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定音鼓 以人為本

以人為本,是周制度和周文化的思想背景。

周人獲得中華文明的代表權後,就廢除了慘無人道的人殉和人牲。當然,人牲基本廢除,人殉則清代還有。這就像廢除死刑,要有一個漫長的認識過程。但是周以後,人牲也好,人殉也罷,都不再具有殷商時代的正當性,只會遭到主流社會和正人君子的抵制批評。

有兩件事可以證明。

公元前641年,宋襄公與曹、邾兩國會盟,要殺鄫國國君祭祀社神,一位名叫子魚的軍事法官就強烈反對。他說:用大牲口進行小祭祀尚且不可,哪裡還敢用人?祭祀就像請客吃飯,哪個敢吃人肉?如此倒行逆施,會有好下場嗎?[1]

遺憾的是,子魚的反對沒有成功,那個倒霉的國君還是被殺,但齊國的陳子亢(讀如剛)反對人殉則大獲全勝。陳子亢的哥哥死後,嫂子和管家提出要用活人殉葬,理由是老先生死在國外,生病時沒能得到足夠的照顧。於是陳子亢便說,最應該到陰間照顧我哥的,不就是二位嗎?

結果不難想像,那兩個人都不再堅持。[2]

陳子亢是孔子的粉絲,而孔子不但反對人殉,就連用俑都反對。俑(讀如勇)就是殉葬用的土偶和木偶。對於這類東西,孔子深惡痛絕。他甚至說「始作俑者,其無後乎」,意思是第一個發明俑的人,大概會斷子絕孫吧![3]

奇怪!發明土偶和木偶,原本是為了代替活人。跟活人殉葬相比,應該說是進步,孔子為什麼還要詛咒?

因為孔子從根本上反對人殉。

在孔子看來,人殉不仁,人殉非禮。因此,用活人不行,用死人也不行;用真人不行,用假人也不行。俑是人的替身。用俑殉葬,等於承認人殉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只不過以假亂真,是活人殉葬的山寨版。開了這個口子,活人殉葬就仍有復辟的可能,豈能不堅決抵制?

顯然,這是一種原始素樸的人道主義,也是孔子和儒家最寶貴的思想。正是它,後來發展為「仁」的概念。因為「仁」的本義就是「人其人」,也就是「把人當人」。

但,這跟「君權天授」又有什麼關係?

天人合一。

作為明確的概念和系統的理論,「天人合一」的觀念產生於西漢,但萌芽應該很早就有了。實際上,甲骨文和金文的天,原本就是人。字形,是一個正面而立大寫的人,頭上一個圓圈,或圓點,或橫線。所以,天,原本指人的腦袋,也就是天靈蓋,後來才引申為蒼天,再後來才引申為老天爺。

天,就是人。

◎甲骨文「天」(甲三六九○義與大同天邑商)◎甲骨文「天」(乙六八五七)◎甲骨文「天」(存下九四○地名)◎金文「天」(盂鼎)

更重要的是,天的授權(天命)是看人心的,叫「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武王在伐紂的誓師大會上曾這樣說:天是「萬物父母」,人是「萬物之靈」,所以天意就是民意。老百姓擁護誰,天就授權給誰;老百姓憎恨誰,天就革他的命。殷紂王自絕於天,結怨於民,他死定了![4]

武王當真說過這話嗎?

可疑。

這套說辭,十有八九是後人編出來的。但編造者也是周人,因此仍然可以看作周的思想。而且,類似的說法在周人的著作中頻頻出現,總不能說一點依據都沒有。更何況,就算是編的,也編得好!因為按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的邏輯,君權天授已經被偷換為「君權民授」了。

這是「偉大的謊言」。

但問題也接踵而來。是啊,就算政權來自天與民的雙重授權,天也好,民也罷,為什麼要授權給周呢?

周人的說法,是他們的君王有德。

[1]見《左傳·僖公十九年》。

[2]見《禮記·檀弓下》。

[3]孔子說「為俑者不仁」,見《禮記·檀弓下》;「始作俑者,其無後乎」,見《孟子·梁惠王上》。

[4]見《尚書》之《泰誓上》、《泰誓中》。

《易中天中華史:奠基者》