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商鞅變法 天子沒了

為新時代加蓋公章的,是周威烈王。

公元前403年,威烈王簽署命令,冊封晉國大夫趙籍、魏斯、韓虔為諸侯。原來的晉君也保留了名位,但僅有絳和曲沃。其他地盤,盡入趙、魏、韓。[6]

春秋時期的頭號霸權大國,就這樣沒了。

三個新的國家,則在分裂中誕生。

沒人知道周威烈王當時怎麼想。也許,在這樣一個禮壞樂崩的末世,天子還能行使封邦建國的權力,是應該竊喜的。但他同時也應該清楚,這一回的封建跟當初之封齊封魯,後來之封鄭封秦完全兩樣。那時,是天子想封誰,就封誰。現在,卻是讓你封,就得封。一樣嗎?

其實,不但趙、魏、韓是嶄新的,整個天下都今非昔比。我們知道,世界上的國家有兩種。一種是一個城市加周邊農村,叫「城市國家」;另一種則是中心城市(國都)加許多城市再加廣闊農村,叫「領土國家」。西周的邦國主要是城市國家,春秋則兩種國家並存。那些霸權國都是領土國家,許多被吞併的小國則是城市國家。[7]

這樣的小國,戰國時還有嗎?

沒有。戰國七雄都是領土國家。當他們成為新時代的主人時,不要說那些小小的城市國家,就連許多中等規模的領土國家,也都被兼併或變相兼併。鄭,不就被韓國滅了嗎?衛,不是變成了附庸小國嗎?

更重要的,是主權。

西周的邦國是沒有獨立主權的,禮樂征伐在理論上都必須自天子出。春秋的邦國則有「半獨立主權」,諸侯可以自由地徵稅、擴軍、宣戰、媾和、結盟,甚至吞併小國,侵略天子,壓迫中央,根本不把王室放在眼裡。同樣,那些強大強悍的氏室,比如魯的三桓和晉的六卿,也公然無視公室的存在,自說自話地徵稅、擴軍、宣戰、媾和、結盟,吞併其他氏族。這哪裡還是家?明明是國。

魯、晉、齊的國君,豈非形同虛設?

這時的天子,也徒有其名。

當然,名分還是重要的。就算夫妻離婚,房產過戶,也得辦手續。所以三家分晉,田陳代齊,還需要周王認可。這位名義上的天下共主,就相當於民政部門和房管部門。只可惜,這與其說是法理如此,不如說是習慣使然。

習慣是可以改變的,而且改變起來也並不那麼麻煩。最簡單的辦法,是把自己變成王。這事楚人在西周時就試運行過,到東周則正式稱王。以後,又有吳和越。當然,他們都是南方蠻夷,並不算數。

進入戰國後,北方諸國也紛紛見賢思齊,相繼稱王。就連奄奄一息的宋也不甘寂寞,秦和齊甚至還曾稱帝(但很快恢復為王)。總之,大約在戰國過了三分之一的時候,所有的公國都變成了王國。[8]

公國變王國,意義重大。

意義不在等級和面子。名號體現的是國家性質。從夏到秦,名號在不斷變更,性質也在不斷變革。大體上說,是夏方國,商伯國,西周侯國,春秋公國,戰國王國,秦漢帝國。方國就是部落國家,伯國則是部落國家聯盟成員國。這時,國家形態還不成熟,無所謂主權。西周建立特殊的國家聯盟,成員國即侯國。但諸侯國系周王所封,所以又叫封國或邦國。侯國是沒有獨立主權的。變成公國,就有了半獨立主權;變成王國,則有完全的獨立主權。

沒錯,獨立王國。

一個由獨立王國組成的天下,是不需要什麼共主的。日薄西山的周,後來也分裂為兩個城市國家,分別叫東周國和西周國。他們的國君也不敢再稱王,而是稱君。這時,不但諸侯們都已成為國王,就連蘇秦也死了。

這樣看,當年威烈王冊封三晉,周安王冊封田和,其實是給自己簽署了死刑判決書。這死刑判決,是給封建制度的,也是給邦國時代的,更是給周天子的。

是的,天子沒了。

但,天子又似乎是不能沒有的。大家都是王,等於沒有王。因此,國王們只能頻繁地發動戰爭,最後打出一個天子來。

這個新的天子,就是秦始皇。

秦始皇建立的,是帝國。

帝國是一定要建立的,也是一定會建立的,卻未必一定由秦來建立。比如楚和齊,便都有資格。所以秦兼天下,楚最不服;而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不過在我們看來,最該後悔的卻不是楚,更不是齊,而是魏。

[6]趙籍是趙襄子侄孫,魏斯是魏桓子之孫,韓虔是韓康子之孫,絳即今山西省侯馬市,曲沃即今山西省聞喜縣。

[7]楚國令尹子西說,楚在西周封建時的國土面積只有方圓五十里,可見那時的楚也是城市國家。見《史記·孔子世家》。

[8]北方諸國的稱王時間已無法確知,司馬遷說最早是秦惠王(請參看《史記·周本紀》)。但秦惠之前,齊威和魏惠,還有韓和燕,似乎已都是王銜,只有趙國稱王最晚。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