區還有貿易據點。每個城邦都被它的公民極度認可。舉例來說,佛羅倫薩或但澤的本地人總是首先認為自己是佛羅倫薩人或但澤人,而從不承認自己是意大利人或德意志人。

當然,各個自由城市都有自己的政府、法律、法庭、貨幣以及自己的軍隊。如果是海港城市,還有自己的海軍。每個城市都可以像民族國家那樣建立同盟、作戰以及訂立條約。

繁盛與衰敗?中世紀城邦的故事很像雅典、科林斯、邁利特以及羅馬的故事,它們的歷史極其相像。它們的歷史大多涉及城市與外來勢力進行鬥爭,公民為了政治權利而反抗封建領主,城邦因商業利益與對立的城市爭鬥或者內部鬥爭的故事,也有為了控制政府及其政策而引起的種種衝突,如商人與手藝人之間,富人與窮人之間,貴族與平民之間,古羅馬貴族與古羅馬平民之間的衝突故事。

威尼斯?在中世紀最著名的城邦之一的威尼斯,富商們從一開始就佔據優勢,很早以前就形成了具有高度效能的政府。由一些威尼斯貴族組成的大會選派了官吏,制定了一般法律。他們設立了一個小型元老院管理外交和商務,負責宣戰與議和。還有個十人會議專門監視公共道德以及偵查反對政府的陰謀,它有權逮捕和秘密審訊犯人,而且可以判處任何人以死刑。

威尼斯的政府是共和政體,元首是在總督和公爵中選舉產生。元首由內閣協助,指導政府工作,並且有權指揮陸軍和海軍。得益於它的海軍力量以及十字軍時代的貿易,威尼斯在12—13世紀時十分繁榮。類似於古雅典,它也逐步發展成海上城邦。威尼斯的領地包括塞浦路斯和克里特等大島。

熱那亞?熱那亞這座城市地處意大利西北岸,在中世紀時是一個非常著名的城邦。與威尼斯相比,熱那亞的歷史發展更加曲折動盪,內部環境很糟糕,時常發生內亂。14世紀時,曾經有一位督撫負責管理熱那亞,終於度過一段相對和平穩定的時期。然而好景不長,熱那亞人非常熱衷拓展對外經濟貿易,極力想要成為海上霸主,因而征戰不斷。在這方面,熱那亞和威尼斯十分相似,而且都相當成功。熱那亞與意大利的另一個城市比薩展開爭奪戰,戰爭的結果是熱那亞大獲全勝,取得了科西嘉和撒丁等島嶼的統治權。另外,熱那亞人積極參加十字軍東征,因此也像威尼斯一樣,在地中海的東部地區獲得了一些貿易領地和據點。此後,熱那亞與威尼斯展開了長期的爭奪,在這場曠日持久的較量中,最終是威尼斯獲得勝利,而熱那亞隨著戰敗逐漸衰落下去。

佛羅倫薩?12世紀,佛羅倫薩已經成為共和國,執政官們負責管理國家,是這個國家的主要官員。貴族們曾經有一段時期牢牢控制了政府的大權,但佛羅倫薩的平民並不逆來順受,他們擁有獨立的思想而且非常具有反抗精神,平民們組織手藝行會,完善行會的監督機制,能夠成功地對政府施加影響。這一點遠遠超過威尼斯和熱那亞。甚至有的時候,佛羅倫薩的政府幾乎可以達到完全民主的程度,但最終被幾個富有的大家族控制了局面,他們實際上成為佛羅倫薩民主政治的「頭領」和掌權者。這些家族中最著名的是大銀行家美第奇家族,他們在15世紀發展興旺起來,並將家族的統治演變為世襲,試圖世世代代成為佛羅倫薩的獨裁者。佛羅倫薩是托斯卡那的首府和重要城市,而托斯卡那即為古伊特魯裡亞。當時的佛羅倫薩已經是著名的藝術中心,它的美名一直延續到今天。

米蘭?米蘭位於倫巴第,它在倫巴第的地位和影響類似於佛羅倫薩在托斯卡那。米蘭曾經一度也出現半民主政治的政府,而且在與腓特烈·巴巴羅薩的戰役中表現極為出色,成為倫巴底同盟的重要領導成員。1176年,倫巴底同盟在萊尼亞諾徹底擊敗了巴巴羅薩。到了1262年,維斯孔蒂家族崛起,並順利地控制了米蘭政府的大權,成為米蘭的執政官。維斯孔蒂家族的執政比佛羅倫薩的美第奇家族還要更早一些。維斯孔蒂家族長期統治米蘭,時間長達200年。隨著時間的推移和發展,米蘭慢慢擴張成為公國,稱為米蘭公國,領土包括倫巴第的大部分地區。直到今天,米蘭仍然是意大利最富庶的城市之一。

其他城市?中世紀的很多其他城市也都發展迅速,日益變得富有強盛,同時又擁有悠久的歷史和文明。例如尼德蘭的布魯日城,它的地位如同意大利的威尼斯一樣重要。而常年與布魯日城征戰的根特城,就更像是熱那亞。另外,德意志的諸多城市也都十分重要,它們在德意志王國的政治事務中扮演指揮的角色,甚至有實力干涉神聖羅馬帝國的政治事務。

