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
    李飛坐在茶樓中靠近裡面的座位上,注視著大街和對街的鋪子。茶樓的正對面是一間賣綢緞綿絲的大店。好冷的二月天,刮著風沙,門上厚重的布簾也垂了下來。右側是一間羊肉餐館。夏天時館子前門是完全敞開的,但是天冷的時候就用隔板和小門將它封起來,上半截裝上玻璃窗框,可以看到裡面的動靜。
    狂風從那已被騾車壓成溝槽的人行道上刮起塵土。下雨的時候,污水流不進人行道與柏油路之間的水溝,於是把騾車的壓痕化成一片泥沼,天一放晴,輕風又揚起灰塵,抹得行人一臉的灰。在傳統的束縛下,老騾車仍行駛在人行道上,避免走上中央的柏油大道。或許是當局嚴禁他們行駛柏油路吧!也可能是這些騾車伕走了一輩子的泥漿路,習慣了。這條街有四十尺寬。為什麼市政府只鋪設中間呢?李飛向來愛發問。也許把整個街道鋪設起來太昂貴了。也可能是當局認為這些騾車生來就注定該走泥路。箍著鐵的大木輪會弄松嵌好的石塊,破壞了這條專門行駛汽車和黃包車的道路。這條路像是件進行了一半的工程,把人行道弄上了兩三尺的泥土,這座城也髒髒的。他不喜歡這個樣子,他向來不喜歡半途而廢的東西。
    剛才他的心裡並非特別在意地想這個問題。他是在古西安城長大的,以它為榮,希望看到它改善和現代化。他覺得眼見這座城隨著自己的成長而改變是件有趣的事。他記得在唸書的時候,曾經為了南北大道裝上街燈而興奮不已。中央公園的設立,幾條鋪上柏油的道路,橡膠輪胎的黃包車和汽車都曾經令他興奮過。他看過一些外國人——主要是路德教會的傳教士、醫生和老師,還有不少穿著西褲和襯衫、長腿的歐洲旅客或工程師,他們的臉像是半生不熟的牛肉。他常常在思索那牛肉膚色的起源。
    他看著這座沉靜的古城,唐朝的首都,猶豫、不情願地,但又顯而易見地改變。西安位於內陸,是中國西北的心臟。他稱西安是「中國傳統之錨」。這是他的故鄉,他愛這裡的一切。西安不會溫文地轉變。人們、風氣、政治和衣著的改變都是紊亂的,他就愛這一片紛亂的困惑。
    現在他聽到樂隊在演奏,心中正納悶。今天是星期五,又不是假日。他移向門口想看個清楚。警察樂隊剛過去,後面接著一大排學生,朝「東大街」走去。這條街已經正式改名為「中山路」,以紀念孫中山先生。但是,對當地老百姓來說這條街仍是「東大街」。儘管有一位熱心擁護國民黨的年輕好事者寫信給報社,建議警察該處罰那些把「中山路」說成「東大街」的人們。沒用。連警察都繼續用「東大街」的名字,除了正式的公文以外。
    李飛凝視著街上,那是一幅活動的畫面。塵土飛到學生的臉上,太陽也照耀著他們。高舉的竹竿上橫著白布帆,學生手上拿著的紙旗在風裡飛著,上面寫有壯觀的標語。「支援第十九軍!」「全國上下一致團結!」「支援抗日!」「毋忘九一八!」這是擁護一九三二年第十九軍抗日的示威,結果並沒打成。
    李飛暗自歡喜,尤其是看到警察樂隊。這表示有市政府在後面支持學生的行動,聽說在北平警察毆打學生呢!
