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南方崛起 血染的霸業

楚莊的稱霸,很艱難。

的確,如果說齊桓公是「不戰而霸」,晉文公是「一戰而霸」,宋襄公是「戰而未霸」,秦穆公是「戰而半霸」,那麼楚莊王則是屢戰而霸,血戰而霸,苦戰而霸。其中最慘烈也最悲壯的,是成就了莊王霸業的圍宋之役。

說起來這場戰爭的禍端,其實在楚莊王。起因是有一次莊王同時派出兩個使節,分別出使晉國和齊國。出使晉國的,要路過鄭國;出使齊國的,要路過宋國。莊王卻吩咐二人直接過境,不得向鄭宋兩國借道。

這就是蠻不講理了。因為即便是周王的天使,哪怕路過蕞爾小邦,也要借道,以示對該國領土和主權的尊重。楚莊王不准自己的使節借道,豈非霸道?

沒人知道莊王當時怎麼想。只不過鄭國在此刻,早已被打得服服帖帖,多半會忍氣吞聲。宋國則不同。他們在兩年前,跟晉、衛、曹三國建立了攻守同盟。盟約規定,如果有誰被人欺負,當共救之,叫「恤病」;如果有誰背叛同盟,則共討之,叫「討貳」。這個條約,宋國執行得很到位,而且也只有宋國執行到位。以宋人之刻板叫真,豈能容忍楚國的此等行徑?何況那位過路的使節申舟,以前還得罪過宋。

於是申舟叫苦不迭:鄭國聰明,宋國糊塗,路過鄭國的肯定沒事,我死定了!

莊王卻說:敢?他要殺了你,我就滅了他!

楚莊說這話,實在是太小看宋國了。一個士人,尚且可殺不可辱,何況是一個邦國?面對楚人的蠻橫無理,宋國的執政華元說:途經我國而不借道,這是把我國看作他們的邊陲小鎮,等於是亡國。得罪楚人,引來兵禍,也要亡國。如果同樣是亡國,那就寧肯死得體面而有尊嚴。

結果申舟被殺。

楚莊王聞訊,一甩袖子就往外衝,隨從們追到前院才送上鞋子,追到宮門才送上佩劍,追到街上才扶他上車。氣得發抖的楚莊王,下令立即發兵圍宋。而九頭鳥衝冠一怒,宋人是抵擋不住的。魯國甚至趕緊表態,站在楚國一邊。

被圍的宋人依約向晉國告急。

然而讓華元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晉國這回做了縮頭烏龜。晉景公倒是打算救宋,卻被一位大夫攔住。這位大夫說:雖鞭之長,不及馬腹,這事我們管不了。上天正眷顧楚國,我們豈能爭鋒?是河流湖泊,就要容納污泥濁水;是山林草野,就要藏匿毒蛇猛獸;是美玉,就一定隱含瑕疵;是國君,就必須忍受屈辱。這是天道,君上還是等等吧!

於是晉國按兵不動一箭不發,只派了一個名叫解揚的使節去安撫忽悠宋國。

可惜解揚路過鄭國時,卻被鄭人抓獲送進楚營。楚人用重金賄賂解揚,要他去送假情報。解揚三拒不成,只好答應。然而當解揚登上樓車向宋城喊話時,喊出的卻是:宋國弟兄們頂住!我軍全部集結完畢,馬上就到!

上當受騙的楚莊王勃然大怒,下令要殺解揚。莊王對解揚說,出爾反爾,什麼意思?非我無情,是你無信。上刑場吧!

解揚從容應對。

面不改色的解揚說,君能發佈命令,叫義;臣能完成使命,叫信;以誠信實現道義,叫利。義無二信,信無二命,哪有同時完成兩種不同使命的?一個使臣受命而出,使命就是生命,又豈能被人收買?先前應付君上,只不過為了把寡君的話帶到宋國。那才叫作守信!

於是莊王放解揚回國。

其實解揚喊不喊話都無所謂。事實上,到魯宣公十五年(前594)的五月,楚人軍糧已盡,也熬不住了,莊王只好下令收兵。

申舟的兒子卻跪在了莊王的馬前。

前面說過,申舟是明知必死無疑,也硬著頭皮前往宋國的。他這樣做,一方面固然因為王命難違臣道有責,另一方面也因為莊王誇下海口許下諾言。現在,申舟已慷慨赴死,莊王卻言而無信,此話怎講?

楚莊王無言以對,也無顏以對。

這時,楚國的另一位大夫出了一個主意:在宋國的郊野蓋房子,修水利,開荒種地,而且說幹就幹。傳遞給宋人的信息也很明確:申舟之仇,非報不可。你們一天不投降,我們一天不走;一年不投降,一年不走;一輩子不投降,一輩子不走。反正我就跟你們槓上了,看誰扛得過誰!

宋人聞訊,舉國震驚,欲哭無淚。因為從去年九月至今,宋都被圍已八九個月,城中早已粒米無存。國人只能交換孩子殺了吃掉,拆解屍骨作為燃料,哪裡還能再堅守?

此刻,請問誰能救宋?

也只有他們自己。宋國執政華元挺身而出,半夜三更潛入楚營,把楚軍統帥子反從床上叫起來。華元說,寡君派元來實言相告:敝國彈盡糧絕,只能易子而食,析骸以炊。但即便如此,要我們簽訂城下之盟,則無異於亡國,斷然不能。如果貴軍能夠後退三十里,惟命是從。

現在輪到楚人震驚了。他們退軍三十里,與宋國簽訂了條約,相約「我無爾詐,爾無我虞」,並以華元為人質。至此,魯、宋、鄭、陳皆從楚,楚霸業成。[5]

但,這是怎樣的霸業!

[5]以上事見《左傳》之宣公十四年、十五年。

《易中天中華史:從春秋到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