城市聯盟?中世紀的城市常常會組成聯盟,為商業貿易提供方便,還能確保各自政治和軍事的安全,因此城市聯盟在當時非常普遍。就像倫巴底同盟的成員們聯合在一起,主要目的是為了抗議皇帝的獨裁和權威。德意志則有一個漢薩同盟,也被稱為「商人公會」,它的組織目的是為了保護各聯盟成員的商業交流和城市繁榮。漢薩同盟發起於13世紀,領導者和組建者是呂貝克。漢薩同盟的全盛時期覆蓋了七十多座城市,它召開聯盟會議,組織動員陸軍和海軍遠征參戰,大大推動了德意志內部成員之間的貿易往來,同時也促進了德意志與外國之間的經貿聯繫。14世紀時,漢薩同盟已經在英格蘭、意大利、尼德蘭、斯堪的納維亞、俄羅斯等地都設立了貿易據點,同盟的發展在這一時期達到了頂峰。

政府外交?中世紀時,各個城邦先後組建了各種類型的政府,包括設立市政官。意大利曾經出現過職業市政官階級,階級成員專門擔任市政官處理政府事務。近代外交上的許多慣例和規則都來自於中世紀的城邦管理辦法,特別是意大利諸城對後世的影響非常大。13世紀,威尼斯產生了職業使臣階級,並對大使的工作做出了特殊的規定,比如大使們不能攜帶妻子出國訪問,以防她洩露國家機密,還規定大使們要攜帶自己的廚師出使外國,防止被人下毒害死。

五、民族國家

我們如今所說的民族國家到底是指什麼呢?一般說來,民族國家就是指使用同一種語言的民族組建了一個國家政府,它的權利不受任何外國政府的干涉和制約,它在一定程度上擁有中央集權,並有足夠的力量控制疆土以內的任何地方政府。

10世紀左右,即中世紀的初期,歐洲的所有政府幾乎都是封建制度的,具有地方性質的政府。那時候還沒有出現真正意義上的民族國家。到了14世紀,也就是中世紀的末期,在神聖羅馬帝國、德意志、意大利諸城邦等內部,封建制度和地方主義仍舊盛行,成為政治的主流勢力,但在其他地區,民族國家正慢慢孕育,悄然興起。

民族國家興起的原因?民族國家的興起必然存在內外原因,有一些因素對其產生重要影響:(1)某種語言具有顯著特點,並在一定區域內逐漸盛行;(2)基督教教會在英格蘭、西班牙、波蘭等地建立了一些民族政權制度,這些成功的範例對其他地區產生了影響;(3)自從蠻族部落入侵,很多蠻族建立了具有民族國家性質的王國;(4)羅馬法重新復興,在某些地域廣泛流傳,而羅馬法特別強調君王權力至高無上,它的地域影響極大,不僅限於某個單一民族的部落;(5)封建制度的發展已經提供了實證,國家政府的確需要獲得更為穩固和集中的統治權力。

建立集權的民族國家,意味著國王們與封建領主統治權之爭取得勝利。所有早期的民族國家都是君主政治,由於民眾都渴望和平環境,希望過著安全而又充滿秩序的生活,在確保不受到侵擾的情況下獲取工作勞動的機會。正因為如此,人們心甘情願地服從國王,在集權政府的統治下忍受沉重的壓力和負擔。

六、英格蘭

英格蘭成功轉化為一個民族國家,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先後歷經幾代人的奮鬥。在撒克遜人愛格伯、艾爾弗雷德大王、丹麥征服者施韋根和坎紐特、被重新扶植起來的撒克遜人懺悔者愛德華和哈羅德的領導下,逐步實現了民族國家的建立。這個故事要從11世紀中葉說起。最為徹底的改變是在1066年,諾曼底公爵威廉帶領軍隊順利渡過了英吉利海峽,並在戰爭中殺死了哈羅德,征服了英格蘭,徹底改革了政府集權。

一本書和一個誓約?1086年,威廉派出他的官吏走訪英格蘭各地區,他以威廉一世或征服者威廉著稱,要求對每個人的財產做出詳細調查,並將其編著成英國史上著名的《土地清冊》。只要手邊有了這本書,國王就能知道每個人應該或能夠向國家繳納多少賦稅。同年(1086年)威廉要求某些地主前往索爾茲伯裡來覲見他,並宣誓只能效忠於他而反對其他人。如此使他們受到國王的直接管束,甚至不得不反對他們的頂頭上司——封建領主,這就是知名的索爾茲伯裡誓約。

由此,威廉一世按照《土地清冊》和索爾茲伯裡誓約成功完成了兩件事:(1)他要求在有依據的基礎上徵收賦稅;(2)他動搖了英格蘭封建制度的根基。此後雖仍存在國王與封建領主發生糾紛的現象,但威廉憑借這本書以及誓約為英國民族國家奠定了一個良好的基礎。而且他以身作則,為那個時代的國王樹立了一個良好的榜樣,指引他們如何做一個好君王。