    他走出門外。學生們的臉在陽光下微笑。隊伍有些亂,不過並無妨。人們都圍著街道看遊行,興奮地談論著。也有小學生參加。每一隊都由校旗引導。有一隊男童子軍,制服被厚厚的內衣弄得鼓脹起來,大多數的人都被他們的笛子和銅鼓吸引住了。還有一列中學生的隊伍裡,一個男生敲打著煤油桶,把群眾逗笑了。
    有一隊女師範學院的女學生。大部分穿著冬季長服,但是前面有十二個女生頭髮剪得短短的,穿著白領襯衫、黑燈籠褲和布鞋。她們是排球隊的。看到她們白白的小腿,幾個老婦人連忙用手遮臉。
    「羞死人了!這麼大的姑娘也不穿長褲!」其中一個說。
    男人——店員啦,街上遊蕩的小伙子啦——一個個都看得呆了。一切都顯得混亂——就像近代中國——新舊錯綜,雜亂不堪。
    李飛轉身跟在女學生行列的後面。他喜歡這噪聲、樂隊、學生臉上的陽光、童子軍和煤油桶。新的中國正向前邁進,雖然困惑,但是卻懷著希望。他感到和第一次看到汽車飛馳過東大街時同樣的興奮沸騰。
    少女們在格格大笑。幾位稍長的女生穿著高跟鞋,似乎有些吃力地跟在隊伍後面,當她們隨著大家微弱地喊口號時,有點害羞。他也喜歡這點。不過多數的女生都年輕,十七歲到
    二十歲之間。她們的短髮、笑臉、各種羊毛圍巾——深紅色居多——看起來好美。狂風不時由後面吹亂她們的頭髮,打到臉上,風沙滾過街道,吹進了她們的眼睛。有些人用圍巾遮住鼻子,有些人在咳嗽。她們的辮子和卷髮看起來像煞了風中的牧草。
    李飛是國立《新公報》社的西安特派員。他純粹是為了興趣才跟在隊伍的後面,而不是因為記者的身份。他覺得一定會有妙事發生。如果遊行完全平靜地進行,不出事,那才是奇跡呢!
    警察大隊隊長熱忱地派出管弦隊,因為他自己也是擁護抗日的青年。這並非意味著西安的警察局一定贊成這項舉動,事實上西安是一省的省會,省主席是個半文盲的軍閥,他早聽說學生將要示威,於是打電話給警察局長,也就是他的小舅子,要他去驅散遊行的隊伍。
    遊行的隊伍來到了「滿洲城」的東南角。因為清朝總督和他的滿洲侍衛都住在這裡,義和團之亂時,慈禧太后逃出八國聯軍的重圍,曾經到過這裡,所以才取了這個名字。
    李飛看到一條巷口站著約三十人到五十人左右的警察,用長竹竿武裝著。警察樂隊已經走到彎路前五十碼處。一聲哨音,警察從各條巷子衝了出來,一邊喊著「呵!呵!呵!」一邊追趕學生。
    李飛向後退了一些,雙手在胸前交叉,觀看著。好怪。他自忖。竹竿的劈啪聲和「呵!呵!呵」的吼叫,好像是趕鴨子嘛!
    接著發生一場滑稽可笑、故作英雄狀的戰鬥。竹棍打不死人,學生們便英勇地對抗了一番。有些學生抓緊竹棍的尾端不放,展開了一場拔河賽,雙方誰也不肯放手。一根竹竿被彈了起來,在空中翻了二十尺的觔斗。很多棍子被弄斷,更危險,會把人刮傷流血的。雙方肉搏、刺戳、拖拉、拔河、拍打、腳踢了一會兒。灰塵遮住了雙方的視線。大致上學生覺得棒透了,警察就顯得荒唐可憐了。
    混亂開始的時候,女師範的學生已經走到街角。她們不能前進,又不願意回頭。
    現在有幾個警察轉向她們。
    「我們去抓女生!」
    「不要。」
    「當然要去。我們的任務不就是要阻止示威遊行嗎?不是挺好玩的嗎?」
    「我們去趕那批娘子軍!」
    十一二個年輕人衝向那些女生。「呵!呵!呵!」他們拿著長竹棍前進,有的仍完整,有的已經斷裂了。
    少女們尖叫著轉身逃跑。誰都忍不住要看看排球隊豐潤雪白的膝蓋。
