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己」同樣是美德

我還在公司任職上班的時候,每當我與其他人談起工作之餘自己在做的那些事情時,對方總會問這麼一句話:「你老闆知道嗎?」言下之意大家都懂,老闆一般都不願意自己的員工做一些與公司利益無關,但對自己發展有利的事情,即便是在工作之餘。然而,老闆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心態呢?原因很簡單,他害怕這些工作之餘的個人發展會給你帶來新的機會,導致你最終離開公司。

這其實是公司與員工之間典型的利益衝突:公司希望員工能夠一直為公司服務,不希望他們在公司之外尋求個人發展機會,而有時候員工所期待的成長與進步並沒有辦法從公司得到,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就會渴望在工作之餘去尋求個人發展的機會。然而,很多人會因為這種渴望產生負罪感,因為依據所謂的職業道德,我們應該把公司的利益擺在個人利益之上,否則就會被扣上「利己主義」的帽子。

利己主義在大部分文化中都帶有貶義。錢理群教授就曾經說過:「我們的一些大學,包括北京大學,正在培養一些『精緻的利己主義者』,他們高智商、世俗、老到、善於表演、懂得配合,更善於利用體制達到自己的目的。」我們的文化反對以自我為中心,認為把個人利益擺在最高的位置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只有把他人或者集體的利益放在自己之前才稱得上高貴。

然而這是整個社會對利己主義極大的誤會,這種誤會甚至成了一種文化枷鎖,壓抑了我們內心許多真實而又合理的渴望,擋在我們追求幸福的道路上,阻止我們前行。因此,我們有必要從本質上去理解利己主義,這樣才能擺脫傳統偏見給我們造成的糾結與束縛,活得更幸福,也更自由。

利他的本質就是利己

20世紀70年代,當時還只是牛津大學講師的理查德·道金斯寫了一本名為《自私的基因》的書,這本書引發了生物學界的一場大革命。它的出版,在繼達爾文的進化論之後,給自以為獨特和尊貴的人類又一記重擊,再次徹底顛覆了我們對自己的認知。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的突破性貢獻在於,他讓我們認清了一個事實:人類只不過是基因自我複製的工具,正如塞繆爾·巴特勒那句形象的描述「母雞僅僅是一個雞蛋製造另一個雞蛋的方式」那樣,我們存在的意義僅僅是幫助基因完成複製。這個發現讓人難以接受,但卻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在此之前,我們對基因的理解是,它們的存在是為了讓生物體得以繁衍,因此基因是為我們服務的。然而,真實的情況卻恰恰相反,我們是基因製造出來為它們服務的,它們才是主要的,我們是次要的。死亡實際上是基因自我進化的重要機制,通過生物個體的死亡,基因得以不斷優化。正因為如此,永垂不朽的是基因,而不是我們。

道金斯由此得出重要觀點,即人天生就是自私的。既然基因是自私的,它只在乎自身的複製,那麼人類(也包括所有生物)作為基因的載體,我們的使命就是幫助基因實現它的目標,因此,人類進化得到的一切本能都是為了增加自身基因的存活率或者基因複製的成功率。瞭解這一點很重要,因為它是理解利己主義和利他主義本質的關鍵。

利己主義真的是不道德的行為嗎?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得深入地理解我們所認為的道德行為——利他主義。

利他主義曾經是困惑進化生物學家的一道難題,因為按照達爾文物競天擇的進化理論和道金斯自私的基因理論,生物體都是自私的,進化則是通過生物互相競爭,讓適應生存者得以生存和繁衍來實現的,然而奇怪的是,自然界中除了競爭之外還存在著利他主義,例如工蜂和工蟻,放棄生育的權利,在其短促的一生中,不辭辛苦、任勞任怨地建設蜂巢、蟻巢,撫育王蜂、蟻後的後代;澳大利亞紅背蜘蛛在交配完後,雄蜘蛛會心甘情願地讓雌蜘蛛把它吃掉,以便雌蜘蛛能獲得更多營養;土撥鼠遭遇掠食者時,會高聲喊叫,此行為幫助族群中其餘個體逃脫,但是增加自身被捕食的危險,等等。

不過,進化生物學家不僅最終解決了利他與利己之間的矛盾,還成功地證明了利他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利己。

進化生物學家將利他行為分為兩種:親緣選擇(kin selection)與互惠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前者是指與血緣有關的利他行為,而後者則發生在沒有血緣關係的個體之間。親緣選擇理論是1964年由威廉·漢彌爾頓提出,它指出,生物個體會做出對自身有害、但對其他親屬有利的行為是一種自然演化結果,它的前提條件就是,這種行為能夠增加它們自身基因的複製頻率,使之得以更好地流傳。從這個角度來說,工蜂、工蟻的行為並非無私,而恰恰是一種自私行為,因為比起自己努力繁殖,幫助姐妹們繁殖能夠讓它們在後代族群中留下更多自身基因的複製品。

