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被盜

在我初中一、二年級的時候(昭和二十年代初期),札幌降下了如今已無法想像的大雪。

雖然馬路中間的雪好歹算是鏟掉了,但鏟掉的雪都堆在馬路兩側,行人就只能在雪牆中間匆匆穿行了。

如此一來,住在札幌這種大城市的人們終於能夠自由通行了。不過,鄉間的人們卻由於暴風雪而只能走出一兩公里。據說,還有人被大雪埋住導致死亡。

總而言之,那個時候經常下大雪。

我家周圍也有很厚的積雪,即使從門廳上面的二層窗戶跳下來,也只是落在雪裡不會摔傷。

我把這個稱作傘兵部隊,常常躲開父母的眼睛從二層窗戶往下跳著玩。

另外,在下了大雪之後當然必須上屋頂去除雪,而且外廊和大窗戶周圍的積雪也必須清除。

在星期天下午跟父親一起除雪,已經成了日課作業。

「走!除雪去!」

聽到父親招呼,我就拿起鐵鍬先上了樓頂。倒也不會太費勁。

這是因為積雪堆得很高,不用梯子也能上房。

我跟父親分工之後,就開始把樓頂的積雪鏟下去。

這也出乎意料的簡單,只要用鐵鍬把積雪切成塊狀向下一推,雪塊就哧溜哧溜地滑下去了。

有時候,人也會腳下一滑從樓頂掉下去。不過,因為地面積雪很厚所以不會摔傷。

比起樓頂除雪,最難的還是清除埋在窗戶和外廊周圍的積雪。

如果不把這裡的積雪清除掉,陽光就不能照進窗戶。即使在白天,房間裡也是漆黑一片。

除雪一般是從中午開始,在把窗戶周圍的積雪清除完畢之後,時間就到下午四五點鐘了。

除雪完畢跟父親一起享用母親做的晚餐是最開心的事情。

「辛苦了!」

母親必定會做一鍋熱騰騰的雜燴粥犒勞我們,此時我也會感到自己作為男子漢得到了認可,心裡特別高興。

那個時候,我在跟同學走在雪路上時,經常並排站著撒尿。

「哎,等我一下!」

同伴中有人打聲招呼,隨即站在路邊開始撒尿。

於是,大家也都跟著開始撒尿了。

這種時候,有的人撒尿衝勁十足,但有的人卻沒有衝勁。當然,憋的時間越長就越有衝勁。大家各自撒尿衝垮雪堆也是一種樂趣。

據說,如果被尿液衝開的積雪孔洞呈黃色就是正常的,而如果略帶紅色的話就說明有病了。

大家先確認自己撒尿後雪中顯示的顏色,然後再看看同學的並發表看法。

「那小子撒尿真衝!」「那種顏色肯定健康。」

不管怎麼說,在冬天裡隨地小便只限於天氣好的日子。而在暴風雪的時候,就根本無法隨地小便了。

如果硬要隨地小便的話,小雞雞就會縮起來。而且,大風會把尿液吹進自己褲襠裡。

但是,在晴天時盡情地向潔白的積雪上撒尿,同時留下黃色的雪洞,確實會帶來某種快感。當然,只要再次下雪,一切都會被掩埋掉。

「扮酷」的報應

就在這個時期,我去公共澡堂裡洗澡時,皮靴被人偷了。

當時,我家裡就有洗澡間。但是,由於每次都得用木柴生火燒炭相當費勁兒,所以就去離家四五十米遠的公共澡堂洗澡。

最近,我穿著在班裡抽籤得到的皮靴去洗澡。其實,抽籤得到的是「配給券」,皮靴是以它為憑證花錢買來的。

平時我總是把鞋放在收費櫃檯旁邊的脫鞋處,但因為這回是剛買的新皮靴,所以我把它放在比脫鞋處高一截的存鞋處。

但是,在我洗完澡準備回家時去存鞋處一看,皮靴已經不見了。

「皮靴去哪兒了?」

我從脫鞋處到存鞋處來回找了好幾遍,最後還是沒找到。

櫃檯大嬸也努力幫我找,但皮靴還是不知去向。大嬸最後說「看來恐怕是被偷了吧」。

我心裡想「為什麼要偷皮靴呢?」,大嬸說「因為那雙皮靴蠻不錯嘛」。

確實如此。那雙皮靴的橡膠底內側貼著布襯裡,即使光腳穿鞋也很暖和。

「那麼好的皮靴為什麼要放在存鞋處呢?」大嬸問道。

我說那樣最合適,但大嬸搖了搖頭。

「好鞋還是要裝在隨身帶來的布袋裡,跟衣服一起放在衣筐中。以前就有個女顧客被偷走了新鞋呢!」

是這樣啊!我覺得自己太失敗了,但現在後悔為時已晚。

儘管如此,我還是感到很懊喪。

偷我皮靴的是個什麼樣的傢伙呢?

我想查找一下,卻又沒有什麼線索。

洗完澡的叔叔們似乎也對案犯毫不關心。

他們認為,把那麼好的新皮靴放在存鞋處,被偷走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還有人說「那簡直就像明擺著叫人偷啊」。

雖然我想反駁說「怎麼會呢」,但別人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

貴重物品還是要像櫃檯大嬸說的那樣,裝進布袋裡放在衣筐中。或者應該直接委託大嬸看管一下。

「太失敗了!」

我真是後悔不及,但又不能就這樣待在公共澡堂裡。

於是,我跟大嬸借了一雙大大的木屐,硬著頭皮回到家裡。

我向母親說了在澡堂皮靴被偷的事情,母親慢慢地點了點頭。

「我就覺得不太保險,果然還是出事兒了啊!但是也沒辦法,只好還穿以前的鞋啦!」

不管我跟誰提起這事,大家的意見好像都不怪那個偷鞋的傢伙而是說被偷的我不好。

而我也再次醒悟到自己耍帥真是太傻了。

那個時候,從我家去公共澡堂半路的電線桿路燈被盜了。

馬路因此突然變得漆黑一片,令人忐忑不安。

不久,聽說很快就要裝上新燈泡了。

工人把長長的梯子固定在電線桿上,正在裝新燈泡。

我和同學們一起看到了這個情景,心裡莫名地產生了感歎。

「從那麼高的地方偷走燈泡,好厲害呀!」

同學的表情好像在問「為什麼」,於是我繼續向他們說明。

「因為他爬到那麼高的地方摘掉一個燈泡呀!」

對於小偷來說,也許確實需要那樣做。但儘管如此,比起要冒的危險,得到的東西是不是太少了呢?

小偷穿什麼鞋爬到那樣的高處去呢?

而且,爬到電線桿上萬一失足摔下來的話,恐怕不是瀕死的重傷就是直接摔死。而得到的東西卻僅僅是一個燈泡。

「是什麼樣的傢伙偷走燈泡了呢?」

就在我琢磨偷燈賊如何之間,新燈泡已經裝好了。

然後,燈泡在工人指令下打開,周圍又像以前那樣亮堂起來了。

「這樣就放心啦!」

同學自言自語,可我仍然在琢磨偷燈賊的事情。

而且,偷燈賊肯定還會來偷燈泡。

我在心中暗暗地想:我要暗暗地觀察偷燈現場。

左起——父親鐵次郎、弟弟紀元、母親美登莉、本人淳一在札幌自家的客廳裡

《我永遠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