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他是在學她的樣子教育兒子,勞逸結合,寓教於樂。莫北和兒子玩遊戲的時候,教兒子敏銳的思維和迅速的跟進動作。

莫向晚因前一天包了餛飩,這一天仍是以此做正餐,但她還想給他們父子加一些餐。她問莫北:「你想吃什麼?」

第68章

莫北樂於答允,他答:「我不拘口味的,你吃什麼我吃什麼。」

這個回答等同她的隨便,但他隨和,看來是真的想要隨便。但莫非從遊戲裡回神,幫著莫北說:「媽媽,爸爸喜歡吃辣的。」

這是莫向晚不太曉得的,她就自己做了主張,問:「要麼我買條鯰魚做水煮魚?」

莫北本來想建議一家人出去吃,但聽到她提議了,忽而很想嘗試她的手藝。他說:「我送你去銅川路?」

莫向晚沒有拒絕,莫非更是自覺地講:「媽媽,那麼我就去大媽媽家裡找晴晴姐姐背英文好來。」

莫北彈他一記額,兒子越來越聰明,他挺自豪。

莫向晚便把莫非送到崔媽媽家裡,崔媽媽小聲問:「你真的和403小莫談了?」

莫向晚本能就要否認,偏莫北已經走出來鎖好了門,還叫她一聲:「莫非媽媽,你好了沒有?」

這叫此地無銀三百兩,她轉頭瞪他一眼。

崔媽媽不知內情,卻得意自己一猜就中,喜滋滋講:「這就叫千里姻緣一線牽。」

莫向晚說:「崔阿姨,你誤會了。」

莫北存心要讓他人誤會,她一說完,就被他牽住了手,他還同崔媽媽打招呼:「非非又要麻煩你了。」

崔媽媽眉開眼笑:「不麻煩的。」

莫向晚跺跺腳,深悔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

上了莫北的車以後,她賭氣不跟他說話。

莫北開開心心問她:「莫非媽媽,你喜歡玫瑰花還是百合花?」

他這一副樣子,又在得寸進尺。

可她還記得許淮敏講的話,他是個有故事的人,故事讓她不愉快,她甚至是故事裡的受害者。

莫向晚就含著微微冷笑說:「我只喜歡狗尾巴花。」

莫北從後視鏡裡看到她又微微凝住的面。

這幾天他想來想去想不通她怎麼就突然態度又冷了,接連多日提早出門,雖然還是放著莫非由他接送。

有一首歌叫做女人的心思很難猜,莫北一樣沒有猜明白。

但他不想去猜明白,他們之間這段距離,不應該反覆去猜,只需要靠近。他只想對她好。

關止前幾天按捺不住好奇,親自來了一趟他的403,正好看到莫非在做作業。

關止簡直驚奇了,講:「明明是個微縮版的小莫北嘛!你根本不用去驗DNA。」

莫北說:「血緣是個神奇的東西。」

的確,莫非融合了他和她的外貌脾性,這個憑空出來的小人,就這樣拉牢了他和她。

莫非叫關止「叔叔」,還說:「我不要像爸爸媽媽一樣戴眼鏡,我以後要當飛行員。」

關止笑他:「你這個當爹的被嫌棄了。」

莫北說:「嫌棄也是應該的。」

他把莫非送回了對門,關止暗中覷了一眼莫向晚。他說:「比田西漂亮。」

莫北承認:「她是挺美的。」

「你是為美色迷惑?」

莫北笑而不答。

在父母都首肯之後,更讓他會產生一種奇異的心思,是一種男人的躁動,此類躁動煩亂他的心頭,讓他更想接近她。

他把這種感覺描述給關止,關止說了很欠揍的話:「你是太久不開葷。」

莫北真的要揍他。

關止又說:「男人的慾望我理解。你不愛這個女人,慾望不是負擔,找個異性開個房解決一下就OK了。一旦你愛了這個女人,慾望就是負擔。你是不是特別想她又特別怕她?」

莫北讚他:「你在華師大學了多久心理學?」

關止謙虛:「一年,才一年,我這種天才頂多翻翻書,那什麼,叫《社會心理學》。告訴你,這書特棒,改天給你買一本。」他扯一陣閒話,才回歸正題,對莫北正經講,「我說莫北,你又不是第一次談戀愛,至於這麼緊張嗎?」