    說起來這些警察脫下制服,和其他年輕人沒啥兩樣。也可以說,當他們穿著制服集體行動時,往往會做出單個人穿便衣時不會做的事情。再說,一個優秀警察應該具有追趕任何逃犯的本能。他們之中有很多人從來沒有機會和女大學生說話,更別說為公事追捕她們、抓她們的身體,從她們雪白的手臂上奪下旗幟,和她們腰、臂如此接近了。
    李飛熱血沸騰,這根本連逞英雄都談不上。卑鄙懦弱。他衝向警察,消失在拳打腳踢的混戰中。
    一個年輕警察追著一個排球隊員,抱住她的大腿,一塊兒跌倒地上。
    少女坐起來,發怒地對他吼道:「你不要臉!」
    「奉命行事嘛。」邊說邊笑著站起來,懶洋洋地拍掉制服上的灰塵。
    少女看到警察的帽子落在地上。
    「這可好了!」她起身撿起帽子,掛有校徽的白襯衫肩膀被撕破了。
    「別發火,小姐。我們是奉命維持和平與秩序的。帽子還給我。」年輕的警察說道。
    少女仍然狂怒。「不!」她繃著臉撅著嘴。
    「給我!」
    「過來拿呀!」
    警察走過去。少女揮舞著帽子,用帽子摑他耳光,隨著優美的旋律一左一右,然後轉身就跑。李飛大笑。她跑得很快,可是有一群人橫在她面前。警察跑來從後面抱緊她。根本看不見他是否在和她搶帽子。李飛看準了用力把那個人踢倒,少女掙脫了他的糾纏。
    李飛若無其事地走開,像個沒事兒人似的。警察爬起來,啪的一聲戴上帽子,向周圍張望,神情很激動。
    「是你踢的?」
    「沒有哇,我幹嗎要踢你?」
    少女們一面尖叫、咒罵、呻吟,一面快速地解散。有些女孩子跛行。那位警察也跛著腳。他神情激動,顯示著雄性野獸肉搏中的原始樂趣。
    有位警官旁觀。一聲哨音,渾身髒兮兮的警員都退回巷子裡。
    「這些摩登的女大學生妙透了!」一個人說。
    「什麼時候還會有女學生加入的示威遊行,長官?」另外一人問道。
    警官看看李飛。
    「你在這兒幹嗎?」
    「我是記者。」李飛說著,轉身走開。
    警官追上他:「你不會把這些都寫出來吧?嗯?我們可是奉命制止示威的。」
    「可是你們大可不必對女孩子那麼粗魯呀。何況,她們在跑。」
    「我向你保證,這只是執行任務。」
    警官轉身,招手示意其他人跟上來。
    混亂結束了。真是一大諷刺,警察樂隊又開始演奏了。因為樂隊在街上就是要吹奏音樂,正如警察應該追捕逃犯,這些都是理所當然的。
    女學生不見了。地上散滿了剛剛還神氣地在陽光下飛舞的紙旗。中國年輕一代的神聖進展,竟落得如此沮喪的下場。還有女性風味哩!到處都有髮夾和髮帶。李飛還看到一小撮頭髮,必定是哪個女孩頭上掉下來的。
    他看到一位穿黑棉袍的少女獨坐在樹下的一張長椅上。頭髮散落零亂,正用手揉著膝蓋。
    李飛朝她走過去。
    「需要我幫忙嗎?」
    女孩抬頭看了他一眼。她右邊太陽穴上有一抹滑稽的污泥,但是她的眼睛又大又黑。
    「不用了,謝謝你。」
    「受傷了嗎?」
    「不很嚴重。」
    他看到她耳朵後面有個傷痕,正滲著血。
    「流血呢?那兒。」
    「不知道什麼東西從後面打了我一下,我正在找我的手錶。應該就在這附近。」
    「只要沒被踩碎,應該是不難找。」李飛巡視零亂的現場,踱來踱去,有秩序地把紙片踢開。
    「金的嗎?」他轉向少女。她已經捲起長袍在檢查膝蓋上的淤傷。她立刻蓋住膝蓋。
    「是的,金殼的。一定是掉在這裡。絕不會掉在路上。」
    樹葉將片片飛舞的碎影投射在光亮的地上。少女站了起來,想要走動。顯而易見,膝蓋上的淤傷一定很痛。
