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個人主義

    今日世界上的人類有些是生活在民主主義的國家裡,多少受社會變動的影響,有些是生活在共產主義的國家裡,逐漸回向民主的理想,有些是生活在朝不保夕發岌自危的獨裁製度裡,但不管他在何種情形之下,個人的生活依舊是一個整體,雖受著時代潮流的影響,總還保持其個性。
    古學以個人為開端,亦以個人為依歸。個人便是人生的最後事實,他自己本身即是目的,而決不是人類心智創造物的工具。世界最偉大的不列顛帝國,她存在的目的,便是使一個住在塞賽克斯(Sussex)的人民可以過著幸福合理的生活;但是謬誤的哲學理論,卻會說那個人是為了大不列顛帝國而生活的。社會哲學的最高目標,也無非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過著幸福的生活。
    如果有一種社會哲學,不把個人的生活幸福,認為文明的最後目標,那麼這種哲學理論是一個病態的,不平衡的心智的產物。
    要批判一種文化的價值,我以為應該以這種文化,能產生何等的男女為標準。霍德曼(WaltWhiteman)這位最有智慧,最有遠見的美國人,在他的民主主義憧憬(「Democraticvistas」)一文裡就是基於這種意義去釋明個人原則之為一切文化的最終目的:我們應該想一想,文明本身所根據的是什麼——文明跟它的宗教、藝術、學校等,除要達到一個豐富美麗而多變異的個人主義外,還有什麼目的呢?
    一切事物都是向著這個目標而進展;民主主義本身就是因為要實現這個目的,才仿著大自然的規模,把廣漠無垠的人類荒田開懇起來,播了種子,給大家以均等的機會,所以它的地位仍在他種主義之前,一國的文學、詩歌、美學等之所以被重視,乃是由於它們能把個性的材料和暗示供給該國的男女,並以種種有效的方法去增強他們的力量。
    霍德曼講到個性是人生的最後事實時,他說:當一個人神志在最清明的時候,他有一種意識,一種獨立的思想,解脫一切而高昇起來,像星辰那麼地沉靜永恆不滅。這就是和同思想——不管你是那一種人,自己的思想終是屬於自己的,我為我,你為你,各不相混。這確是奇跡中的奇跡,是人世間最模糊的思想,但也是最明確的基本事業是進向一切事實大門。在那種虔誠的一瞬間,在意義深長的宇宙奇跡中,信條和慣例在這個簡單觀念之下顯覺不足輕重了。在真正的幻象之光的照射下,它是唯一有內容,有價值的東西。像寓言中的黑影矮人,一旦被解放了一樣,能擴展到整個大地天上。
    對於這位美國哲學家,推崇個人的言論,我本想多介紹幾段出來:可是為節省篇幅起見我就用下面幾句話作一個結束:我們可用一個簡單的觀念,來作最後的結論:(不然整個事物的體系,將成為無目標的,欺人的,)最後的和最好的方法,是依賴人類本身,及其自己天生的,常態的,充分發展的質素,而絕對不摻雜迷信的成分。
    在種種變遷,在不斷的嘲筆,抗辯,和表面的失敗中,民主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冒著任何危險,去證明一個學說或原理,就是:在那最健全崇高的自由下訓練出來的人,他本身就是他自己的一種法律。
    我們所應關心的是我們對於環境的反應而不是環境的本身。法、德、英、美,都生活在一樣的機械文明中,不過她們生活的型式和趣味都各自不同:用著各不相同的方法去解決政治上的問題。當我們知道人生有許多變化的可能時,當我們看見二個汽車伕同坐在一輛貨車上,聽了同樣的笑話而有著不同的反應時,我們即不應假定人類都須很服貼地受著機械式的統制。一個父親對於他的二個兒子可以給予同樣的教育,同樣的生活基礎,可是到後來,他們會漸漸依照各自內在的個性去創造自己前程。縱使兩個人都做銀行的行長,有著完全相等的資本,然而在各項重要的事務,和一切造成快樂的幸福的事物中,他們完全是兩樣的,他們的處世態度,腔調,和性情無不兩樣:他們和屬下職員間的關係也有相異之處,職員們或許怕他們,也許愛他們。
    他們也許是好吹毛求疵的也許是和藹而寬大的,他們儲蓄和用錢的方法也不同;他們的私人生活,他們的癖好,朋友,俱樂部,書籍和妻子也都是兩樣的。在同樣環境下生活的人,居然有那麼大的差異,所以當我們看見報紙上的許多訃告時,我們也不禁有些奇怪,以為生於同代,死在一天的人,兩者的生活竟是那麼不同,有的安居樂業,專心一志地努力著,在工作中獲到樂趣,有的沒有固定的職業,到處浮沉著,有的成了發明家,有的從事探險,也有些人喜說笑話,有的卻終日沉默寡歡,有的正在飛黃騰達名利雙收之時,而結果卻無聲無息地在角落裡死掉了,有的做著賣冰賣煤的買賣,在他們的地下室裡被刺死,身後遺下了黃金二萬元。是的,雖然在工業時代,人生依然是奇妙的,只要人類還是人類,變化總還是人生的滋味。
    不管是政治的或社會的革命,宿命論,在人事上是沒有這回事的。人性的因素,使那些新原理和新制度創造者的計算完全失敗。也擊退了法律,制度,和社會改革政策的創造者,不管所創造的是奧尼達團體制度(Oneida——奧尼達人系指居住紐約奧尼湖附近之美國印第安人——編者,)或美國勞工聯盟,或法官林賽所定的伴侶婚姻制度。新娘和新郎的性格,比了婚姻和離婚的慣例理為重要。那些執行法律,或維護的人們法律本身更其重要。