莫北仰躺在床上,他對他的朋友誠實說道:「她給我的感覺和田西不一樣。」

關止理解:「你媽找了不少她的資料,這麼多年一個人帶著孩子潔身自好,這種強悍就不是菟絲花一樣的田西好比的。」

「嗯,我爸媽也被她感慨,連接近孫子都不敢做的太明顯。」

「這就是母性的力量,讓你爸媽都不看她的門第了。」

莫北嗤笑:「你以為門第是什麼?」

「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門第就是他媽的金科玉律,朱門對朱門,竹門對竹門,萬年不變。你爸媽是看破紅塵的人,多少人能這麼看得開?」

莫北點頭:「這是我的幸運。」

他想,他是夠幸運的,還能遇見這麼個人,然後有了機會重新開始愛。

所以,莫北對莫向晚的任何眼色都不放在心上,他照樣嬉皮笑臉:「狗尾巴花現在開不了。」

莫向晚咕嘴不講話。這樣子又是像莫非的,帶著小惱怒的可愛。他會想親上去。

可惜不敢。

兩個人到了水產市場,同水產販子講好了價錢,買了鯰魚。因為莫非愛吃蝦蟹,少吃豬牛羊肉,莫向晚便又買了些基圍蝦和梭子蟹。

錢全部由莫向晚付,莫北知道他一談付錢,她必定不樂意。何苦討她的嫌?他只幫她拎東西。

莫非的這個口味習慣莫北早就知道,怕是遺傳了他奶奶的。他知道自己母親去少年宮看莫非時帶去的零食不是薯片就是蝦條魷魚絲。

一家人口味一致是一件好事。

回程中兩人只稍許談了談做菜的心得,兩個人都是會廚藝的人,在這方面很能交流得起來。

莫北說起他在國外唸書時貪嘴,從唐人街的水產市場買魚,結果買到水產販子意外進來的鰣魚。他食指大動到了家刮了魚鱗去了內臟就倒料酒蒸了。吃了感覺卻不好,不明白這種魚怎麼就被張愛玲當成了人生第三恨來遺憾。回國後問了朋友才知道鰣魚不用去鱗,而且要用花彫豬油蒸出來的。