互惠利他理論則是1971年羅伯特·特裡弗斯提出來的,它研究闡述了互惠利他的進化過程,並指明互惠利他的出現必須滿足一系列條件,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施惠者必須能看到大量得到回報的機會,如果這種機會不存在,施惠行為便難以進行。因此,這種互惠利他是以未來能夠獲得回報為進化基礎,從本質上來說,就是利己主義。

因此,利他主義根本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偉大,它只不過是進化的產物。它之所以出現僅僅是因為它能夠幫助增加個體自身基因複製的概率。這其實又從另一個角度強化了《自私的基因》的觀點:我們只不過是基因複製的工具,生物個體的生存與利益是次要的,基因得以複製才是最重要的。

美德是一種虛構的文化產物

如果說,利他主義和利己主義在本質上並無差異,都是基因為了更好地自我複製而賦予我們的本能,那麼為什麼利他主義成了一種美德,而利己主義則被看作是不道德的行為呢?

我們需要理解的是,道德並不是存在於自然界中的客觀事實,而是文化的一部分,是人類大腦中虛構的信念。文化對於人類的發展極其重要,因為它使得我們能夠超越生物層面的限制,並最終與其他生物群體區別開來。然而文化既非憑空出現,也非固定不變,而是有其自身的演化規律,並且與人類社會的發展相互影響。

道德作為文化的一部分,實際上就是一套價值觀體系,它告訴我們什麼是好的,什麼是不好的,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並以此來指導和規範我們的行為。而區分行為好壞的標準則是看這種行為是否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如果某個行為有利於社會發展,那麼它就會在文化的演化過程中以美德的方式得到加強;相反,如果某個行為不利於社會發展,那麼文化就會以道德譴責的方式來抑制這種行為。

利他主義在所有文化中都被視為美德,就是因為它在人類社會發展的過程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儘管人類有利他主義的生物本能,但這種本能無法演化成高級的社會形態,因為社會的發展和規模的增大依賴於陌生人之間的大規模分工與協作,這需要陌生的成員之間能夠相互產生信任,然而這與人的本性是相悖的。那麼人類社會要發展,就必定要進化出能夠增加彼此間信任的文化,否則社會無法進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所有的宗教和文化都無一例外地反對利己而讚美利他,因為利他主義能夠增強人類彼此間的信任,利己行為則會破壞這種信任。

利己主義是新時代的美德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利己主義一直被視為不道德的行為而受到譴責,然而18世紀的英國卻出現了這樣一個人物,他公開讚美利己主義,並把它看作是經濟的原動力,這個人就是經濟學鼻祖——亞當·斯密。

亞當·斯密認為經濟發展依靠的是利己主義而非同情心或利他主義,因為「利己心」是人類的本能要求,是人類的天性,當人們為了實現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做出選擇的時候,一種「看不見的手」的客觀機制就會出現,這種機制會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的繁榮與進步。

儘管每個人都只關心自己的利益,但是在這一過程中就會實現一個並非是人們本想要達到的結果,那就是社會整體利益的增加,就像屠戶、釀酒師或烙面師為我們提供食物和飲料,並不是因為他們的利他之心,而是出自他們自利的打算,然而在這個過程中,我們卻因為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彼此獲利。

亞當·斯密最大的貢獻之一就在於,他把人類從賺錢以及利己的罪惡感當中釋放出來,讓人們在利己心的支配下努力勞動,為別人提供想要的東西的同時也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整個世界經濟也因此得到突飛猛進的發展。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我們每天所享用的一切物質文明都是得益於人類的利己主義。

事實上,利己主義不僅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同樣也是公司發展和個人發展的原動力,因為利己心是人的天性,是自然賦予的,而人只在追求個人利益的時候才會擁有極大的動力,我們的潛能才能被充分地發揮出來,所有的資源才能得到最有效的利用。

我們為別人工作時的動力遠沒有為自己工作時的動力大,別人的夢想也永遠無法像自己的夢想那樣讓我們激動和興奮,這是無法改變的自然法則。一個公司想要得到更好的發展就必須承認並接受這一法則,因為當公司限制員工追求自己的利益時,也同時奪走了他們的工作動力,抑制了他們的潛能。聰明的老闆一定懂得如何讓公司的利益與員工的利益保持一致,這樣的話,在員工拚命為自己的利益努力的時候,公司的利益也能實現最大化。

我們完全沒有必要因為自己的利己之心而感到愧疚,利己主義也並非不道德的行為,因為我們只有在為自己努力的時候,才會擁有強大的動力,這種動力會激發我們所有的潛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大化,並且獲得真正的幸福和滿足感。

因此,利己與利他並不衝突,它們是人性的兩面,都是為了人類更好地生存而存在。利他主義是美德,因為它是人與人之間聯絡與信任的基礎,但利己主義同樣也是美德,因為它是經濟發展的原動力,它讓每個人為自己努力的同時也讓世界變得更加繁榮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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