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信仰 救世主還是掘墓人

皇帝陛下謙卑地跪在了米蘭主教的面前。

這是一個驚心動魄的場面。頭戴高冠,身穿一級大禮服和豪華披風的主教,莊嚴肅穆地來到一身素衣的皇帝面前,沉穩地問道:你知罪嗎?

皇帝答:知罪。

主教又問:願意懺悔嗎?

皇帝又答:我懺悔。

得到虔誠的回答後,主教帶領在門外等候許久的皇帝進入教堂,並在祭壇前賜給他一小片麵包。

帝國的臣民們目睹了全部過程,因為此君的懺悔被要求公開進行。這當然讓皇帝陛下尊嚴盡失,卻使基督教會的權威和聲望直上雲霄。

這是公元390年的事,當時中國是東晉,懺悔的羅馬皇帝叫狄奧多西。這位被教會贈予「大帝」稱號的君王堪稱劃時代人物:在他死後,羅馬分裂為東羅馬帝國和西羅馬帝國;在他生前,基督教被定為國教。

兩件事都意義重大。

基督教被定為國教,是在狄奧多西懺悔兩年後,即公元392年。這時,距離相傳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時間是三百六十多年。這在歷史上雖然不過彈指一揮,對於基督教來說卻是天上人間。[5]

沒錯,過去是「寇」,現在是「王」。成王敗寇。跳了龍門的基督教會迅速舉起了大刀。第二年(393),被教會控制的羅馬元老院宣判天神朱庇特有罪,同時立法全面禁止奧林匹克運動會,因為它是當年希臘人獻給眾神之王宙斯的。

此後,帝國境內數量繁多的圖書館被陸續關閉,屬於所謂「異教世界」的藏書不斷流失,或被焚燒。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文明成果被打入冷宮,直到四五百年後才因為阿拉伯人重見天日,儘管他們信奉伊斯蘭教。

因此,西方史學界把公元393年稱為「希臘與羅馬文明正式終結的一年」。

八十多年後,西羅馬帝國也滅亡了。

其實帝國早就該亡。這一點,從遷都拜占庭的君士坦丁發佈《米蘭敕令》那天起,就已命中注定。

表面上看,《米蘭敕令》只是堅持和重申了信仰自由的原則,承認基督教和其他宗教一樣享有合法地位。然而君士坦丁的傾向性卻顯而易見,那就是要建立基督教的獨尊地位。為此,他不惜動用國庫為上帝大興土木,他的新首都也只有基督教堂,沒有羅馬神殿。

這是一神教的首都,不是多神教的首都。

偏袒是明顯的,動機卻相當可疑。因為當時的基督徒只佔總人口的百分之五,君士坦丁有什麼必要把自己從羅馬人的皇帝變成基督徒的皇帝呢?

也許,目的在於改變授權主體。

前面說過,羅馬,無論共和國還是帝國,權力都屬於元老院和羅馬人民,執政官和皇帝只是代理人。政權既然是他人授予的,也就可以被他人奪去。羅馬皇帝走馬燈似的輪番上陣,不少還死於非命,道理就在這裡。

所以,要想一人獨裁又長治久安,就只能將授權主體從人變成神,即由「君權人授」變成「君權神授」。而且,多神教的神還不行,那會弄出眾多的皇帝。猶太教也不行,他們的上帝只屬於猶太人,羅馬卻是多民族的帝國。

基督教,成為唯一選擇。

毫無疑問,基督教會也十分歡迎這樣一個皇帝。他們很清楚,上帝的旨意只有通過羅馬皇帝,才能在人間得到實現,正如皇帝只有通過教會才能獲得神的授權。[6]

皇帝和教會,一拍即合。

只不過,這筆買賣從君士坦丁談到狄奧多西,用了八十年左右才算達成。雙方的願望和交易,則十分類似於中國漢代的獨尊儒術:你許我獨尊,我許你獨裁。

然而結果卻不相同。儒家當真效忠了帝國,帝國卻未必獨尊儒術,而是儒法並用。相反,狄奧多西當真皈依了基督教,基督教卻並不許他獨裁,反倒要他懺悔。

買賣,也並不總是公平的。

原因在於供求關係。要知道,羅馬皇帝並不能直接跟上帝對話。按照當時的教規,神意只能通過主教來傳達。皇帝以為籠絡了主教就能靠攏上帝,哪曉得自己反倒從君主變成了奴僕?這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儒家則不一樣。首先,儒家沒有組織(教會),也就沒有領袖(主教),宗師則是不頂用的。其次,皇帝自己就是天之驕子,哪裡用得著儒家來代為授權?第三,儒家主張君為臣綱,又豈敢讓皇帝隨便下跪?

奉天承運與君權神授,大不一樣。

羅馬分裂為東西兩半,也不足為奇。

分裂是從遷都和分治開始的,後者因為狄奧多西,前者因為君士坦丁。由於沒有留下隻言片語,誰都不能確切知道遷都的真實原因。也許,他是要打造一個新羅馬,這就需要新政體,也需要新宗教,還需要新首都。

羅馬不再適合做首都,這在戴克裡先的眼裡就已經如此了。它因循守舊,腐朽沒落,一潭死水,暮氣沉沉。但在君士坦丁這裡,卻可能還有一個原因:羅馬城是傳統文化的大本營,多神崇拜的勢力太強也太頑固。

多神教夕陽西下,一神教旭日東昇,你選哪個?

傻子也能得出結論。

但,有得就有失,有利就有弊,反過來也一樣。希臘和羅馬的多神崇拜也許不合時宜,卻有可貴的精神。

這個精神就是寬容。

寬容並不奇怪,多神即意味著多元和多樣。你信你的,我信我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也就相安無事。

所以,在多神崇拜的國家比如中國和羅馬,雖然也有戰爭,卻從不因為宗教而戰爭;雖然也有滅佛或迫害基督徒的事件,但都是因為政治,不是因為信仰。

就連猶太教,由於堅信自己才是上帝的選民,也不會把教義強加於人。只有基督教,不但唯我獨尊,還要征服世界,儘管動機也許神聖或者善良。

基督教學會寬容,要到文藝復興以後。

寬容是羅馬文明的精髓,也與共和、法治相匹配。沒有共和與法治,就沒有羅馬;沒有寬容和開放,就沒有羅馬文明。因此,基督教只能改變羅馬,不能拯救羅馬。它不是羅馬的救世主,而是羅馬的掘墓人。

毫無疑問,基督教未必不好,不好的是動用公權力把它定為國教。這就正如儒學未必不對,不對的是定於一尊。不過,中華帝國顯然比後來的羅馬更寬容,道家思想從來不曾被視為異端邪說,佛教幾經起伏也站穩了腳跟。

唯其如此,羅馬帝國亡,中華帝國存。

這個道理,西方人後來總算明白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明確規定,聯邦議會不得立法設立國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儘管當時的美國人多為基督徒。

信仰的自由,比信仰更重要。

如果一定要有信仰,那就信仰「自由」吧!

[5]狄奧多西懺悔的年份,據美國時代生活公司《全球通史》;基督教被定為國教的年份,據《中國大百科全書》宗教卷《宗教大事年表》。

[6]以上論述請參看鹽野七生《羅馬人的故事》。

《易中天中華史:兩漢兩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