莫向晚聽了覺著好笑,問:「鰣魚要用大鍋蒸,你太無畏了,怎麼就能在學生宿舍的小作坊裡蒸了鰣魚?」

莫北講:「手起刀落,切成了三段。」

「實在暴殄天物。」

「可不是,苦命留學生買一條鰣魚容易嘛!就被我糟蹋了,從此以後再不會做這麼煞風景的事。」

他想,當真不可再做暴殄天物煞風景的事了。

莫向晚說:「你挺好吃的。」

他說:「非非也愛吃,而且不挑食。」

他和她都知道,莫非是挑食的,有魚蝦的時候,絕少碰肉食。但莫向晚一貫嚴格控制開火仗的費用,莫非也不將挑食的習慣表現得這麼明顯了。

莫向晚聽後不答,管自生出些微的悵然。

莫北又想握她的手,只是她的手緊緊交握成拳,又是一個保護狀態。

這樣的她,他又靠不近了。

她如此不願來琢磨他的心,他會有挫敗感。

他們回到新村裡頭,卻發生了意外狀況,樓道外的消防栓不知怎地爆裂了,把主通道淹成了汪洋。

莫北的車根本開不進去,汪洋另一頭車棚的麻哥正在汪洋裡擺石塊,他看見莫北,就叫:「把車停隔壁小區的停車場吧!今天這裡是不能停了。」

於是只好再驅車倒出來,在隔壁的停車場停好,再度走到這裡來,汪洋裡的石塊全部擺好了。但這是突發情況,石塊也是臨時從小區裝修房子的人家裡弄來了,大大小小,並不規整。

麻哥在那邊抱歉地說:「你們小心點啊!莫先生,你扶一下非非媽媽吧!」

莫向晚看一看自己腳上的鞋子,今天好死不死穿的是尖頭高跟鞋,踩石塊要等同踩高蹺了。

但莫北一手拎好了食物,已經一腳踏了過去,朝她伸出手,說:「來,交給我吧!」

莫向晚先是遲疑,但他目光堅定,伸出的手不遲疑,這般執著。

若是要回家,只有這樣一條路,莫非還在那邊等著她。她必須要走,什麼都需面對。

莫向晚只得把手伸出來,交到他的手上。

第69章

這樣一路到了家裡,莫北才放開她的手,去崔媽媽家把莫非接了回來。

吃好晚飯,莫北照例去洗碗了。莫向晚走到陽台上收衣服,夜風拂過,她舉頭望明月,是一輪圓滿。她抱著衣服憑欄遙望,幾乎要懷念。

小時候逢到中秋月圓,父母會擺出水果貢品拜月,她坐在陽台上吃著石榴,日子就像石榴子一樣清甜飽滿。父母離異以後,她很久不看圓月,因自己的大家小家,總非圓滿。

有人站在她的身後,細微的呼吸,說明他的小心翼翼。他把手支撐在欄杆上,給她圍了一個空間。

莫向晚要轉身,但發現轉身不妙,也許正對他的臉。

她又小小氣急:「你又幹什麼?」

莫北就這樣不緊不松地圍牢她,不讓她走,也不慇勤靠近。他說:「月亮為什麼這麼圓?」

這叫做廢話廢說,莫向晚要用手推開他的手,他的手穩固如磐石,紋絲不動。讓她想起多年之前的聖誕夜,他抱著她,她絲毫推不開,後來半推半就,終於沉沒。

她又冷下了臉:「莫先生!」

莫北糾正:「叫莫北。」

她不響,他就這樣說道,「向晚,你不接受我也沒關係,我就這樣住在你們母子身邊,反正將來非非結婚,兒媳婦的一杯茶還是會送到我手邊。」

莫向晚回頭又要斥他,他快口快語說:「你別罵我有毛病,這是我唯一能為非非做的事,我還想做更多,可惜你這個當媽的不同意。」

她聽了,想了,躊躇了,才再說:「你這是浪費時間。」

他也聽了,但並不想,迅速反饋她:「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莫向晚嘟囔:「是你水煮魚吃太多。」

莫北笑:「我承認你的廚藝比我好,對了,要不要開一家水煮魚餐館?我管保你這手藝超過當紅炸子雞辛香匯。」

「辛香匯是惡意炒作,賣得便宜,一點身價資本也無,哪裡比的了渝信技高一籌?」

莫北喜歡同她談這樣的話題,剛才她做的水煮魚,清蒸梭子蟹,椒鹽基圍蝦簡直乃人間美味,他和兒子兩人大啖一番,嘖嘖驚歎。

他從莫非處得知莫向晚平素少做大菜,一般就簡單小菜對付一日三餐,凡用足油鹽醬醋和食材了,那必定是過年過節。

莫北知道自己又要骨頭輕了,她做了這樣一桌子菜給他們父子吃,可否當這個美好禮拜天是過節?

而莫向晚則是在後悔,今日一時不慎,本意是要顯顯本事的。

莫非老說「爸爸做的東西好吃」,他跟著莫北過的那幾天,莫北給他專門做一些三明治、水果色拉什麼的,都是兒童中意的口味。不好怪莫非把他的手藝誇成「比賓館的大廚師都要做的好」。

她才是跟大廚師學過手藝的人,莫非一歲那些歲月,她找不到合適的活幹,也不想再在管弦的酒吧內繼續仰人恩惠,便經過招聘進了一家社會餐館當服務員,從最低的傳菜員開始做,平時能看一看廚師們掌勺的經過。餐館的廚師長看她好學,得空時候指點了幾手,她學的老快,心想以後是可服務兒子的。

但後來用的機會並不多,因為忙因為要節省度日。

今日這樣動了手,也許因為心頭鬆懈,也許——因為後頭的這個人。

莫北悄悄讓自己的手更靠近她一點,她的一隻手此刻也握住了欄杆。

莫向晚是個美麗的女人,但她的手並不美麗。

他印象裡最初的她,一雙手皮光肉滑,在他的皮膚上滑過,吸引他的血液隨著她的手上下流動。

後來在車裡,他大膽握住她的手,才感覺到這些年來,她是真的變化好多。掌心已有薄繭,皮膚也不夠光華,只有纖纖十指,還是原樣。

這是一雙拚搏之後的手,硬朗朗骨骼分明。

他忍不住就像握住,這一次,他照樣握牢。

莫向晚一驚,就要抽手,但他仍是不讓她抽離。

他說:「莫非媽媽,你覺得我的建議怎麼樣?如果我們做不了一家人,我們就當一輩子的鄰居好了。」

他說這樣的話,讓她的心潮起伏不定。

《怪你過分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