    這地方不大,發亮的東西應該是不難找到。一陣風吹過,把大部分的紙片刮起來旋轉。李飛把剩下的碎片堆積起來,仍未看到手錶。他慢慢地走向少女。她彎著身,一隻手捂著膝蓋。他看到搖曳的樹影中有個東西在發亮。
    「在那邊!」手錶有一部分被埋在土裡。他拿起來,把它靠在耳邊。停了。
    「真謝謝你!」當他把表遞給她,她感激地道謝,跛著走向長椅。她有一張小圓臉,勻稱的下巴,苗條而優雅的身材。
    「你的傷口還在流血。」
    「沒關係。」她咬著唇,拂著髮絲,想把它弄整齊。
    「你的太陽穴上有一塊污跡。」
    他把自己的手帕拿給她擦污斑。她沒能把污斑全部擦掉。
    「我幫你擦吧。」他輕輕地用手帕擦她的太陽穴。
    「我看起來一定很恐怖。」
    「不。你看起來很勇敢。」
    她對他笑笑:「刮點傷算不上勇敢。」
    他想開個玩笑:「你是為國家流血呀!來,傷口一定要洗乾淨,包紮好。隔三條街那兒有一家醫院,我帶你去。」
    她眼中現出猶豫的神色,勉強地站了起來。他招來一輛黃包車,扶她坐上去。
    「我陪你去,你不能單獨去。」
    「那麼再叫一輛車。」
    「不!我寧可走路去。不遠嘛!」
    李飛告訴車伕拉慢一點,他要用跑陪著她。
    「我還沒好好地謝你呢,你也還沒告訴我貴姓。」
    「李。」他說。
    她又看看他,不過沒繼續問下去。
    「你呢?」
    「我姓杜。」
    「我如果知道你的名字,到了醫院比較方便。」
    「柔安。溫柔的柔,安詳的安。」她臉紅了一下。
    她臉色蒼白。耳朵後面的傷口痛得很。激動、流血、蓬亂的儀表,使她覺得很不舒服。現在她感到有點冷。她咬緊牙,在風裡前進,然而有這次經驗也蠻有意思的。李飛走在她身邊。被人家看成淑女真好。
    她試著找個話題。
    「你在這兒出生的?」
    「是的,我在這兒長大的。住在北城。」他的聲音堅定、自信,有點粗率,他的態度瀟灑自在。
    「我聽得出你的口音。」李飛自從上海回來之後,又開始講本地的方言。「住」的發音像「十」。
    「我也聽得出你的口音。」
    「你做什麼工作?」
    「我是記者。」
    採訪、特派員、編輯都算記者,連名編輯也自稱記者。
    「原來你是作家呀!」
    他們來到市立醫院的門口。有些受傷的女生臉上、手上纏著繃帶走出來,柔安向一位同校同學打招呼。她覺得下車要比上車還困難,伸出一隻手要人攙扶。李飛把手伸給她,她慢慢地滑下來。他扶她上台階。
    他們走進候診室。還有一大堆男女學生等著療傷。進到屋子裡,避開了冷風和塵土,柔安覺得舒服些了。
    「恐怕要等很久才輪到我們喲!」說著要她把頭靠著椅子後的牆壁。他到掛號台去替她掛號。
    「她住哪裡?」護士長問道。他想了想寫下「女師範」。護士長很多事,愛挑剔。她已經被這突而湧至的大批病人弄得很光火了。
    「她的身份證明,拜託。」
    「她的傷口就是她的證明。」他不耐煩地說。
    護士長抬頭看他:「我沒時間跟你瞎扯。她父親的名字、年齡和地址呢?」
    李飛沒想到掛急診還跟病者的父親有關。他勉強按捺住怒氣,拿著掛號單走回長椅邊。
    柔安把頭靠著牆,這是第一次仔細打量這個年輕人。他中等身高,英挺的姿態。輪廓清晰突出,感性的嘴唇,眼睛閃著一股特殊的光輝。迅捷的動作,舉步果決靈敏,還帶著一股毫不在乎的味道。一撮任性的頭髮落在額頭上。