語言與法律?威廉一世把兩件東西帶到了英國,它們曾一度阻礙英格蘭民族性和統一性的發展,這兩件東西是:諾曼法蘭西語和諾曼法蘭西法律(即舊羅馬法的一部分)。諾曼法蘭西語作為一種征服者的象徵,被英格蘭政府所採用。拉丁語仍被教會所使用,而大部分人民則說盎格魯-撒克遜語。這樣英吉利語言適時出現了,三種語言各佔一部分,主要語言是盎格魯-撒克遜語。而英國的法律最終一部分是諾曼法蘭西的,部分是盎格魯-撒克遜的。

亨利二世的成功與失敗?大概在諾曼人征服英格蘭之後的一百年時間裡,亨利二世也曾與教士和貴族進行過一場激烈的爭鬥。在英格蘭經過一段黑暗的統治時期之後,亨利二世即位。他在位期間,男爵目無法紀,壓搾人民,肆意橫行。亨利二世曾與這些男爵發生過許多次糾紛,希望改變當時的狀況,最終迫使他們順服了。他曾想強使那些違反國王制定的法律的教士也來到國王的法庭上受審,就像他們在教會法庭受審一樣,然而並未成功。教士特權的主要擁護者是坎特伯裡大主教托馬斯·貝克特。爭論一直進行了多年,直到117年,大主教被國王的朋友謀殺了。

然而大主教的被害對現狀非但沒有幫助,反而阻礙了國王的事業。大主教被人們作為殉道者來推崇和紀念。國王被迫屈服了,在貝克特的墓前舉行了悔罪儀式,並放棄了他貶斥教士的行為,而他之前貶斥的並非是教士而是貴族。

陪審團與習慣法?亨利二世最具影響力的業績是改進法庭,他派出審判官定期巡訪全國各地。亨利二世還建立陪審員的制度,即在每個地區選拔正直人士擔任陪審員,經過宣誓、匯報罪情,並協助審判官判決案件。有了這個程序,巡迴法庭以及陪審員,還有習慣法得以普遍應用。一些地方法律和舊日的封建法律被國王的法律和國王審判官的判決所代替了,使得法律在全國具有普遍性,即同一性。這就是英格蘭以前的習慣法,大部分習慣法是由法官制定的。現在當我們提到「習慣法」時,是指舊英國法。習慣法從英格蘭一直推廣到所有英語國家。

大憲章?英格蘭國家政府發展的第二個重大步驟是自由的獲得和對封建專制政體的強烈反對。1215年,反對國王的貴族們聯合某些主教以及若干中等階級的人士,強迫亨利二世的兒子約翰王簽署了大憲章,在大憲章裡,國王被迫許諾要尊重他們的權力。

約翰王還做了其他兩件他所不願做的重要事情:(1)他變成了教皇的封臣——承認教皇是英格蘭的封建宗主;(2)他放棄了自己在大陸上的一些土地並讓給法蘭西國王。我們之所以記得約翰王,就是憑著他所做的那些他不願做的重大事情。如果他沒受到這麼大的壓力,甚至各階級一度聯合起來反對他,也許他還不會讓步這麼多。至於他在1216年逝世,就不難解釋了。

第一個下議院?約翰王在世的時間足夠使他去違反或者試圖違反大憲章。他的兒子和繼承者亨利三世則有一段漫長和艱難的統治時期(1216—1272年),主要是因為他們違反了大憲章。內戰期間,男爵們總是企圖要他堅守憲章。男爵們的主要將領是國王的妹夫西蒙·蒙特福特。1265年,在亨利戰敗被俘以後,西蒙召開了一個議會,結果變成一種新型的議會。當時有貴族、主教和修道院院長所組成的舊的樞密院,西蒙還從每個郡召集兩名騎士,每個市鎮兩名公民,作為新的人民代表,組成下議院,這就是下議院的開端。下議院同那個舊的團體一起組成了議會。

模範議會?129年,不同往常,國王愛德華一世出人意料地效仿他的姑父西蒙·蒙特福特,令下議院加入議會,他摒棄了父親亨利三世及其祖輩的一貫做法。從那時起,州郡及以下區域市鎮便可以派遣公選的代表與主教、貴族們一同出席並參與國家的立法活動。由於調整議會是史無前例的做法,而且被人們稱讚,因此,它便以「模範議會」的美稱著稱於世。總的來說,這是英格蘭政府的一項重大成就。另一項重要的成就產生於1282年。

在英格蘭境外?1282年,國王愛德華一世征服了威爾士。隨後,1301年,在封賞子嗣功臣時,他將「威爾士親王」的封號賜予未來的繼承者,這個新稱號在英國歷史上傳承下來。除此之外,這位戰功赫赫的國王還曾熱衷於對蘇格蘭的征服戰爭,儘管只取得了暫時的成功。此後的多年間,英格蘭國王野心勃勃,竭力擴張疆域。所以,他們把目標瞄向了鄰近的法蘭西,並欲將其吞併,法蘭西岌岌可危。

《全球通史(上):從史前史到21世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