    講到個人之所以重要,不單是因為個人生活是一切的最終目標,並且也因為我們的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國際關係的進步,都是由許多個人(個人造成國家)的集體行動和集體脾性而產生,所以也完全以個人的脾氣的性格為基矗國家的政治和國家每一時期的進化,其決定的因素,完全是由於人民的脾性,因為在工業發展的原則之外,一個民族做事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是比較重要的因素。盧騷不會預料到法國革命的演變和拿破侖的突然出現,正如馬克思不會預料到他的社會主義原理的實際發展和斯太林的出現一樣。
    法國革命的演變和演變決不是由一般所說「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所決定,而是由於人類天性上的某些特質和法國人脾性上的某些特殊質素所決定,馬克思雖有根嚴正的辯證法,可是他對於社會主義革命所將取的途徑之猜測,卻是完全失敗的。從邏輯上講起來,照他的逆料,這種無產階級革命,應發生於工業文明最發達的地方,和無產工人階級抬頭的地方,——先在英國繼在美國,此外德國或許也有發生的可能。但是事實卻不然,共產主義卻是在俄國這麼一個農業國,一個無產階級沒有多大力量的國家裡,最先找到了實驗的場所。這是因為馬克思忘記顧到英國和美國的人的因素,忘記顧到英國人或美國人應付事件和解決問題的方法。所以我們可以說,經濟學上的一切重大的錯誤,全是由於不曾考慮到那個國家中那種不可測度的因素。英人不信任假說的口號,英國人做事有條不紊慢慢做的習慣。盎格羅撤克遜民族有著個人自由,自尊,明達,秩序的愛好;這些對於英美各種事態的發展,比之德國辯證學者的全部邏輯更有決定的力量。
    所以一個國家內的政事進展以及社會和政治的發展趨勢,都是以各種個人的內在觀念為根據。這種民族的脾性,這種所稱為「人民的天才」的抽像的東西,終究是許多個組成國家的個人的集合表現,也就是當一個國家在應付某項問題或危機時動作中所表現的性格,一部分人有著一種謬誤的觀念以為這種「天才」的本質是像中世紀神學中的「靈魂」那樣的一個神話的寶物,而不僅是一個比喻。實則國家的天才,不過是它的行為的一種性質和做事的方法罷了。對於這種天才,我們又有錯誤的觀念,以為它也和國家的「命運」般同樣是一個獨立存在的抽像本質,這是不對的,這種天才是只能在動作中看得出來,只不過是一種選擇的問題,即取捨和傾向,在危急時的特殊的局勢下,決定著國家的最後行動途徑。舊式歷史學家往往跟赫智爾(Hegel)一樣,認為一個國家的歷史,僅是觀念在機械的必然下的一種發展,然而較微妙的而現實的歷史觀念,卻以為這大概是機緣的問題。每當一個危急的時期,國家即作一次選擇,在選擇的時候我們看見相反的勢力和互相衝突的慾望在戰鬥著,情感的多寡,即決定天秤的傾側。國家在危機中所表現的所謂天才,即是那個國家對於一件事情所作的取捨決定。每個國家總依著自己的意思,去取擇他們所喜歡的,而排斥所不能容忍的東西。這種選擇是根據於思想的潮流,一些道德觀念,和社會的成見。
    最近在英國憲政的危機中,(結果迫使一個皇帝的遜位)我們清楚地看到,這種所謂民族的性格在發生作用,有時在所贊成和所反對的事物中表現出來,有時在變動的情感的狂潮中表現出來,有時在自以為是正當的動機的衝突中表現出來。這類動機,即是對一位孚眾望的的君王的私人愛載,英格蘭教會,對一個離婚者的偏見,英人對於國王的傳統觀念,國王的私事,是否真是私事,是否可以以私事目之,國王是否應該做超越傀儡式的人物,他是否應該同情工黨,在這些衝突的情感中,只要任何一種情感,稍微多一些,便可產出不同的結果。
    在現代歷史中,情形永遠是如此的,不管奇諾維克(Zenoviev)加米尼夫(Kan1enev)和比亞達哥夫(piatakOff)會不會被殺,拉達克(RadeK)會不會被監禁,不管「反革命」的陰謀和反史太林的叛亂其範圍是否會如所宣傳的那麼廣大,不管德國天主教會和基督教會在納粹政權的高壓下能不能保持它們的完整,(這須看德國人民有著多少人類的彈力,)不管英國會不會真正地變成工黨的國家,不管美國的共產黨,社會大眾對它的好感或增或減:這些問題都須取決於各該有關國家內的個人思想,個人情感和個人性格。
    在一切人類歷史的活動中,我只看見人類自身任性的不可捉摸的難於測度的選擇所決定的波動和變遷。
    根據了這種意義、儒家把世界和平問題和我們私人生活的培養聯繫起來,宋朝以後的儒家學者就認為每一個人都應該懂得這一個道理,所以在兒童初入學的時候,所讀的第一課就包古從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為本。其本亂而未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未之有也。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勵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