    四目相交,她垂下眼瞼。認識這麼一位青年真好。她仍然用他那條沾滿血跡的手帕按在頭上。
    「你看,他們想知道你父親的名字和你家地址。我可以幫你填寫。你住哪裡?」
    「東城,大夫邸。」李飛的眼睛閃著驚疑。住在西安的人都知道「大夫邸」,是杜恆大夫所建的古老宅寓。「大夫邸」就是「大官的官邸」,「大夫」是她爺爺的官銜哩!李飛一面快速地想著,一面寫下地址。他真希望自己救的不是前任市長杜范林的女兒。他離開西安直到一年前才回來,他並不知道杜范林有個女兒。
    「你父親的大名是?」他的聲音有點顫抖。
    「杜忠……忠心的忠,」她很快地加上一句,看著他的表情。
    李飛聽說過杜忠是個大學者,杜范林的哥哥。杜忠在民國初年寫過些激烈、銳利的文章,以表達他對「君主立憲」的信心,李飛曾經熟讀過這些作品。杜忠是保皇黨。自從他參加豬尾將軍張大帥擁立幼皇復辟的事失敗以後,他就沒再發表論說,完全脫離了政治圈。雖然有過那一段不幸的際遇,大家卻仍尊敬他的誠信忠心,當一個王朝極不受歡迎的時候還如此狂熱地擁護它,又是一位大學者。帝制時代,他做過「翰林」,是皇家學術院的大學士,他和梁啟超交情很好,但是當梁啟超轉向擁護共和時,他還固執地效忠那個大勢已去的王朝。他是最後才剪掉辮子的人之一。
    柔安察覺到李飛在寫下她父親名字時迅速地向她看了一眼。
    他拿著卡片去掛號然後走回來。
    「你看起來很蒼白,真希望能弄到一杯水給你喝。」
    她輕鬆地笑了笑。「醫院的候診室是沒有茶水供應的。」她臉又紅了。
    李飛四處走動,聽說有個男生肚皮給戳穿了,要花很多時間,護士都忙得很。
    他滿面怒容地回到她身邊。
    「個個都是笨蛋。」他說。
    「不是笨,他們必須先醫治病重的人。」
    「我不是說護士,我是指警察。一些警察領頭遊行,而另一些卻來破壞。這就是西安,什麼怪事都有。他們應該砸爛自己的樂隊!」他突然高談闊論。
    她大笑,這一笑引發了傷口的疼痛。她猛然吸了一口氣。
    「對不起。」
    「沒關係,說下去,我喜歡聽。」
    「還有,如果警察知道大夫邸市長的侄女兒也受了傷,局長一定會親自向你叔叔道歉呢。市長是你叔叔,對不對?」
    她的臉突然緊張了起來。「是的。這也正是我所不希望的。不能讓我叔叔知道這件事。」
    他向後仰首大笑。
    「你不瞭解他。」她說。
    「這個我知道,不過我想警察也沒工夫去清查傷者的名單……他們真不該讓你等這麼久。」
    他又走到醫療室,敲著玻璃門。有個護士走出來。
    「這兒有個女孩。她已經等了半個鐘頭,血還沒有止住。你能不能替她想想法子。」
    護士抬頭看看他含著笑說:「帶她過來吧。」
    李飛愉快地回來告訴她。他只能待在玻璃門外。當她進去時,回過頭來對他笑了笑。
    過了幾分鐘之後,她走出來。臉擦洗過,頭髮也梳理好了。耳朵後面貼著一塊乾淨的紗布。他看著她那深邃抑鬱的眸子。
    她伸出手向他道謝。她黑長的睫毛、圓小的臉龐,誘發哀愁的眼神,都令他覺得不該就此分手。
    「我還不知道你名字呢。你幫了我這麼大的忙,我應該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她說。
    「單名一個飛。李飛。」
    「飛翔的飛?」
    「是的。」
    「奇怪!我一直不曉得,你就是那位名記者!」她默默地看了看他。
    「別損我了。現在你真的該好好休息。一定餓了吧?」
    他看了看手錶。「早就過十二點了。經過這麼一場混亂,他們該不會等你回去吧?」她虛弱地回答:「不會。」
    「午飯時間過了,而且這裡離你家還有一大段路。我有這份榮幸請你吃飯嗎?」
    她欣然接受了,就像面臨一次奇遇。
    他們來到一家館子,他叫了壺熱茶、飯、鮮鯉魚湯和蔥爆羊肉。
    柔安覺得自己復原了。她欣賞他的文筆,卻做夢也沒想到會遇見他本人。她發現自己正坐在一個內心思想都為她所熟悉的男人身邊。
    她說:「我想起來了,你有一篇討論有關磕頭的文章。」
    「你喜歡嗎?」
    「我一面讀,一面大笑呢!」
    他記得自己曾大談磕頭對身體柔軟度的價值。他把磕頭看做是一種體操。下跪、手臂外彎而後合掌,加上一再地伏倒,使得全身的肌肉都運動了。這和游泳差不多,不過比游泳更妙。有人憑磕頭可以找到一份差事,游泳可起不了這麼大的作用。他奉勸凡是有志於從政的人都要練習磕頭,尤其是可靠的官員更該每天勤練。他還附帶地建議女士們把它當做是減肥韻律操。他引用了先聖孔子祖先的名言:「聽到皇上下令,第一聲則低頭,第二聲則俯胸,第三聲則彎腰。接著貼牆而走,別人也不敢對我無禮。」
    「做官的人都該讀讀這篇文章。」他說。那是一篇輕鬆、詼諧,具有諷刺意味的文章。
    「你怎會替報紙寫東西呢?」她的眼睛黑亮,聲音充滿熱誠。
    「不知道,人往往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做那件事……特別是一些對生命具有重大意義的事。其實我是在偶然的機會下進去了。我畢業的時候,剛好有家報館缺人,我就接受了這份工作。」
    「難道你當初志不在寫作?」
    「也許我曾經想過吧。我真的不知道。接受這份工作只是因為我必須養活自己。」
    「現在你喜歡上了這份工作?」
    她天真地追問道。
    「喜歡。它使我有機會到處旅行,我愛旅行。特別是現在我發現有一位這麼漂亮的女孩愛讀它,我更喜歡寫了。」
    她想謝謝他的恭維,但是沒說出來。她喜歡他用簡單、自然的態度來談論自己的作品。她又好奇又興奮,但是不能不克制下來。
    「別談我了。你父親人呢?」
    「他住在三岔驛。」
    「那是在哪裡?」
    「甘肅的南部。我們在那邊有一塊地。」
    他的眼睛表露出對她的心意。李飛不是保皇黨——而且恰好相反。然而身為一個作家,他不由自主地被這個知名度極高、又能使讀者感受性強烈的學者的女兒所吸引著。
    李飛招夥計來結賬。她說由她來付錢,但是他堅持要請客,同時準備離開。
    「幫個忙好嗎?如果你要報道今天早上的事情,別提到我的名字。」她的聲音微顫著。
    「為什麼?」
    「因為我叔叔會生氣的。他一向是和市政府站在同一條線上。如果他發現他的侄女兒參加示威對抗警察而見了報,他會不高興的。」
    「難道你回到家,他還會不知道嗎?」
    「我告訴他全體學生都去了,他就不會怪我。只要我的名字不見報,就沒關係。」
    李飛聽說過這個肥胖、乖僻的前任市長杜范林,他是西安社會的支柱,也是輿論、法治的熱心擁護者。「我瞭解。」李飛體諒地看著她說,「你很好。」他帶著傾心的眼神加上一句。
    他為她叫了一輛黃包車。她轉過身來投給他一個刻骨銘心的微笑。她的眼睛好黑好黑。

《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